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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她在农村一呆就是好几年。后来,年龄眼看大了,既参加不了工作,又寻不到一个像样的女婿——农民她看不上,干部又看不上她。最后经人介绍,就马马虎虎和高广厚结了婚。结婚后她才知道,高广厚也是县中的,但她在学校时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个人。结婚不久,她就发现她的丈夫是一个“相当窝囊”的人。她也试图教导他开展一些。无非是让他多往公社和县文教局(那时文化教育没分开)的领导家里跑。她甚至通过关系,想办法让他和县委的领导也拉扯着认识。但高广厚在这方面太平庸了!太死板了!有时还没农村那些有本事的大队书记活套。的确,她娘家那面川里有个高家村,那村里的大队书记叫高明楼,在公社和县上都踩得地皮啊!

她曾经想过要和高广厚离婚。但她也明白自己的“价值”。一个没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女人,又结过婚,就是风韵未减,也还能寻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尤其是生下兵兵后,她基本上也就死了心,她把她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孩子的身上。她对这一切也习惯了。尽管对高广厚不太满意,但她尽量像一个妻子那样对待他了。当然,高广厚身上也有些叫她满意的地方。他人诚实,对她爱得很实心;尽管长相不太漂亮,但身体强壮有力。生活的情趣少些,但他那肌肉结实的胸脯也曾让她感受过男人的温暖。在她情绪好的时候,性生活也是能满意的。亲爱的兵兵出世后,她甚至开始对他产生了某种温柔的感情。孩子使她的心渐渐向他靠拢了一些;有时她还忍不住主动对他表示一下亲热——可是,每当这样的时候,平时缺乏感情的高广厚就加倍地给她热情,像疯了似的,她就又反感了。不管怎样,看来他们的夫妻生活还是能过下去的。尤其是兵兵越来越逗人喜爱了——这小东西终究是他们两个的……可是,猛然间出现了卢若华!

自从卢副局长出现在她面前后,她的心一下子就乱了。她是个极敏感的人,第一眼就看出他喜欢她。当她知道了他现在是个单身的男人后,精神上那封闭了的火山口又开始丝丝地冒烟了。老卢利用看若琴做借口,经常往高庙小学跑。当然,她知道,他更主要的是来看她。

他们很快就接近了——这是不用过多语言的。这个人对她的吸引力是强大的。他这么年轻,就当个副局长!副局长,虽带个“副”字,但在这个偏僻的县城里,权力可不小,全县所有的学校都归他领导!他还是一个大学毕业生,长相标致,风度翩翩,到处都被人尊敬。以前,丽英根本不敢梦想她能和这样的男人一块生活。现在一旦有了这种希望,她想自己就是付出任何代价和牺牲,也要让它变成现实!

唯一使她痛苦的是兵兵。她从老卢那里感觉到,他不愿意接受这个孩子。可是,这孩子是她心头的一块肉啊!

她泪水模糊地不知想了多少次,最后还是自己说服了自己:孩子将来自有孩子的幸福,而她自己的幸福若是错过这次机会,也许今生再不会有了……

他们两个的感情含蓄地进行到一定的时候,丽英毫不犹豫地提出要跟他一块生活。但他没有正面回答她。

丽英是聪敏人,她理解他的难处。显然,由于社会地位,他不能承担破坏别人家庭的罪名。

勇敢的女人立刻主动采取行动,先和高广厚离婚。为了让这男人接受她,她终于忍痛把孩子也扔下不要了——一个发了疯的女人,在此刻是相当能狠下心的,尽管这颗苦果子她今后还得吃个没完。在大马河川刘家渠村的娘家门上,她耐心地等待由于离婚在熟人中间引起的舆论平息下去。在人们几乎不注意她的时候,她才无声无息地和卢若华结了婚,除过老卢的妹妹和她原来的男人,现在社会上大概谁也不知道,她是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就和卢若华相好了。这对新夫妇婚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是为他们的这个成功的计谋,互相吹捧了一番对方的沉着或者机敏。就这样,一个乡下小学教师的妻子,立即变成了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夫人。刘丽项感到世界一下子在她的眼里变得辉煌起来了。的确,和过去相比,丽英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容光焕发,爱说爱笑,走路径捷而富有弹性,很少有恼火的时候,就像她当年在派性文艺宣传队一样。

她对卢若华有一种敬畏,觉得他是那么高深。她在他面前感到胆怯和拘束,时刻意识到他不仅是个丈夫,也是个领导。她炒菜做饭,生怕卢若华不爱吃。对待他前妻留下的独生女玲玲,她也尽量使她满意——她关心她,决不像个母亲,也不像个阿姨;好像玲玲也是个什么高贵的人,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对待。这个家在物质方面当然是富裕而舒适的。别说其实,三个人光被子就有十来条。时兴家具也齐备;“红灯”版收音机,“日立”牌电视机……每天晚饭后,卢若华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和来串门的中层领导干部闲谈,她就一边打毛衣,一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果来个县长或书记什么的,她就会像一个优秀的家庭妇女一样,热情而彬彬有礼地沏茶,敬烟,一切都做得很得体。不用说,卢若华对她满意极了。

老卢经常请县上一些重要人物来家里喝酒吃饭,不是这个局长,就是那个部长。丽英买了一本“菜谱”书,用她的隘敏和才智,很快学会了做各式各样的菜。老卢那些吃得巴咂着嘴的朋友们,先夸菜,后夸丽英,都说卢若华找了个“第一流”。老卢不用说很得意,但他是个老成持重的人,总是含笑摇摇头——但这决不是不同意朋友们的恭维。

白天,她去城关幼儿园上班——上班,这本身对她来说就是无比新鲜的;这意味着她也成了“工作人”。孩子们也是喜欢漂亮阿姨的,加上她又是个活泼人,爱说爱笑,会唱会跳,工作无疑做得很出色。她自己也相信她是这个幼儿园最有本事的阿姨。要不,幼儿园的领导(当然是她丈夫领导下的领导)怎能经常在全体教师会上表扬她呢?

但是,在这个美丽的妇女的笑脸背后,并不是一切都阳光灿烂,有一种深深的酸楚的东西时刻在折磨着这个快乐的人,她想念她的兵兵!每当她看见幼儿园的娃娃时,她就想起了她的儿子。她为了自己而丢弃了她的血肉般的爱!她现在才知道自己在这件事上有多么狠心和丑恶。她深深地感到:她对不起自己的孩子。她有时带着幼儿园的孩子们玩的时候,一下子就会呆住了,像一个神经失常的人,眼睛燃烧似地瞪着——她在这一群娃娃中间寻找她的兵兵!

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的兵兵不在这里。可怜的孩子!亲爱的孩子!你现在怎么样了?你在哭?你在笑?你饿不饿?你冷不冷?你想妈妈吗?你……

她一下子忍受不住了!她自己嚎出声来,就赶忙丢下这些孩子!跑到女厕所里,趴在那肮脏的白灰墙上哭半天,直等到听见别人的脚步声,才慌忙揩去满脸的泪痕……

只有那个四岁的孩子,才能使现在这个热血飞扬的女人冷静一些,自卑自贱一些!他那一双忧郁的,黑葡萄似的眼睛,不时闪现在她的面前,让她的笑容戛然而止。他就像一个无情的审判官一样逼视着她的良心。

但是,她想自己是很难再退回去了。她好不容易才追求到了今天这一切。人生也许就是这样,要得到一些东西,同时也可能就得失去一些东西,甚至可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天上真有上帝,那么她请求这位至高无上的神能谅解她的不幸,饶恕她的罪过!不论她找出多少理由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可她无法使自己不想念和牵挂小兵兵。归根结底,那是她的,是她身体和灵魂的一部分,或者说就是她本身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

这种折磨是深刻的。丽英也尽量地把它埋在心灵的深处。她怕卢若华觉察到。再说,她自己刚开始过上一种新生活,不能因此而再给自己的头上铺满阴云。

直到快要临近国庆节的时候,她才强烈地感到,她要是不再见一面兵兵,就简直难以活下去了,幼儿园的孩子们已经在喧闹着要过节了,互相在夸耀自己的妈妈给他们买了什么新衣裳和好吃的东西。她看见这情景,就像刀子在心上捅。她在心里痛苦地叫道:“我的兵兵呢?国庆节他有新衣裳和好吃的吗?他也有个母亲,难道连一点抚爱都不能给他了?”

她尽管害怕向老卢提及这个事,但还是忍不住向他提了。她在一个晚饭后,在他对她非常亲热的一个时刻,向他提出,她想让自己的儿子在国庆节到这里来过;她说可以让若琴带他来。卢若华慡快地同意了,说他正好也想让若琴回城过国庆节,他说若琴对他和她结婚不满意,已经赌气很长时间没有回家来了,他心里很难过,他说他忙,让她给若琴写封信。

于是,丽英就给若琴发了那封信。明天就是国庆节了。小县城的机关、学校,实际上在今天就已经放假了。

街道上,人比平时陡然间增加了许多。商店里挤满了买东西的人群;肉食门市部竟然排起了长队——在这里,平时公家的肉根本销不出去。家庭主妇们手里牵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胳膊上挽着大篮子,在自由市场上同乡里人讨价还价。

所有的人群穿上了新衣服。浴池的大门里,挤出了一群一伙披头散发的姑娘们。这里那里,锣鼓咚咚,丝弦悠扬,歌声嘹亮。到处都在大扫除,好像这几天卫生才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有些机关的大门上已经挂上了大红宫灯,插上了五星红旗和彩旗,贴上了烫金的“欢度国庆”四个大字。这个季节正是阳光明媚、天高气慡之时,加上节日的热烈气氛,使得人们的脸上都带上了笑意,城市也变得让人更喜爱了。

丽英一早起来就忙开了。

她先把屋子里外打扫收拾了一番。她是个爱讲究的人,而这个家也值得讲究。她在房子里忙碌地打扫、清理、重新布置。尽管很熬累,但兴致很高;这一切都是属于她的呀!

她把老卢一套藏青色呢料衣烫得平平展展,放在床上的枕头边,让他明早起来穿。然后又把玲玲的一身漂亮的花衣裳从箱子里拿出来,给她穿在身上。

家里一切收拾好以后,她便提个大竹篮子去买菜买肉。老卢前两天就给有关部门那些领导(也是朋友)吩咐过了,所以她实际上就是去把各种过节的东西拿回来就是了。

她从这个“后门”里出来,又进了那个“后门”。篮子里的东西沉得她都提不动了。这些东西都是国庆节供应品中的上品,但许多又都是“处理品”,价钱便宜得叫她都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她送回去一篮子,又出去“收”另外一篮子。烟、洒、茶、糖、鸡、羊肉、猪肉、蔬菜……这些东西都是她从有些人的家里拿出来的(老卢有条子在她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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