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在位,今日我做决策。”
那个叫诚叔的人哑口无言。
王庭芳说:“这是节约的时候了。”
这时管家轻轻掩上书房门。
她说:“当心供桌四条腿,不要拖行,要抬起来走。”
启之答声:“是。”
他回到家这样写:“王小姐喜欢打什么球?原来是乒乓,大众化、方便、简约,她用的球拍是双面胶奇英牌,每朝与她的护卫员陈爱司过招,激烈运动三十分钟,已足够维持苗条纤细身段。”
他的专栏很快成为读者最爱。
林森打电话给他:“写的很好,但是语气太温和了,你需尖锐一点。”
“读者接受不就行了。”
“太象口香糖,不似文学。”
启之微笑,凡是执笔人均想进入文学殿堂,林森也不例外,有趣。
“启之。”
“是,还有什么问题?”
“你同她说过话没有?”
启之答:“我正面也不敢看她。”
“你打算一辈子做司机?”
“不,我扔在等大学聘书。”
林森问:“她可有男朋友?”
“我没见到。”
“下星期我在大会堂与她吃饭跳舞。”
“单对单?”
“与另外一百五十人。”
“那么,林森,把握机会,努力自我表现,你只有说三句话的时间。”
“启之,我记得你会跳舞。”
“又有什么事?”
“教我跳探戈。”
“学费每半小时叁仟元。”
“启之,你一早应该发财。”
“现在还来得及。”
“傍晚到你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