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苛拢了拢黑袍,笑道:“雷兄,估计这张通缉令很快便会席卷而开,想必楚帮主也能瞧见,我们便在上尖城躲藏一段日子,等他们来接你,你与他们在一起安全些。”
雷离道:“沈兄届时何不和我们一起走?”
沈苛笑道:“不了,我也有我该做的事。”
雷离道:“你要做什么?”
沈苛道:“雷兄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我们几人的影响力可以如此巨大?。”
雷离怔了怔,苦笑道:“沈兄,这样的问题你本不该和我谈论的,二哥大概会喜欢。”
沈苛摇头一笑,偏头只见得非非正呆头呆脑,一步一步犹如失了魂一样。
“非非,你在想什么?”
非非忽然站定,转身盯着沈苛道:“沈苛,不管你想做什么,我可以陪着你么?”
沈苛笑道:“高兴也来不及。”
非非道:“不过在陪你前,我必须要做事。”
沈苛道:“什么事?”
非非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现在要离开你一段时间。”
沈苛这下讶异了,道:“你要走?”
非非道:“就是现在。”
沈苛道:“这么急?”
非非头,望着沈苛道:“你等不了多久。”
完,非非望了一眼雷离,忽然转身而去,再度进了“宋氏”。
沈苛无言地望着这个如风一般的女子,苦笑道:“一个男人若想去弄懂女人的心,恐怕只是自讨苦吃。”
雷离笑道:“有理。”
沈苛道:“我们先去找个地方藏上一些时间。”
雷离道:“如今认不到我们面相的人只怕不多了,沈兄有什么好去处?”
沈苛笑道:“雷兄别忘了,这世间总有些人是没得工夫去理会我们的。”
不去理会他们的人,有许多,比如农民、乞丐。
沈苛觉得做乞丐比做农民安全的多,因为乞丐整日连自己的生计都堪忧,更遑论去关心高高在上的通缉令。
他们首先弄了两套破褴的衣裳套在身上,然后又将脸上弄脏了一些,接着便去找乞丐堆。
在城外半里处有一座破庙就是乞丐栖身之地,等他们来到破庙前,脚步实在不愿再进一步。
因为里面的实在太肮脏、太不像人的住所。
沈苛没有勉强自己,他不喜欢勉强自己去做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所以他的脚没有踏进去。
他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找个村落呆着。
上尖城方圆数里,不知有多少村落,想找个栖身之地实在容易的很,沈苛并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