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应夔丞的父亲应文森在宋案发生时仍然在世。由于应文森、应夔丞父子多次在上海租界牵涉讼案,《申报》有不少关于其父子二人的报道,从光绪时期到民国初年,应文森的名字(包括几个别名)在《申报》出现过300多次。如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二十五日(1906年6月16日)《申报》提到&ldo;应文森、应桂馨父子讼案叠叠&rdo;,[312]宣统元年八月十一日(1909年9月24日)《申报》提到&ldo;应忠才即应文森&rdo;,[313]宣统二年三月十四日(1910年4月23日)《申报》提到&ldo;美商用人魏清涛与洋人禄区控应文森、应桂馨父子租地欠银一案&rdo;。[314]另外,在上海秘密从事革命活动的陈其美、于右任曾在应夔丞家住过,也认识应文森。[315]可能由于这些原因,应夔丞为了防止刺宋案万一泄露,将其父牵连进去,因而在构造所谓&ldo;特别法庭&rdo;陪审员名字时,并没有采用其父之名,而是采用了其祖之名。
&ldo;宣告文&rdo;暗藏玄机之二,在于其暗示杀宋主谋来自北京。
杀宋之意最初起自何人?案发当时各方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起自应夔丞,根据是,宋教仁被刺前七天,即1913年3月13日,应夔丞曾在给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的信中有&ldo;若不去宋&rdo;一语。但如前所析,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早在3月6日洪述祖函中,便已产生杀意,并唆使应夔丞&ldo;乘机下手&rdo;,造意杀宋者为洪述祖而非应夔丞。
从&ldo;宣告文&rdo;也可以看出,不论袁世凯、赵秉钧、国民党人,还是后来研究者,都犯了错误。因为在&ldo;三月初九日&rdo;,&ldo;副法官叶义衡&rdo;和&ldo;陪审员薛圣渡&rdo;等,就已经将宋教仁&ldo;判决死刑&rdo;了,比3月13日&ldo;若不去宋&rdo;函发出早四天,恰在洪述祖3月6日函发出后三天。显然,应夔丞是在收到洪述祖3月6日来函后才于3月9日决定杀宋。而且,由&ldo;叶义衡&rdo;(即应夔丞)自称&ldo;特别法庭&rdo;之&ldo;代理主席、副法官&rdo;,也可以看出,应夔丞背后另有主使之人,即有所谓&ldo;正主席、正法官&rdo;在。联系应夔丞在准备寄往各报馆的装有&ldo;宣告文&rdo;的信封寄信人位置写下&ldo;京江第一法廷〔庭〕缄&rdo;七字这一信息,可知应夔丞所谓判决宋教仁死刑的&ldo;特别法庭&rdo;或&ldo;神圣裁判机关&rdo;,就是&ldo;京江第一法廷〔庭〕&rdo;。这个名字当然也是虚构的,却非凭空捏造,它实际上暗示杀宋是由&ldo;北京&rdo;决定的,&ldo;京江&rdo;之&ldo;京&rdo;即指&ldo;北京&rdo;,&ldo;江&rdo;则指&ldo;江苏&rdo;。北京方面,在应夔丞的头脑中,就是中央,由洪述祖代表中央向他发号施令;但就事实言,洪述祖才是杀宋主谋,袁、赵与此事并无直接关系,关于此点本书第五章将会详论。江苏方面,就是应夔丞自己,时任&ldo;江苏驻沪巡查长&rdo;。应夔丞被抓后曾对看役说:&ldo;余甚望早日判结此案,使余得早日进京,总要做一番大事业,汝不信,拭目以待之可也。&rdo;[316]若非主使之人来自北京,应夔丞怎会有这样的想法?与应夔丞交好的妓女胡翡云也于案发后在应夔丞家中被抓获,关押三日后被其相识之人保出,胡妓到处叫苦,谓:&ldo;应大人许我每夜在我处摆酒,渠之朋友均是阔大爷,碰和亦必不断;过节后应许我偕往北京,伊做官,我做他家小,岂不甚好?唉,我真命苦哉!&rdo;[317]从这话亦可看出杀宋主使来自北京,并且应夔丞认定北京将会给其奖赏,否则他怎会对胡妓说将要到北京做官?
&ldo;宣告文&rdo;暗藏玄机之三,是其内容暗含嫁祸于陈其美之目的。
如果说应夔丞在准备寄出&ldo;宣告文&rdo;的信封上写下&ldo;京江第一法廷〔庭〕缄&rdo;七字,泄露了杀宋主谋来自北京这个秘密尚属无意的话,&ldo;宣告文&rdo;内容隐寓陈其美杀宋,就是有意陷害了。
之所以说&ldo;宣告文&rdo;隐寓陈其美杀宋之意,是因为应夔丞在其中把包括袁世凯、赵秉钧、梁启超、孙中山、黄兴等在内的各党各派重要人物都列入了欲加&ldo;惩创&rdo;的名单之中,却偏偏未将刺宋案发生地上海的前任长官‐‐沪军都督陈其美,和现任长官‐‐江苏都督程德全列入。在明知陈、程与杀宋无关的情况下,应夔丞这样做,实际上就是要诱导外界将刺宋幕后主使指向陈其美和程德全,尤其是陈其美,以此来达到淆乱视听、嫁祸于人的目的,可谓用心险恶。
对于应夔丞刺杀宋教仁,时人曾有一种分析,认为原因之一是&ldo;宋组国民党,不收共进会而弃之&rdo;。[318]今人也认为,宋教仁之所以被刺,帮会与国民党人之间关系紧张,是重要原因。[319]这些说法看似有理,实则与事实有一定距离。实际上,宋教仁被刺后不久,就有国民党人认为,那种怀疑共进会杀宋的看法,是&ldo;误以应夔丞之私人行动,有涉该会团体&rdo;,并提出,杀宋果真是共进会团体行为的话,&ldo;何以应不求刺客于会员,而旁求力大胆大之人,卒乃得一与该会渺不相涉之武士英乎?&rdo;[320]从事实看,应夔丞为共进会会长,并有几名共进会成员参与了暗杀,但造意杀宋者却非应夔丞,而是洪述祖,应夔丞不过是为获取私利配合洪述祖实施了暗杀,从性质上说属于共进会少数人私下之行为,这也是他要从共进会外寻找杀手的原因。[321]倘若应夔丞真的因为&ldo;宋组国民党,不收共进会&rdo;,便要刺杀国民党领袖的话,他真正应当刺杀的不应该是宋教仁,而是陈其美,因宋教仁与青红帮、共进会并无瓜葛,与应夔丞也无个人恩怨,[322]真正可以阻止国民党吸收青红帮或共进会的,是属于帮会中人,并且曾为应夔丞上司的陈其美。事实上,应夔丞的怨恨对象也绝非宋教仁,而是陈其美,这从租界公堂预审应夔丞时,其律师爱理斯与应夔丞的对话中可以明显看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