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圆月初升,非洲大草原上吹来阵阵清凉的晚风,拂过佣兵们的肌肤,让人舒爽而又惬意。
在营地前的一颗大树底下,众坐在干净的岩石上,聊着过去或者未来。这是一群海外的浪子,他们大多无家可归,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相聚在一起。不知是幸运亦或是不幸,这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乞丐,说说你的经历吧!”一群人围着个肌肤白嫩的大汉说道。
乞丐在被清风招募之前,曾经在美国的旧金山唐人行乞多年。但让人惊叹的是,这个看似终日餐风露宿、饱经风霜的大汉,却养的白白胖胖,肌肤滑腻,犹如羊脂玉一般光滑。
若非职业的必要性与特殊性,看上其却不像一个乞丐,更像一个保养良好的富家老爷,这也不能不说是乞丐中的一朵奇葩。
“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平时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偶尔欣赏一下,过往的美女,生活重在逍遥与自在……”乞丐好似一个哲学家,侃侃而谈,一幅从容不迫的样子。
“旧金山美女多吗?”天少一把窜了上来,两眼放光的问道。
“嗯!还凑和,要是她在逛街时能够裤子再穿短一点,衣服再穿少一点,那水蛇腰扭动的幅度再大那么一点……”
乞丐一脸憧憬的望着那幽远的天空,不由的露出缅怀的神色,十足一幅生活在过去的‘骚人’模样。
“吱吱!知己啊……”
自诩英俊潇洒的天少,忍不住的咂巴咂巴嘴,不由的发出一声惊叹,两眼兴奋的看着乞丐,一幅相见恨晚的样子。
“你的眼睛很吓人啊!”
乞丐原本懒洋洋地倚靠在大树底下,但见到天少那绿莹莹的眼光,顿时打了个激灵,毛孔陡然竖了起来。
“乞丐兄,不知今晚是否有时间,在下想与阁下促膝长谈。”
天少露出一个极度猥琐的笑容,抓住乞丐那滑嫩的大手不由的轻柔起让,让乞丐浑身不由的轻颤。
“啊……那个,我还有事!”
乞丐见到天少那如色狼般的眼光,更加确定了眼前人的性取向,有重大的问题。当即一个翻身,敏捷而又矫健,迅速向远处奔行而去,远远离开这个要命的玻璃。
“唉,乞丐兄经天纬地,满腹经纶。在下想著一部奇书,想与乞丐兄讨教一二……”天少见乞丐起身逃跑,锲而不舍的追了上去。
“在下胸无大志,才疏学浅,没有什么可以与兄台相商的。”
“乞丐兄留步,在下想著一部名为泡妞大典的绝世泡妞秘籍……”
听闻到天少间有所指,并非垂诞自己的‘美色’,乞丐忍不住的擦了把冷汗,与那位自恋到惊天动地的家伙一起去研究秘籍去了。
这是一群狂放不羁的男人,他们为了金钱而来,因为来此之前,清风曾经许诺过。若是跟随他一年,将会给予每人五十万美元的酬劳。
这也是他们拼命也要留下的原因之一,其实他们大多数都无家可归。甚至于有些人更是寻求一个避祸的场所,在国外选择当雇佣兵,显然是最好的地方。
虽然里面危险重重,但是报酬却是无比丰厚。这也是为什么雇佣兵的职业危险重重,死亡率极高的一种职业,却是异常繁荣。
他们要么是无所事事的乞丐、或者是街头的混混、有的是在国内犯了事情逃避到国外来避难的,也有的是像老农一般,心灰意冷,想找个刺激的死法,摆脱现状的……
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真的可谓鱼龙混杂。但唯一的一点,其中没有一个强奸犯,就是因为清风恨。
你杀人可以、抢劫可以、但却不能有强奸的历史。否则,说不定清风当时就会出手灭杀……
对于这一点的原因,队员们却不知晓其中的缘由,却知道是老板的禁忌。
在这个贫脊的地方,没有那些娱乐的设施,佣兵们只能在没事的时候,聊一些过往的风尘之事,来聊慰那空虚的心情。
时光穿梭,转眼间过去了三个多月。
原本或瘦弱或肥胖的身躯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肌肉结实,精壮的黝黑大汉。他们一个个精神抖擞,精血旺盛,气息强悍。
这几个月他们经历过非人的痛苦,每日都沉浸在汗水之中,每日都在重复着不停的动作。
俯卧撑……
仰卧起坐……
蛙跳……
引体向上……
负重越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