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
再舀一块胡萝卜品尝,随骨头煮过的块茎在此刻变得非常软糯,用牙齿轻轻一碰便散开,丝丝甜味在舌尖融化,惹得人赞叹不已。
施傅兴的头已然抬不起来了。
等他不知不觉中将碗中的汤全部喝光,热得脸上出了一层汗水,面颊红润,腹中同样温热,整个人都舒服极了。
好像气也消了许多。
毕竟,他和胖子的恩怨其他人并不知道,没有道理要求他们做出和自己同样的反应。
就像圣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胖子话多,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似的烦人,说不定,邬颜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呢。
思及此,施傅兴站起来,准备去把邬颜叫回来。
谁知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坐在门槛上的女人。
女人穿着翠绿的衣裳,头发挽了一个简单的髻,上面插着自己送的那个木钗,双手拖着腮,正百无聊赖地看着院子里吃食的鸡。
原来她没有走。
施傅兴脸色有些臊红,身为君子,他刚才的气量甚至比不上一个女子,实在让人羞愧。
“颜娘?”
“嗯?啊!夫君你出来了。”邬颜抬着头看他,精致的脸在阳光下仿佛发光一般,夺人目光。
施傅兴被晃了眼睛,好半晌才掩饰般移开视线,直直盯着院中几只鸡:“汤已经喝完了…谢谢,很好喝。”
“夫君喜欢便好,其实多吃些胡萝卜,西兰花,和动物的肝脏,都对眼睛有好处。”
顿了顿,女人问:“夫君是不是在夜里看不清东西?”
施傅兴讶然:“你怎么知道?”
邬颜调皮地眨眨眼,卖了个关子:“暂且不告诉夫君,如果不是天生的,多吃一些,肯定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