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因为身处不习惯的环境而心怀不安,还是因为临近了评议而感到紧张呢……。各人无法平静的原因似乎都有所不同,但为了缓和气氛,还是谈起了案件来。因为我们也没有什么其他共同的话题了。
先试着整理一下情况。
现场是木更津市郊外一幢单独的楼房。遭到杀害的是住在其中的一对夫妇。丈夫是被金属球棍打死的,妻子是被菜刀割断了脖子。
作为凶手被逮捕的是被告人a。他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完全不明,但是由于现场的转盘式密码保险箱被打开了,可以认为他是向夫妻二人中的一个问出了密码。
此外,妻子当天上午在现场家中的厨房里制作了咖喱,被告人留下了吃过那些咖喱的痕迹。在现场查到了上百处被告人的指纹,他本人也承认当天有入室盗窃的行为,并且承认自己吃了咖喱,但对杀人的情节却完全予以否认,情况就是这样。而凶器上也没有发现指纹。
剑埼按照顺序一一作了概括。
&ldo;只有指纹作为物证的话,要证明杀人行为是很困难的。至少有目击证言的话,情况应该会有所不同吧……。不,倒是有一份目击证言。&rdo;
没错,事实上是有目击证言的。
当时受害人六岁的儿子说,自己看到了凶手的模样。
&ldo;可是,那份证言的证明力被否定了吧?&rdo;鸣户说。
&ldo;因为是小孩子说的啦。&rdo;剑埼伸着懒腰回答道。&ldo;那个儿子先是发表证言说,什么都没看到,一早起来就发现父母死了。然而,之后在做详细调查的时候,突然又说看到了凶手。&rdo;
&ldo;大概是受到了刑警诱导的吧。&rdo;
&ldo;会让人这么想也是没办法的事喽。&rdo;
剑埼深深地陷坐在了沙发里,唯一的证言派不上用场,找到的指纹虽然能作为盗窃的证据,却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原来如此,这么一来就无法证明他有罪了。
没过多久五个人就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时间已经快到晚上十一点了。
&ldo;差不多要到评议的时间了,我们走吧。&rdo;剑埼抬起了略显沉重的身子,众人也随之站了起来。
&ldo;音羽,来一下。&rdo;鸣户朝我招了招手说,&ldo;那啥,我们去上个厕所吧。&rdo;
想想也确实该去一下,我就同意了,于是我们两人朝一楼深处走去。
我们很快完了事,前往电梯的途中,鸣户在走廊里一幅约有半坪大的装饰画前停下了脚步。
&ldo;真是幅好画啊。&rdo;
那是一幅构图很单纯的风景画。下半部分画着碧蓝的大海,上半部分则铺展着暖色调的渐变图层。正如刻在银制小牌上的&ldo;拂晓&rdo;这个画名一样,实在是一幅平淡无奇的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