尽管沈晗就这个问题和沈思学聊过,知道宋斯年是想多了,但性格如此,他披着“迟暮”的马甲又不能多劝什么,只好旁敲侧击地把话题往自己身上引——“也不止你一个电灯泡,你不是还有个哥哥嘛?”
宋斯年当时过了几分钟才回复他,“他不住在家里”。
那其实是他们第一次在网上正经地讨论“沈晗”这个人,这种感觉很奇妙,要浑然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不露声色地去试探,听到了好话只能在心底里暗喜,坏话也不能出言分辩……
他就这么顶着“迟暮”的名字和暧昧对象的身份,和宋斯年聊了聊他自己,关于“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和“那你想不想让他回家陪你住”之类他没法当面去问的问题。
好在宋斯年会对这个网友说实话——说他觉得沈晗人其实很好,只是看起来有点儿烦,其实很照顾他。
“那挺好的,”当时沈晗靠在床头,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些许笑意,却还要煞有介事地跟自己吃个醋,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我又要多个情敌了,唉……”
宋斯年回他,“怎么就情敌了,我心里只有你”。
迟暮:好的嘛,我心里也只有宝贝
迟暮:但是说真的
迟暮:你想让他回去陪你住吗
算了:不太现实,他应该挺忙的
算了:[动画表情]
迟暮:想还是不想嘛
算了:……
算了:他在的话,我就没那么尴尬了
这就是想的意思了。沈晗松了口气,才发现这么短短十几分钟的聊天,已经让他的手心出了汗。
于是他跟沈思学打了声招呼,当晚就填了离宿申请——四月一到就能搬回家住,只睡觉,他也不用收拾什么行李,反正离宋斯年高考也只剩下两个多月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预感,真正和宋斯年一起一家四口住在那间房子里的时间,大概不会有两个月。
沈晗回家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包,装着电脑和一众数据线,还有两本第二天上午专业课的教材——早课,他也不打算再去一趟寝室拿书了。
当初以他的分数,其实可以去更好一些的学校,最后却还是填了省内的这所老牌重点,也有离家近一些的考量,毕竟当时他爸算是为情所伤,身边也没人照顾,如果他再去外地读书,那就真成空巢老人了。
没想到三年过去,沈思学另娶第二春,在家附近读书反倒是方便了他自己。
他当初说过不会打扰宋斯年,现在回了家也没有强行套近乎的打算,只说是这个月实习住在学校里不方便,不小心回去太晚容易赶不上门禁,索性回家住了——这个理由合情合理,至少陈琴画是相信了,还很高兴,说他在家住也好,有空能帮小年看看功课。
“嗯,应该的,”沈晗点了点头,看着陈琴画穿上风衣,问道,“您去上班吗?”
陈琴画笑了一下:“这都几点了……去接你爸爸下班,一块儿看个电影,难得西市那家电影院半价。”
九点半,平常这时候她才刚回家,今天是特意回来打扮了才出门的。能生出宋斯年这样的孩子,陈琴画年轻时候的姿容大概很不错,现在也没有落得人老珠黄,穿上色彩明亮的花布裙子,配一件长风衣,脖颈上扎了一方丝巾,绾起头发来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年纪。
“我爸有眼福了,”沈晗由衷地夸了一句,笑着说,“您去吧,不着急,几点回来都行,我看着小年。”
“你这孩子啊,就是嘴甜,比小年不知道好多少……”陈琴画换上难得一穿的小高跟,嗔笑道,“你爸爸也嘴甜,真是的。”
说罢对着进门的穿衣镜整了整头发,动作轻快地开门走了。
陈琴画一走,这间逼仄的商业房立刻安静下来,只剩下隔窗传来的、街上隐隐约约的人声。沈晗提前写完了这个月的最后一次作业,截图保存上交一气呵成,然后合上电脑,思索片刻,起身去了厨房。
真是居其位才会思其事,没回家住的时候他只会想有机会去给宋斯年送个晚饭,或是在网上问他有没有乖乖吃饭,现在搬回了家里,早晚都能见到了,他又开始想小东西放学回家会不会饿,用不用给他切一点儿水果……
这种感觉很奇怪,他见过明艳到不死不休的爱情,从前也以为自己向往的是浪漫,是长久的蜜里调油的感情,三句不离“我爱你”,早晚都要一刻不离地粘着对方,就像他和宋斯年在网上真假掺半的相处方式一样——但他骨子里似乎还是随了沈思学,在这个年纪也兴不起多大的风浪来,更愿意想些柴米油盐的细碎小事,用更平淡的方式照顾自己的心上人。
但在遇见宋斯年之前,他明明是个一天三顿泡面都能解决、为了一道题能下去半包烟的再潦草不过的人,连自己的三餐都不会按时考虑,更不要说叮嘱别人。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遇到他以后,你开始学着做个大人。”
沈晗摇了摇头,被自己突如其来的迷思弄得有点儿想笑,什么学不学的,他比人家大那么多岁,“处心积虑”地把人拐到手,都能算得上老牛吃嫩草了,喜欢的小朋友自己不照顾,还能指望别人越俎代庖吗。
厨房里也没什么水果,他削了两个梨,又剥了个桔子放进碗里,放在餐桌一眼能看见的地方。几分钟前他发消息问过宋斯年,应该是快到家了,不用猜也知道,这位小朋友看到他大概又要拉下脸来,爱答不理地从他边上径直路过——但如果告诉他水果是特意为他准备的,已经弄好了的话,他大概还是会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