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迟听雨豁出去问惊云端要了真心,她似乎更爱粘着惊云端。
惊云端有了正确的方向,拿着路上买的小话本挨个对症状,连着对了十多本,终于得出了一个看似是答案的答案。
她拿着抄下来的条条递给大小姐。
迟听雨不明所以,近来就只见惊云端没事翻着小册子,边翻边抄,神秘兮兮的模样,一连几天总算是舍得把她的小秘密拿出来了。
纸上俱是被朱砂圈过的痕迹,庆衍两国纸价都不便宜,惊云端买这些可谓是没少花钱,关键她还挺讲究,花钱钱非得特意知会迟听雨一声,说这是她私房钱,不是大小姐的钱。
迟听雨气到安静了好几日,她巴不得惊云端多花点她的钱,结果人家倒好,公私分明。
“何意?”迟听雨没看懂惊云端抄的每个字都恨不能飞起来的字条。
不是她文化低,而是惊云端……太潦草。
“全中了,和书上所言,心悦。”惊云端挨个指着,“想对小姐好,想一直跟着小姐……”
微风习习,惊云端眉目温柔,逐字逐句读着她记录下来的条条,“我知道心悦的意思了,小姐。”
等到惊云端指到最后一条,迟听雨才以一种小心翼翼的姿态把那几张薄薄的纸片折起,收到贴身的地方,“那这些我就留下了,惊云端,你还告诉我你不识字,我看你识得不少。”
字体潦草是一回事,但能看出每一笔都是熟练的,和最开始惊云端揣着明白装糊涂给迟听雨“画”的卖身契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没办法,我要是会的太多,迟家不收我养马,”惊云端毫无心理负担地就把锅甩给了迟府,“怕我是间隙来的。”
大小姐:……
倒也是这么个道理。
“再者,我要是会的太多,显得聪慧无极,大小姐最初也不会选我。”
最开始惊云端被选中的理由很简单,话少人老实还能吃苦,那踏踏实实勤快人的印象深刻人心。
谁能料到真正的惊云端是这样一副……
气人的性子。
“过去在迟府,有人欺负你么?”
“起初有,粗活重活都叫我干,还抢我的饭。”
惊云端不介意多干活,但多干活她就要多吃饭,她不是驴,光吃草,净干活。
“后来……”迟听雨依稀记起,“三年前府中缺人手,你……”
“是我,”惊云端语气淡淡,“他们不干活,那永远都别干了,我还是为迟府着想了几分的。”
那些人也没死,就是干活的时候“一个不留神”,或伤了,或残了。
久而久之,惊云端也混成一个“有资格欺负新人”的老人了,不过她这个“老人”,老实,从不欺负人。
大小姐:……
“你怕吗,小姐?”
惊云端歪着脑袋望向迟听雨。
蓝眸清澈,然而这人的性子还有她的过去跟清澈二字并无半分关联。
她是一个动不动就可以说出“这个人没用了,他们都没用了”的人,好似一个人活在世上只能分成“有用和无用”两种,有用的人就活着,无用的人就该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