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在重庆给你戴的那枚,还有另一半呢。”贺衡恩笑道。
“那,那……”程筝懵懵地摸摸后脑,他把那个给忘了。他一心只想给贺衡恩买枚最新的,最时尚的戒指。
贺衡恩折回卧室把那个戒指盒拿出来,递到他手上,问:“你买的那枚不是对戒?”
“只有你一个人的。”程筝说。
“现在你把这枚也给我戴上。”贺衡恩冲他伸出干净的另一只手,“我要戴两枚。”
“……好。”程筝扶住他的手,取出戒指,像在完成最高难度的杂技,戴戒指的过程是如此的漫长。
他习惯赋予大多数情侣间的举止以极致的意义,自我在脑内想象,高潮,多巴胺分泌不止,推动他的心欢呼雀跃。“真好看,你的手。”程筝把他的手攥在手中,力气轻柔,垂眸反复看着。
贺衡恩的手比程筝的手要小上一点,不如他的手有张力,不强劲,但葱白细长,手指一掰就断似的。
指节不甚分明,没有瘦到那种地步,因而显得线条匀称,指头圆润,手背只有单薄的几根血管浮现出寡淡的青色。
程筝在他的手背吻了吻:“亲到骨头了。”
—
“多久之前订的?”夜静时,贺衡恩趴在他的胸口轻声问。
程筝说:“回到北京那几天,在沈润倾那里订的。”
“在沈润倾那儿订的?”贺衡恩微微惊讶,举起手仔细看起来,“他的店……难道这就开业了?”
“还没开呢,我是找了他本人,他在国外拿了一枚过来。”程筝不太好意思的笑笑,“我给他钱他还不要呢。”
“那后来呢?”
“我按着他那个电话号码,找到他支付宝,把钱转过去之后,把他拉黑了。”
这就叫,“没有你想不想,只有你做不做”吗?贺衡恩受教了。
“怎么傻呵呵的。”贺衡恩的唇畔漾着笑容,“所以你说没钱,是因为全买戒指了?”
“昂。”
贺衡恩捏着他下巴晃了两下,真是傻到家了。
——
周五晚上。
陈一吆五喝六地进门,一进来就闹闹哄哄,扯着嗓子问他们:“叫本少爷来干嘛?”
陈一两步一迈,一脚踢上了一个大纸箱。
“?”陈一迷惑地停住脚,僵硬地抬头——
快一百平米的玄关加大客厅,左左右右,都是大小不一的快递,有的纸箱大到可以装入一个陈一,有的纸箱小到没他的手大。
他利索转身。
说什么叫他来吃饭,纯粹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他对他们的期望值真是太高了。
“回来!”程筝脚底一滑飞出去,扑上陈一的后背,拐着他的脖子往客厅走,“跑什么。”
“你说我跑什么!”
“我他妈给你们打工来了?”陈一声嘶力竭。
“话别说的那么严重,什么叫打工啊。”程筝说,“就叫你来拆几个箱子,顺便搭把手而已。”
“搭把手?”陈一险些破音,“这他妈是搭把手吗?我是蠢货吗?你看看你们买的,这都什么——”他踢上脚边的懒人沙发还有长木板,“这都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