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半夜走到了天明,晨曦变作了阳光,瘴气林子也慢慢可以看见,一重荒境跟着跃然眼上。
连绵不绝的山岭叠堆起来,然后展开,葱郁的颜色在山岭的每一寸土地上发着光,鸟鸣瞅啾,老妖嘶嚎,一片盎然原始森林就此静静的落在此间。
但此间最吸引人之处并非这片葱郁的森林,而是伫立在森林中的大山,大山就像是断壁残垣的山石一样,林立而起,遍布而开,顿时令得盎然之中多添一片荒颓之气。
荒颓中,自有一股慑人的妖力。
如此广阔的一片森林,想找到雷离的位置何其艰难,他之前用拟烟术弄出的那只小老鼠早就消失,而且那种只适合短距离跟踪的毒烟他本就只有这么一种。
想到毒药,沈苛又不禁摸了摸怀中,就发现自己除了几瓶简易的止血疗伤丹药与几张画像、一本书、一张地图外,已别无他物。
要到这种崇山峻岭之中,若没有几分胆量,几样底牌,那简直连背脊都是凉的,可沈苛却连想都没想,直接一头钻了进去。
既然人世间的挫折避无可避,又何不挺起身板走下去,就算到头来仍不过是一场空,起码也有过值得褒奖的勇气,何况无论怎么的经历,比起那无数连经历都没有过的人来说,也不能算是太差。
他虽然不去想,但非非却站在原地,动也不动。
沈苛问她。
“你要回去了么?”
非非道:“你这么走进去,能做些什么?”
沈苛道:“本来也不做什么,你回去吧。”
非非摇头,露出怜悯目光望着他。
沈苛看着她,她红色的眸子上宛如蒙了一层薄雾,轻纱般的衣裳挂在她单薄的身子上随风微动,纤细白皙的手指从袖中滑出,玉脂似的脸庞不经意泛着一丝俏皮却又妩媚的神情,在橙黄的阳光下,她看上去竟是那么干净,干净的就好像除了她身外的一切都是肮脏的事物。
沈苛不禁又想起了小蜡烛,想起了夏舍儿,想起了如今深陷困境的亲人,想起了许多本不该想起的人,他甚至想到了前世死去的情景,莫名地,他感到一种既不是黑暗又不是光明的东西笼罩自己,他整个人陷了进去,。
他突然很难过,难过的难以自禁,只想突然被响雷一下将自己劈过去,然后是醒来也好,就此睡去也罢,那都不是他刚才所想去想的事。
可惜的是,天空非但没有打雷,反倒是风和日丽,尤其适合把玩风光。
非非看着这个从未露怯的少年露出这幅神态,虽不能真正体会到男人之间的兄弟情,但竟也无力的泛起一种悲哀与同情。
她小声道:“你知道怎么忘记烦心事么?”
沈苛似看非看的看着她,问道:“你说。”
她指了指沈苛腰间的酒葫,道:“听说这东西,不管是快乐也罢,悲伤也罢,男人也罢,女人也罢,有时候总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的奇效。”
沈苛拔下酒葫,席地而坐下,瞪着恶狠狠的眼睛望着前方水流般的山岭,就像是被欺负惯了的小狗瞪着又想欺负它的人,然后恶狠狠的道:“今天小爷什么事都不做了,管他娘的雷离还是混账小蜡烛,先喝他个天昏地暗再说。”
这一喝,果然就是他娘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没喝之前,他从来也想不到自己的酒量竟有如此不俗,但喝过之后,他简直就觉得天上地下,谁还能跟他一较长短?
非非居然也像个男人似的陪他喝了许多,刚开始她说话还清晰明白,可渐渐,渐渐的,也就不那么明白了,幸好不管她说的明不明白,沈苛却听得津津有味,就好像在说男人跟别的女人睡过觉,他的女人又跟别的男人睡觉,最后弄得街里街坊都很分外熟悉一样有趣。
喝着喝着,两人就进了山岭。
非非说:“听说前面有个很可怕的地方,你敢不敢去?”
沈苛说:“你敢带路我就敢去。”
非非说:“我当然敢去,我几百年前就想去看看了。”
沈苛说:“那个地方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