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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何晴的牵挂号召收藏(第2页)

何晴怎么也不能不相信那个老乡带回来的消息,她从心底里拒绝。

她宁可一厢情愿地安慰自己,也许那个老乡只是一时看花眼认错了人,中海这么大的城市,有和他长相相似的人很正常,而且他出来这么多年了,应该有了很大的变化了吧,被人认错也应该是很正常的事。

然而,就她内心里,仍然是抵不过那个老乡仿如赌咒发誓般的语气,其实她自己也清楚,都四年的时间过去了,再怎么也会有个信吧!

从前年开始,她的心里就隐约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每次去他的家里,他的父母双亲就不会给她好脸色看,想当初他们是如何亲切地拉住自己的小手叫自己囡儿的,可是怎么的一转眼就不认人了。

种种显露出来的蛛丝马迹都会让她没来由地心悸,他的父母每次都会冷冰冰地告诉自己,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可是他们家里缓慢添加的高档电器都已经出卖了一切,每次她都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能强迫自己不再去胡思乱想了。她在心里大声地告诫自己:“不会的,不会的,康哥他是不会变心的!”

就在他出门前的那个晚上,当自己不顾一切把身子交给他的时候,他那时的温柔誓言到得现在还时常在耳边萦绕,那温柔的眼神直刺到了她的心里,于是她就觉得自己所作的一切都值了,哪怕是当初放弃了自己喜爱的学业而早早赚钱帮他缴纳上大学时所需的费用,尽管当初她自己也完全有能力考上国内的重点大学。

看到他学成归来后那种意气风发的模样,让她不自觉地就陶醉于他每个笑容中去。

于是,当他神情激昂地谈起自己的理想,提出想要去外面的大都市去闯荡生活,然后等事业有成,安定下来后回来接她,从此过着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又一次义无反顾地把家里自己辛苦饲养的猪和鸡全部卖了,还把父母过世前给她预备作为嫁妆的所有金银首饰全部变卖了给他作为创业的资本。

因为在她的心目里,她的康哥就是她的全部了,只要康哥能在外面过得好,她相信他是一定会回来带她出去,带她走出这个闭塞的农村,去到繁华的都市里去的,就如那些童话故事里的男女主角般,从此相亲相爱,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但是她终究还是忍不住了,老乡带回来的讯息让她从震惊到恐慌,无数次地从噩梦中醒来,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枕巾已经被泪水湿透。

终于,她决定也跟着了村里曾经出去外面过的人出去了,她要去中海寻找寻找那个朝思暮想的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那个老乡所说所见的全部都是假的。

活了这么大,她最远也只是到过她们那里的省城,更不用说跨越这几千里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土地,但她只是听那老乡说了暖州和中海距离只有几百公里的时候,她就不顾一切地跟着他出来了。

但是,她却没有想到,人心有时候竟是如此的险恶,乡情的维系脆弱得可怜。

姣好的美貌给她惹来了天大的麻烦,要不是她机警,要不是凑巧遇上韩易,可能她现今的下场都让她不敢想象。

“韩易……”想起这个笑容灿烂的大男孩,何晴的嘴角不禁又浮上了一丝浅笑,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也似乎舒展了许多。

自从遇上他之后,自己的心绪仿佛变得越来越安宁,就连晚上做噩梦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因为现在的梦里,经常会出现他那嘻笑的脸庞,带着一股满不在乎的神态,让人不由得心安。

想到这里,何晴的脸不自觉地有一些发烫,伸手在床头柜里一阵摸索,拿出了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何晴有些犹豫地把塑料袋放在手里揉了几下,并没有打开,想了想又放回了小柜子里。

何晴轻咬着下嘴唇,对着窗外出了一会神,又轻叹了一口气,重新把那条红色的塑料袋又从那小柜子里拿了出来,接着又从塑料袋里取出了一件条纹羊毛衫,放在手心里摩挲着,软润的羊毛给了她一直温暖的感觉,让她心情宁静。

这件羊毛衫早在一个星期前就织好了,却一直没有送出去。

那是她花了十来天的时间照着记忆中韩易的身材一针一针编织出来的,羊毛也是她自己亲手选的,正宗的鄂尔多斯羊毛,细滑柔软,何晴心想,这样的羊毛衫穿在身上应该会很暖和吧。

何晴在家里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巧手,织毛线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件轻车熟路的活,不过这件羊毛衫却花了她十几天的时间,织了又抽,抽了又织……

这几天进入深秋,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也许过不上几天,何晴觉得这件毛衫应该可以送给韩易穿在他的身上了。

ps:这天气渐凉,倒是没想到老编竟然给我来了个裸奔,呵呵,这收藏太惨淡了,二十万字竟然只有两百来个收藏,衷心希望看书的朋友们能够花一点点时间注册个号,然后点击放入书架就可以了,太极这里拜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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