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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我转过头来说:“我没去过城市俱乐部。”相信有不少女人为了这种吃吃喝喝的小便宜而耸然动容。

我跟他到达会所,一茶在手,人忽然松驰下来。地方实在是清静雅致,有这种好去处已经很不容易,难怪一般小妞喜欢同公子哥儿来往,是有些好处。

刚坐没一会儿,便有两个男孩子过来叫爸爸,我大感意外,因为那两个男孩已经超过十岁,而菲立看不出超过三十岁。

孩子很礼貌,我因为同他们初相识,只是随和地应对,没问题没表示。

不过他们一家三口非常融洽,看了令人羡慕,只不知他妻子在何方,千万不要看见我给我一个巴掌才好,于是我又有点略略不安。

他马上看出来,“我妻子已经过身。”他说。

“哦,对不起。”我说。

“已经三年了。”他微笑。

大一点的那个孩子看一看我说:“爸爸,这位阿姨好象妈妈!”

我一呆。

菲立低下头。

我冲口而出,“不会是玛姬吧?”

菲立脚点抬起头来道歉,“对不起,刚才我也是一时忘形,才叫起你来,其实也不是那么象。”他随即顾左右而言他。

总有一点象才使他忘形,妻子死了已经三年,他还在大白天叫她的名字,真叫人害怕,这种深情使旁人啼笑皆非。我觉得他怪,很后悔来吃这杯茶。

我这个人的性格多疑敏感,很小的事也盘算很久,故此忧虑很重,不算是个快乐人。

我的面色一定是怪怪的,故此他也有点尴尬,不不定期又尽说些别的话来支开我的注意力。

但是这一顿茶仍然冷淡收场。他驾车送我回家,我觉得非常地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第二天上班,车子塞得不得了,本来走二十分钟的路走足一小时零十五分。以后还是用地铁吧。我想,别乱贵族的了,这不是有没有车的问题,每天多在路上消耗一百多分钟,不许久我就死翘翘。

到了公司,看见案头上摆着一瓶花。我几乎怀疑自己没睡醒摸错房间。

花?谁送我花?

不可思议,自十七岁的时候收过花,至今已经两百余年,怎么又会有一束花。

我探过头去看,是白色的康乃馨,小小名片上说:“祝快乐。”署名陈菲立。

呵,是他。

多么难得,我微笑,因为无意被错认作他的亡妻,做了一刹那的死人,换来一束香花,多么神秘而浪漫的插曲,可是我不那么乐观,我目前的生活沉闷管沉闷,可幸非常上轨道,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来,人呼喝我,我亦呼喝人,出了轨道,我绝对不能担保会出什么错,何必冒这个险。

我取出小镜子照照,孩子不会说谎,我真象他的亡到?

花随之搁瓶中,三天后谢了,女秘书把空瓶取出。

新的花又来了,仍是由陈菲立先生所赠送,太好了,他的歉意仍然持续着。

同事们啧啧称奇,咱们公司象个大杂院,什么货都有,有一两个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艳旦最受欢迎,一般二十多岁,她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小,莺声呖呖,引来不少狂蜂浪蝶,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饭,但一贯取笑我的,却不是她们,而是一些老姑婆与老太太,因为她们跟我一样,马马虎虎地叫后生买了饭盒来吃,所以看不起我,现在有人送花来,忽然象是在我们之间划了一条界限,立分高下,她们要对我重新估计,大起骚动。

我很受刺激,那种稍带矜持的欢喜刺着我的心。

谁说送花没有用?真的送起来,那种效果,非同小可。

一直送到第三束,菲立的电话才来。

听到他的声音,我丝毫不觉陌生,仿佛他与我走了已经有一段日子,老拍挡了。

他的语气更增加这个因素:很熟络有礼地

“今天忙吗?有个朋友建议吃蟹,要不要一起来?再不吃要过时了,你明天有空吗?”娓娓道来,仿佛这处约是一早定好的。毫无疑问,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

老手与熟手永远给人安全感,他们永远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做些什么事,说些什么话,永不出错。

我顿时答应他的约会。

回家翻翻衣柜,竟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可以穿出去,我苦笑,下点本钱吧,我想买数套大方耐久的,可以常常穿。

那日他到家来接我,开着香港和标准车平治,接我到他友人家。那家人住半山的豪华大宅,千余米,大得离谱,佣人都黑裤白衣,十多个朋友都不显挤,大家对我都很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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