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的同居生涯,足以让李慕斯记住墙上那许多穴室每一个都属于谁,她慢吞吞的挪到沃姆的穴室外的时候出声示意,不一会儿,穴室上的兽皮帘子便被卷了起来,露出米罗那张白白嫩嫩的脸。
看到是李慕斯,米罗拘束的表情才放松了下来,等再看到李慕斯龇牙咧嘴走路的模样,他又忍不住噗的笑出了声,虽然很快捂住了嘴,但白瓷似的脸上还是浮现出一股红晕,然后偷偷的摸了摸屁股。
李慕斯迈着螃蟹步往穴室里钻,嘴里哼哼唧唧嘟囔:“每个喜欢噗的人,上辈子都是颗豌豆射手不解释!”
这间穴室明显被沃姆扩大了不少,跟别的兽人的穴室都很是不同。
扩大的空间被米罗用来种植上了很多植物,因为穴室里缺乏阳光的关系,都是喜阴的一类。一截腐木上长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蘑菇,一小片泥土上长着一些绿油油的有点类似于豆芽的草,石壁上还爬满了苔藓和蕨类植物,有些还放出莹莹的光。
“你这里这可要充满生机多了。”李慕斯有些羡慕的慢吞吞的、龇牙咧嘴的别开腿,困难的坐到兽皮上。
米罗飞快抬眼,以为李慕斯在嘲笑他。毕竟,雌性都喜欢强壮的雄性,就连他们兔族自己不也羡慕着那些强壮的兽人们?
但他很快看出李慕斯脸上的表情的真诚,于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微微低下头去,道:“如果慕斯喜欢的话,可以摘一些去吃。慕斯喜欢吃菜的对吧?”
他偷偷瞄了李慕斯一眼,目光中有些期盼,手指却有点紧张的捏在一起——他知道的,兽人们都很讨厌素食,所以也不会喜欢只是吃素的他们,甚至会嘲笑他们就是因为不吃肉才这么瘦小。只有雌性才会偶尔吃素。但越是强壮的兽人越是能够弄到足够的食物,所以,如果哪个兽人的伴侣一直吃素的话,那个兽人一定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因而,尽管米罗确信李慕斯的口味偏好,依然有些忐忑。
他既想通过自己难得被看好的特长交好部落里的雌性,又害怕被摩耶知道,以为他看不起他,然后将他们撵走。
李慕斯却已经豪爽的拍上米罗的肩膀,这个动作扯得她下面一痛,嘶了一声,但还是咧了咧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你瞧,我已经上火得一张嘴就能喷出来了。”她张嘴指给米罗看,舌头尖儿上果然有几个水泡。
“啊,对了,我来找你是有事情想要问你的。你以前跟我说你能培养所有的植物不是吗?那胎果可以吗?”
米罗闻言惊愕的张大了眼睛:“天!不是吧?你想培养胎果?不不不,我说的并不是培养,我说的是种植,我们能‘种植’所有的植物。”
李慕斯皱了皱眉:“为什么不是?总能想到办法的。不过,这样的话,虽然可能有点冒昧,但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还是希望能从你那里得到回答。”
她往前倾了倾身体:“你们兔族是怎样解决堕落者的问题呢?要知道,既然你们以前都是伪装成雌性渡过雨季,那你们怎么解决繁衍的问题呢?如果繁衍的问题不解决,成年雄性年龄越来越大,恐怕很容易堕落吧?”
这样直白的问题让米罗的脸一下子爆红,他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才在李慕斯的注视下垂下头去,轻声道:“不,我们……我们因为伪装成雌性的关系,所以,和别的兽人的繁衍时间是错开的,风季和水季才是我们的繁殖时期。而且,我们兔族根本就不太可能出现堕落者。”
米罗想了想,缓缓道:“慕斯是雌性啊,所以大概根本不了解堕落的问题。其实,我一直觉得,从根本上来说,堕落应该是兽人体内身为人的部分不能抵挡身为兽的那部分的狂躁而逐渐失去理智的过程吧。所以,事实上,只有越强大的兽人才越是容易堕落,像我们兔族,兽型不强大不说,性情也比较温柔,所以,根本就很难堕落的。”
李慕斯没想到米罗的说法居然很有理论研究的高度,惊讶的跟他讨论起来,可惜没过一会儿,沃姆就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颗发青的水果。虽然颜色不太好,但在雨季还未完全结束的时候,能在荒芜的巴沙克山外围找到这种东西还是很难得的。
李慕斯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了,跟沃姆打了一个招呼后就迈着螃蟹步离开了。离开之前她没忍住,多少有些担心,于是偷偷的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了一口气:虽然沃姆脸色仍旧冷淡,米罗也依旧有点战战兢兢的,但好歹没有家暴的事情发生。噢漏漏漏漏!那种……那种翻来翻去OOXX的事情就……就暂且不算家暴了吧,捂脸~
李慕斯一脸震惊,一眼对上沃姆戏谑的眼神,顿时烫手似的放下兽皮帘子,螃蟹步嗖然加速,七拐八拐的朝着自家家门飞速泪奔而去,连蘑菇都忘了采,只在心里泪流满面的哀嚎:她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哒!千万千万不要长针眼啊!
不过转念想想,还好是沃姆和米罗,好歹还有个看起来比较身娇体软易推倒(相对的),如果是两个沃姆那么大的大汉在一起相扑似的翻来覆去“日”复一“日”……
李慕斯突然有种自插双目的冲动。
一路迈着螃蟹步跑到穴室门口,却见上面挂着一尾鲜嫩的银鱼,大概有五六斤那么大,对于兽人来说完全不够填饱肚子,对于李慕斯却是饱饱的一餐。
李慕斯一瞧就知道这应该是保罗送来的——她威武的大姨妈到底还是让保罗完全化形了,虽然她不得不风中凌乱的奉献了一条染满了她的“血”与“泪”的卫生巾,但幸好兽人们只用“慕斯好厉害”这样亮晶晶的眼神看她,完全不嫌弃那让她无地自容的啥啥。
完全化形后的保罗一头天然卷的黑发,很快就表现出了他开朗的本性,一说话就露出一口洁白闪亮的牙齿,活脱脱一个邻家男孩。就他的脸来说似乎有二十三四的模样,但晶莹剔透粉粉嫩嫩的皮肤又让他显得稚嫩了不少,如果不是那两米三四的身高,完全就是一个阳光正太。
大概是兽型不同的原因,他每隔三四天就必须去水里泡泡,不然又白又嫩的皮肤就会逐渐皲裂,脱皮。但这家伙责任心却非常强,在加入部落的第一时间就开始跟着部落的兽人们一起尽职尽责的负责守卫、捕猎等等一切雄性应该承担的责任,就连刚开始那几天还顶着半截章鱼触手都没能令他稍微懈怠一些。
到后来食物缺乏,李慕斯灵机一动将捞粮的主意打到水里,保罗更是自觉责任重大每时每刻都不忘努力,那劲头,连尼鲁都偷偷劝了他两回,让他不要忘记休息——毕竟,就算他的皮肤表层有粘液保护,也不如尼鲁的铠甲防护力高,这么反反复复入水被食人鱼袭击,就算每次只被咬伤一点点,长期下来伤口无法愈合,也是个麻烦。
但每次保罗都只是挠挠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整齐齐的白牙:“没有关系的,我的再生能力非常好,不会有大问题。”
但也正因为他这样努力的态度,虽然他比别人都晚加入部落,部落里的兽人反而很快就接受了他。
像这种银鱼,嘴有尖刺,身呈梭形,个头不大,牙齿却相当锋利,速度也非常快,对于大块头的兽人们来说是绝对得不偿失的猎物,很少会将算盘打到它们的身上。但因为银鱼的味道非常鲜美,而且几乎没有刺,却是难得的对李慕斯的口,于是,保罗总会抓住时机捕捉那么一两条送给她。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家伙,因为承担了部落的食物这一重大责任,平时捕猎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滥用时间去追捕并不好捕的银鱼的,但每隔三四天,到他下水泡泡的时候,他就会一路疯狂的追着这些银鱼跑了。所以,李慕斯一看到银鱼挂在门口,就知道他又下水泡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