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他,直来直往,刚过易折。
可就是这样高高在上,自持清高的宋玺,却是第一个适应名利场的人。
谁都不会想到,那样高傲的一个人,竟会为了一个项目,在酒场上虚与委蛇得和对方拼酒,拿命拼了整整三个钟头。
用尽虚伪的言语,溜须拍马的方式,哄着合作方签订意向合同。
那晚宋玺喝到不省人事,趴在洗手台上,哭着对韩宇说:我都这么难受了,为什么还会想起他……
那时候韩宇才真正能把宋玺对孙岭的爱具象化。
孙岭是宋玺的心病,这病逐年加重,肆意泛滥,最终演变成要人命的绝症。
奈何这病无药可医,只能自救。
宋玺选择用工作的方式来自救,但心病依旧会在他难过的时候,绞着他的心,还是会每天生不如死的疼。
他想自己大抵是病了,他听到孙岭即将回国,想起那晚易感期,他向孙岭表明心意,却得到对方言辞犀利的拒绝。
他永远忘不掉,那让他痛到生不如死的红酒信息素,是怎样钻进他的骨髓,用血淋淋的方式告诫他……
他和孙岭的信息素相斥,他们同为alpha,他爱孙岭,却在易感期时,差点丧命在孙岭的信息素之下……
韩宇并不知道这些,他只能出于兄弟的身份,劝宋玺学会放下。
烈酒入喉,胃里忽的绞痛几下。
老毛病了,这几年他不要命的应酬,胃病也随之严重起来。
可宋玺却总会庆幸,想着胃疼起来,心会不会就不那么痛了……
“别喝了!你脸快和墙一个色了,在喝下去胃不要了?”韩宇夺过宋玺手中的酒杯,劝道:“六年了,孙岭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傻小子了,哪怕他这次回国,也不是你想念的那个孙岭。”
“变了,是啊,都变了。”
宋玺靠在沙发上,哑声呢喃着。
变了,都变了。
孙岭回来了,他好不容易能见到他了,可他们也是彻底的不可能了。
当晚,宋玺被韩宇拖到客房睡了一晚。
——
第二天,宋玺早晨七点半准时出现在餐厅,穿戴整齐得在餐桌前用餐。中途甚至能腾出一只手给他家臭小子喂奶。
宋松松刚出月子,如今身体正虚,今天这一桌子早餐都是韩宇的手笔。
“手艺不错。”宋玺咬下一口三明治,语气淡漠地夸奖道。
此时宋松松穿着宽松的衣服走来,先是抱起她的宝贝儿子,冲着自家儿子胖嘟嘟的脸蛋直接啃了一口,把孩子吓得蹬着两条腿就开始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