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永恒对慕景希来说,实在太远。
她永远都保持热情,但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对任何事物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那年,她迷上了武侠小说,没日没夜地啃古龙金庸,嘴里念叨着的,要么是倚天剑屠龙刀,要么是葵花宝典蛤蟆功。
一个深夜,慕景希背着床单裹成的行李包,提着十元钱三把的玩具剑爬上了九哥的床。
“九哥,我们去闯荡江湖吧。”
慕景希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打闹时你舍不得欺负她,哀求时你舍不得拒绝他,九哥就这么下了床上了贼船。
可结果是他背着她的床单行李包,带着她在街口的自动银行睡了一宿。
他坐在地上,她坐在他怀里,他一手抱着她,另一只手赶蚊子,累了又换另一只手,一夜未眠。
尽管他如此努力,闯荡江湖的壮志豪言还是死在了手臂上被蚊子咬出来的红疙瘩里。
他没说,有那一瞬间他真的很想带她离开,去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江湖,走完这一生。
那一夜,小小的少年,小小的手臂支撑出一个狭小的空间,护着他的小小未来媳妇儿。
那天对面的超市放了一部老电影,快到高潮的时候,慕景希突然醒了过来,一双漆黑的眸子,映着夜空的晨星,跟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说了同一句台词。
“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
慕景希生了一张好看的脸,她再怎么无理取闹,再怎么不学习玩泥巴,旁人对她的评价也只有一句:老慕
家的女儿长得真漂亮。
她的脸像倾城的画,听到她那句话时,他屏住了呼吸,低头握住了她搭在自己腰带上的手,心里想着,怎么去做她的意中人,她的盖世英雄。
而他当时没怎么注意,后一句台词是,我猜中了这开头,却没有猜中这结局。
第二天慕景希扛着‘金箍棒’,抓着他的手喊师父。
“师父,我要去找我的紫霞。”
“我不就是吗?”
怒吼出声,又突然觉得不对劲,原来从一开始就是错误。
他不是盖世英雄,做不了她的意中人,更当不了她的紫霞。
不过这也没什么,当不了盖世英雄孙大圣,他就当沙和尚,老老实实的挑担牵马,老老实实的向大师兄、二师兄报告:大事不好啦,师父又被妖怪抓走了。
在慕景希的鸡飞狗跳的生活里,九哥一直扮演着类似于‘沙和尚’这样的角色,后来有了一个新词儿,管这叫忠犬男。
某个春天,慕景希说她想去踏青。
九哥答应了,带着她最爱的零食、最爱的钞票,以及他自己最爱的她上路了。
在郊外,慕景希说她想吃最新鲜的鸟蛋,于是两人钻进树林,开始玩爬树掏鸟窝。
她负责玩,他负责爬树掏鸟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