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欣然不由得放慢了呼吸,蹲在沙发前,看入了神。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爸爸’——也就是傅家大少傅曜收养了。
傅曜是一名知名画家,常年各国乱飞,就连除夕都很少回来,常驻各种知名画展。
对于季欣然来说,二叔傅榆更像一个爸爸,季欣然的童年至少有三分之二都是在傅榆家度过的,而这个弟弟,是她孤单的童年回忆里少有的温暖,就像是冬天的太阳,耀眼却不灼伤人。
小时候的傅闻之长得十分软萌,性格有点傲娇,却能很好的顾忌到别人细微的情绪。
后来她长大了,出国留学,携着她心中的太阳。
直到傅闻之身上发生了那件事,她才匆匆赶回来,毫不犹豫做了傅闻之的经纪人。
因为她知道这个人从小就是上帝的宠儿,是天生该站在金字塔顶端享受万众瞩目的男人。
这个小时候奶狗一样的小孩不知不觉就长大了,让她觉得猝不及防却无法拒绝。
原本柔和的棱角逐渐变得冷硬,墨一般的眼睫上染了一层金辉,冬天的太阳很柔和,从落地窗外洒进来连他脸上的绒毛都看得清晰。
季欣然趴在沙发边缘,红唇缓缓翘起,总算有点明白这些年追在他身后被迷得嗷嗷叫的粉丝心态了。
难怪以这个人为封面的时尚杂志能够卖到脱销,因为这张脸确实是怎么看都好像看不够。
怕看太久被发现她才缓缓站起身,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想关掉电视
“别关,我在看。”
身后传来傅闻之刚刚睡醒还略带沙哑的嗓音,吓得季欣然浑身僵直。
作者有话要说: 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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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傅闻之揉了揉眼睛:“你怎么来了?”
季欣然扔下遥控器,坐到一旁单人沙发上,尽量保持平静道:“我不买菜过来你们去买吗?想在菜市场里引起踩踏事件吗?”
傅闻之已经清醒了,没有接话,一手撑脑袋,眼睛一瞬不瞬落在电视上。
电视里,随着音乐的响起,顾朝歌走上了台。
傅闻之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做过造型的样子,食指在唇畔划过,不自觉笑了。
顾朝歌一身白色宽松卫衣,黑色破洞牛仔裤露出雪白的膝盖骨,裤兜里垂下两条金属链子,头发抓得很蓬松,发尾弄得微卷,很是青春洋溢,时下正爆火的小奶狗风格。
在化妆师的不懈努力下,此刻的他比官宣爆出来的照片上更好看,食指上的铂金戒指在舞台灯光下耀眼夺目。
这样的饰品傅闻之也有,因为铂金戒指的寓意是永恒不变,而人向来喜欢追求永恒,不止圈内圈外大多数人也偏爱这个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