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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恨自己不死(第1页)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赤裸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烨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和夜陀谈话的意思,他似乎一直想要激怒面前的雄壮男子,一个对自己都狠毒无比的人,许敬宗早就不奢望他会有佛陀一样的善心。自己随云烨前来就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云烨把这个魔王害成如此模样,现在依然不放在眼里,没有道歉,没有内疚,只有一种让许敬宗从心底里发寒的嘲弄。

云烨现在都还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觉悟吗?自己何苦趟这趟浑水,和云烨在一起太危险,他就是一个疯子,他面前的夜陀也是一个疯子,疯子之间或许有些惺惺相惜,只可怜自己这个夹在疯子间的正常人,如果这次得脱大难,一定要远离云烨,自己是对付正常人没问题,对付疯子。还是没信心,离远些没坏处。

鼓停舞止,云烨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热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美丽的一群女子,如果被夜陀蒸熟了端上来,就不好了。一个整天想着长生不老的变态,普通人在他的眼里和牛羊区别不大,自己还是小心些好。至少不要害人,有杜预那么一个混蛋就够了。自己可不敢不他后尘。

夜陀一直在看云烨,越看越是迷惑,无论自己如何施压,在他面前,这些压力似乎都不存在。一直表现出一副他才是主人的态度。身后画师画的那几幅《求仙图》是他们根据自己亲口所诉,画出自己求仙的经历。暗黑色的天池水,如镜子一般平静,他们是是如此的神秘,十七个人在天池边上欢呼雀跃,庆祝自己到达神仙地,还没有见到美丽的仙女,就招来恐怖的神罚。天地间的白雪一起向他们涌来,顷刻间,六个人就被白雪吞噬,自己仗着身体强壮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才免遭劫难。

回首再望。天池已被雪峰遮掩,再也无法一窥真容。

“云侯。你是如何得知在昆仑山上有这样一池神水的?哪里不要说人迹,就是鸟兽也不轻易踏足,我去过那里,知道一路上是如何的艰辛,你和你师傅是如何到达的?”夜陀终于忍不住向云烨发问。

许敬宗这才注意到墙上的那几幅画,听到夜陀的问话竖起耳朵听,他原来以为云烨说的神仙地是在瞎扯,通过夜陀的嘴,他终于晓得云烨不是在胡说,而是真的去过。

‘你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为了求证我的话?都告诉你们了哪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神仙,没有长生果树,没有仙兽,狼倒是有一群,你们都没有往心里去是吧?一个小破湖,水还冷得要死,夏天到了草也长不长,对了,你们去了天池有没有逮到一两只雪蛆?师傅说那是难得的美味。”云烨忽然想起导游说的雪蛆,既然清朝人见过,那唐朝人没理由会见不着,只要想想每只重达几十斤的红色虫子,在雪地上乱爬,云烨就有些兴奋,太神奇了。

夜陀的脸憋得通红,不是肺的原因,而是出于愤怒,他指着画上的红色虫子大声咆哮:“云侯说的美味就是这种虫子吗?美味不美味的我夜陀不知,我只知道我的三个兄弟被虫子当成了美味吞食了。”

云烨起身好奇的看这图画上红色虫子,丑陋,非常丑陋,居然还有牙齿,图画上一只长达一丈的虫子张开满是牙齿的大嘴正咬着一个人的头颅,那可怜的家伙身上还缠着两只,大嘴都咬在那个人的身上,只要看一下那只虫子的尖牙,就知道被咬了,一定非常,非常的疼。

“喂,夜陀,你知道你见到的那座最高的雪山叫什么山吗?他叫神山,奇妙无比,你遇到了雪崩,遇到了雪蛆,大概也遇到了狒狒,就是一种大猴子,很凶残,我当年就被猴子缠住,把我的背包都扔到到悬崖下面去了。”看着愤怒的夜陀,云烨知道,这时候再不加把劲忽悠这家伙,等他清醒过来,就没机会了,当年在新疆天池,没机会见着那些传说中的动物,导游说有狒狒,还是那种很大只的,清朝人见过,云烨跑遍了一大两小三个湖泊都没见着,只好拿峨眉山上猴子的劣迹来充数。

夜陀似乎有些悲哀,从箱子里又取出一幅画,当着云烨和许敬宗的面打开,对云烨说:“你见到的猴子只扔包裹,我见到的猴子他们吃人,我弟弟和桑就是被云侯所说的猴子生生地撕开,被他们分着吃了。”

说完这些,他的气似乎有些不够用,用力地在胸口捶几下,发出咚咚的巨响,捶完胸口,他提起一个黑陶的罐子,就着罐口,大口的喝酒,还是一种说不上来名字的烈酒,浑浊的酒液顺着胸口倾泻而下,非常的豪迈,只是不知道喝下去了多少,太浪费了,给你弟弟敬酒,也不用敬的满地都是吧?

夜陀的眼睛都红了,别看他杀人无数,没有把人命当成一回事,自己弟弟死了,一样会心疼,一样会流泪。

喝完酒,马上就有侍女端上来一个精巧的木盘,上面有一个白瓷碟子,碟子里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红色药丸,清香扑鼻,这味道云烨有些熟悉,想不起是什么东西。只见夜陀拈起药丸,放在鼻子下面陶醉的闻一闻,再一口吞下,噎的面红耳赤,赶紧喝了一口酒才把药丸子顺利的送了下去。

这主人当的,一点也不知道敬客,有好东西先紧着自己吃,小气鬼啊!

正在感慨,发现对面的许敬宗一脸的羡慕,还拱手相问:“贤主人好福气,能得到上等的仙家丹药,看其色,闻其味,辨其形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我辈闲人,却是无缘得到,真是羡煞旁人。”

喝完药丸子,或许是精神作用,夜陀满面红光,神清气足,刚才还在为自己弟弟被猴子分着吃了伤心,一瞬间就似乎忘记有这回事了,哈哈大笑,貌似极度愉快。

“夜陀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由高人赐下这凝神丹,数量稀少举世难求,所以没有分赠两位,还请不要见怪。”

“这种仙家宝物为有缘者得之,我辈无缘,倒也强求不得,能得一见已是莫大的机缘,贤主人无需挂怀。”许敬宗永远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才能讨主人欢心。

云烨抹了一把冷汗,自己还打算骗夜陀服下李淳风炼制的化骨丹,看来不用了,还有更狠的,化骨丹只有黄豆大小,云烨就觉得已是剧毒,这鸽子蛋大小的药丸子,不知夜陀能消受到几时?为了保险起见,云烨决定要一颗看看。

“夜陀,我也算是有几分见识的人,却没见过如此异香扑鼻的仙家宝物,不知可否拿一颗让本侯一观,涨涨见识?”

夜陀听到这话,笑得更是豪迈,他今日受了云烨一天的鄙视,现在终于可以扳回一城,如何不乐?

侍女又捧着盘子上来,夜陀一摆手,侍女小心的放在云烨面前,防贼一样的盯着云烨看。

丹药一入手,云烨立刻放心了,沉甸甸的压手,和铁蛋一个份量,丹药在天光下光华流转,闪烁着金属的光泽,手指稍一用力,发现有些软,太好了,是铅,李淳风的化骨丹弱爆了,就他的丹药,十颗也赶不上人家一颗,不知道什么药材可以中和铅的毒性,以前在劳研所住院时,没少见整天抱着牛奶瓶子排铅的铅锌厂工人,病歪歪的在走廊里挪步,形状凄惨,何况夜陀的丹药外面还裹着一层红汞,双保险啊。

敬畏的把丹药放回盘子,云烨立刻对夜陀充满了尊敬,在剧毒下能坚持这么多天的人,有资格获得他的尊敬。

“神仙一途,艰难险涩,夜陀兄,能不畏艰险,探索仙道,实在是大智大勇之人,小弟钦佩万分,适才言语多有冒犯,还请我兄不要见怪,小弟在这里赔礼了。”云烨站起身来,整整衣冠,恭恭敬敬的向夜陀施了一礼。

许敬宗非常惊喜,云烨终于肯低下头颅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小命就有了保证,他其实看出来了,夜陀对云烨更多的是尊敬而非敌意,只要谈话愉快,说不定云烨会从夜陀这里捞到不少好处。

见到云烨施礼,他也没有再坐着的道理,在一旁垂手含笑见礼。

在酒宴上总是需要有强势的,前半场云烨过于强势,夜陀就算有再好的心性,也会被自尊心挑起傲气,现在,云烨在绝世丹药的震慑下服输,大大的满足了夜陀那颗高傲的心,他本就是纵横荒漠草原的马贼王,平日里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云烨保持克制,也是心底的最后一丝长生的希望在作怪,如果换一个人,早就被剥皮抽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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