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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周若鹃召来自己的听差,正色问道:“你去打听一下,周斯音在哪里烧的香。”

听差:“……”

……

楼上,在周若鹃离开后,大家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迅速恢复了热闹,在商业胡吹之后,各自落座。

邹暮云和纪霜雨、周斯音并几位今天组织的校方领导人们在同一个包厢,戏台上已经开始奏起了三弦,满座的观众一边喝茶吃瓜子聊天一边观看。

邹暮云也小声和纪霜雨交流,表达邂逅之喜,还调侃了一下,他年纪轻轻,马甲居然叫“葫芦老人”。

邹暮云的下属施远谷刚才已经紧急做过功课了,于是道:“这恐怕是因为纪先生与常人有异的头发吧。”

纪霜雨闻言,把帽子给摘了下来,解释是之前日子不大好过,才早白的,“我感觉以后能黑回去,现在已经吃上肉了,哈哈。”

他也是为了自己以后头发黑回去做铺垫,这漂染的嘛,毕竟不得长久。

“啊呀,竟然是这样!”邹暮云却没意识到,只感慨了几句,看看人家这少年天才的经历,连头发都白得很传奇,“难怪自号葫芦老人了,早生华发啊。”

“葫芦者,糊涂,人生难得糊涂。纪先生年纪轻轻,也有这样的感慨。”

“我看,怕是取天地阴阳之意,葫芦形如天地合一,正应了纪先生的钢笔、毛笔笔意圆融。”

纪霜雨:“……”

又来了,我说我的,你们说你们。

葫芦……只是说我家的葫芦娃!

话题顺势就转到了纪霜雨的字上面,邹暮云已迫不及待询问他的字是怎么练的。

纪霜雨早明白过来,每个朝代都有流行的风格。他不但有一笔超前的硬笔书法,还恰好符合了现在书学界的时尚。

仗着平行宇宙的爹妈已经去世了,而且据说病死前家贫,亲朋好友也一散而光,纪霜雨当时就开始编故事了。

导演嘛,自己的戏也不差。

纪霜雨很自然地道:“家父家母也出身在书香门第,喜爱书法。后来家道中落,贫病交加,也一直没有忘了在家教授我,家里所有家具都当了,只有书本是不能当的,再穷也要读书习字。我由父母开蒙,学习他们的书法,二位分别推崇碑帖之学,教授我时,家父家母就希望我能试着融合二者。我技艺不精,也琢磨出来没多久,诸位见笑了。”

条件这么艰难,还能练出好字,这说明一家人都是爱书者,更有天赋。

而且纪霜雨说的细节其实都是真的,他们那家徒四壁的,但真的再苦,都没有把书本给当了——他家就住在小鼓胡同边,附近都是搞二手交易的,你说这诱惑多大?

纪霜雨穿过来后,知道这一点,也跟着遵循,饿肚子都没动过那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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