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最后一节是音乐课,也是这周唯一的一次音乐课。
上课地点在专用的音乐教室,那是一个很大的礼堂,每次上课都是两个班一起。
根据课表的安排,一起上课的便是二班和四班。
楼下拥挤的人潮中,穿着黑色皮衣的高挑女孩站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方知嬅在她的身旁走着,偶尔聊上两句。
苏松屹远远地看着,心跳骤然加快,像是有一只受惊的傻狍子,在胸口撞啊撞。
之前在地铁上收到她给的两颗糖的时候,也有过这种感觉。
下楼的时候,有男生在彼此打闹的时候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试图吸引女孩的注意力。
他们高声说着一些自以为很酷的脏话,一把搂住哥们的脖子,彰显自己力量感的同时,偷偷瞄上心仪的女孩一眼。
好比开屏的公孔雀傲娇地摇摆着美臀,见到母孔雀就问:“honey~你看我屁股美么?”
苏松屹胡思乱想着,觉得这些笨拙的大男孩们虽然有些幼稚,但还是很“可爱”的。
多年后回想起这样吸引女孩注意力的方式,他们想必也能会心一笑吧。
或者,尴尬地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
苏松屹也看着闵玉婵,一点点积攒着勇气朝她靠近,终于在接近她身边的时候,将澎湃的心潮化成了风平浪静的两个字。
“谢谢!”
闵玉婵微微一愣,想起了之前在地铁上的事,于是轻轻摇了摇头。
“不用谢。”
听着她的回答,苏松屹如释重负,终于可以脚步轻快地继续往前。
没有回头看,也没有再和她搭一句话。
他是想靠近她的,却不知该以怎样的理由去接近。
别看他小说里写的那么甜,其实在感情上,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怎样追女孩子,怎样讨女孩子喜欢,全都是纸上谈兵,一到实战就哑火。
小说里开车开得飞起,像个老司机,其实被女孩子随便撩一下就会脸红。
其实写狗粮文的作者,很多都是毫无情感经验的单身狗,只是心思稍微细腻一点而已。
“你认识那个男孩子吗?”
苏松屹走远之后,方知嬅忍不住冲闵玉婵问道。
“不认识,但是之前在地铁上遇到过,他低血糖头晕,我正好有两颗糖,就给他了。”
“是这样啊,真巧。”
方知嬅顿时了然,悄悄看了苏松屹一眼。
闵玉婵忍不住问道:“你喜欢他?”
“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