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乾隆八年(1743年),才最后成书,俗称乾隆旧志。又因为该志的时间至康熙时为止,
故世人称之为康熙《大清一统志》。
全书共342卷。排次为京师、直隶,然后是各省。直隶及&ldo;每省皆先立统部,冠以
图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势、次职官、次户口、次田赋、次名宦,皆统括一省
者也。
其诸府及直隶州,又各立一表,所属诸县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势、
次风俗、次城池、次学校、次户口、次田赋、次山川、次古迹、次关隘、次津梁、次堤
堰、次陵墓、次寺观、次名宦、次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释、次土产。&rdo;(《凡
例》)其后续修、重修,基本上都是沿用这个体例。
乾隆《大清一统志》,是反映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时期国内情况大变化而续
编的。雍正二年(1724年),清政府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三年(1725年),将青
海北部的厄鲁特蒙古诸部分编为29旗(其中和硕特部为21旗、辉特部3旗,土尔扈特部4
旗,喀尔喀部1旗),又将大喇嘛察罕诺们汗所属的蒙古人分为4佐领,青海南部的藏族
分设40个土司,上设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之。雍正五年(1727年),又平定西藏阿尔布巴
之乱。九年(1731年),晋封颇罗鼐为多罗贝勒,使之办理西藏事务。至乾隆十五年
(1750年),其子谋反伏诛,清政府设驻藏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分驻前藏和后藏,统
领西藏事务。二十年(1755年),平定准噶尔。二十二年(1757年),再平阿睦尔撒纳
叛乱,二十四年(1759年),又平大、小和卓木之乱,定南疆,于是设总统伊犁等处将
军及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管理新疆地区。与此同时,内地和东北、内外
蒙古地区的政区、赋税、人口等,也有大小程度不同的变化。这样,原来的康熙《大清
一统志》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需要了。于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下令续修
《大清一统志》,以反映变化了的情况,满足当时的需要。
续编《大清一统志》,首先要测绘、制作青海、西藏、新疆地区精确的地图,编写
《西域图志》等边区的图书,并动员各省官员收集、整理、上交有关《大清一统志》所
需的资料等,工程也相当大。因此,历时20年,至乾隆四十九年(1710年)方才完成。
全书共500卷。其体例与康熙《大清一统志》相同,只是增加了新疆地区和雍正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