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姜芷还没使用过超出原主水平以外的厨艺,所做的饭菜都是当地普通农家饭,但从叶小妹和叶珩的吃相来看,味道应该比原主做的要好很多。
早饭过后,叶珩趴在姜芷的背上,叶小妹背着两个背篓,一家三口朝着镇上出发。
去镇上比去村集远,她们脚程快还是走了半个多时辰。
正好姜令安之前念叨着叶珩,因此姜芷没打算客气,直接把叶珩小娃丢给了姜令安。
姜令安见到叶珩那一个高兴啊,还让书童去街上买糖葫芦回来逗弄他。
镇上并没有想象中的发达,只有一条街,一通到底。
街道两边的房屋瓦舍都比较低矮,走在这样的高度的房屋中间会有一种穹庐很近的感觉,姜芷时不时抬头望天,蔚蓝色的一片天幕上散落着几片洁白的棉花。
“阿囡,你此来镇上盖添置物件儿不少,为父让童子给你雇辆牛车。”姜令安一看便知姜芷到镇上是来购物的,不然也不会把珩哥儿交给他这个老头子。
姜令安心里很清楚,这小妮子防着他呢。他有那么丧心病狂吗?不过是想让小外孙早点开蒙而已。
“也好,多谢阿爹。”姜芷点头,问:“嫂嫂最近可好?”
“你嫂嫂觉得与老头子呆在一起甚是无趣,叫娘家大舅给接走了,呵,老头也不想看见她。”提到儿媳妇,姜令安气得吹胡子瞪眼。
当初他脑子抽了才会给儿子说了这个媳妇。也怪他喝酒不行,输给了死对头,死对头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儿子娶他女儿。
好家伙,娶了个祖宗回来!
儿子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不说,就连他也时常吃瘪。
不让他喝酒,不许他吃炸物,还不能光脚在院子里赏风景赋诗。
太可怕了。
姜芷无语,明明大哥大婚那天,这老头子高兴得找不着北,喝醉了还抓人就说自己儿子终于娶亲了,儿媳妇是个天仙般的人儿。
现在又不高兴了?
呵!口是心非的死老头子。
姜芷和叶小妹站在米铺门口,里面有四五人正提着布袋相互交谈着。
“嘿,两位小娘子可是来小店买米?”头戴泥土色布帽的年轻米店伙计扯着巨大笑容,露出八颗牙齿。
姜芷倾身上前问道:“敢问小哥儿,最近这米一斗几何?”
“诶~您这可就问对人了,要不进小店儿看看,小店有三种米。”
店小二一边把姜芷跟叶小妹引进铺子,一边极为热情得介绍:“小店前不久新到了一种叫形状圆圆的米,称为翡翠珍珠,六十八文一斗,就是这……”店小二指着旁边布袋子里装的大米。
姜芷定眼一看,这不就是梗米吗?
旁边是比较长的品种籼米,店小二说五十八文一斗。
还有粗米,无论是色泽还是干净程度都不如先前两个品种的,四十八文一斗。
在姜芷的概念里,米这种硬物资还算比较便宜。
一斗米可供他们一家人吃一个多月。
因为饭菜里没什么油水,自然饭量也会变大,所以一斗米真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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