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T市。
那是夏季的一天。
那一天,乌云密布,黑压压的仿佛天要塌下来一般。外面,狂风大作,路边的小树被狂风吹的东倒西斜。
友爱医院的走廊上,十一岁的佟暖穿着可爱的洋娃娃裙装站在窗前,翘着脚尖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和被风席卷到天空中的树叶。
这时,走廊的尽头传来轮子的声音,下一刻,穿着白大褂的爸爸和护士推着一辆推车飞快的朝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挥手大喊:“让开,快让开。醢”
走廊上的人慌乱的都纷纷的让出了一条路,车子越来越近,车子最后面,一个相貌十分美艳的女人跟随着,脸上挂满了心痛害怕的泪水。
小小的佟暖就站在窗口,推车飞快在她身边驶过的那一瞬间,她看见了推车上的那个人。
那是个跟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只是,此刻的他浑身都是血,脸上都是血,手上都是血,身上都是血,腿上都是血缇。
小小的佟暖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血,多到她怀疑那个男孩的血是不是已经流光了,多到推车所路过的地方洒下了一道又一道的血痕。
那颜色,印在白色的地板上尤为的刺眼。
四周都弥漫着那个男孩所滴落的血的味道,太过浓烈,以至于小小的佟暖受不了那浓烈的味道跑到卫生间里狂吐了好久。
佟暖记得清楚,那次手术是爸爸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手术,整整十七个小时,期间,无数个医生护士从手术室里进进出出,他们的面色都十分凝重,仿佛下一刻手术室里那个男孩就可能要离开这个世界。
手术室外面,美艳的女人不停的低头痛哭,她有意的压抑着声音,可是佟暖却还是感觉到了她那时候的心痛,身为妈妈看到自己孩子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却无能无力的心痛。
没错,那个浑身是血被医生们尽力抢救的男孩就是沈清瑄,而那个美艳的女人就是沈凌华。
“其实,沈阿姨原本的名字并不叫沈凌华”
窗外,乌云满布的天漆黑一片,狂风阵阵席卷着花园里的残花落叶,那样子仿佛回到了十三年的那一天。
睫毛微颤,佟暖缓缓关上窗户:“沈阿姨原本的名字叫梦蝶,是十九世纪T市一个著名歌女。”
当年沈国霖去T市出差认识了歌海著名歌女梦蝶,两个人一见钟情并决定在一起,可是那个时候沈国霖已经有了妻子,而他的妻子也为他生了个儿子就是沈清晨。
沈国霖想给梦蝶一个名分,但是他又舍不得伤害一心一意对他的妻子,最终他决定将梦蝶带回H市,并在H市为她置办了一栋别墅以便于他随时去看她。
可是几个月之后,当沈国霖再次前往别墅的时候却发现梦蝶不见了,只留下一封“永不再相见”的书信。
“是清晨的母亲将沈阿姨赶走的”
白色灯光下,苏落希脸色白的几乎透明,佟暖将一杯温水递给她继续道:“其实清晨的母亲早就知道了沈阿姨的存在,所以清晨的母亲趁沈叔叔不在的时候将沈阿姨赶走以来保护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只是谁都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沈阿姨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了。”
为了生存沈凌华回到了T氏继续当她的歌女,她一点点辛苦的将沈清瑄养大。
但在清瑄十二岁那年,他被一个混混头子绑架了,只因为那个混混头子想要沈阿姨跟他在一起被沈凌华无情的拒绝。
恼羞成怒的他连同他的弟兄绑架了沈清瑄要求沈凌华拿十万块钱去赎人。
第二天沈凌华带着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去赎人,可是当她到那家废弃工厂的时候那些混混却早已经不见了踪影,而那个废弃工厂的地上躺着的就是被打的浑身是血的沈清瑄。
“经过我爸爸和各位叔叔竭尽全力的抢救,阿瑄总算是被救活,可是他的右腿却彻底的废了,而他的左腿也因为受伤太过严重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还有他的五脏六腑都多多少少留下了后遗症。”
“所以。。。。。。”
眼泪一次一次控制不住的滑出眼眶,苏落希苍白的嘴唇颤抖着,艰难的挤出沙哑到不像话的声音:“所以他才会那么惧怕寒冷,才会每次受寒身体都会剧痛难忍对吗?”
“对”
点头,一滴泪划过脸颊。
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再回想,佟暖还是会那么心痛,那么心疼阿瑄,毕竟,当时他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落希,阿瑄不喜欢我,他对我只有感激而已。”
抬头望着天花板上那散发着刺眼的光的吊灯,佟暖露出一抹苦笑。
感激他父亲救回了他的命,感激她在他伤重卧床时日日夜夜的照顾,哪怕在以后那么多年里她仍然一心一意尽心尽力的照顾他。
没错,她喜欢阿瑄,从第一眼开始她就喜欢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