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铖也想了想:“你是指年纪方面?”
“肯定呀。”林兰书缓缓开口,“女孩小几岁倒是无所谓,男人总要包容一下女人的。但是,要是相差十几岁,她能理解你吗,在生活上能给你帮忙吗,在事业上能给你帮助吗?”
陆铖语气低沉:“我没想这么多。”
“只是谈恋爱可以不想这些,要是为了结婚就要想了。”林兰书看,“她的样子倒是挺好看,眼缘好,但是生活不是只靠好样子来过呀。再说了,她大学还没毕业,估计这两年也没考虑结婚生孩子的事吧,你都三十六了,你耽误不起呀。”
林兰书平平淡淡几句话,就让陆铖觉得自己这两天被沈衡三搞得热热闹闹的心如遭冷水:“刚认识,肯定需要花时间互相了解。我再急,也不会找个三十来岁和我一样急的人,两个人着着急急地把婚姻当任务来完成。”
林兰书叹口气:“看来你挺喜欢她。小女孩,其他不说,一眼看上去确实招人喜欢。”
“妈,你的意见我参考,我的意见,你也采纳,好吗?”
“行。”
陆铖挂了电话,已经十一点了,沈衡三大概——还没睡吧?
十分钟后,沈衡三用行动表明她还没睡,她发来信息:“陆律,你妈看了我的照片了吗?怎么样?”
“她说你很漂亮。”这话一定让她开心。
沈衡三果然很开心,连续刷了五六个“老板真有眼光”的表情包。
陆铖弯弯嘴角:“我跟她说你在复习考试,她说要是你考过了,就给你一个大红包。”
“不是吧!”沈衡三叫起来,“催我考试的队伍又增加了一名大将!”
陆铖忍不住笑起来,继续给她灌迷汤:“我妈很慷慨的,我估计红包会有五位数,你好好努力吧。”
“在下,为了五位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第二十四章
听说21天就能培养一个习惯。沈衡三不知道这个说法是真是假,但经过几星期的连续早起,她确实能在七点钟闹钟响之前醒来,也确实开始适应早高峰的地铁——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她已经不羡慕那些找到高薪工作已经的同学了,毕竟,她找到了一个高薪男友。
沈衡三站在办公大厦的广场上抬头往上看。36楼,看到脖子都酸了,也看不清哪一层是36楼。
“在发什么愣呢?”
沈衡三闻声看去,是林娇娜:“林律,你也上班了。”她笑,“我突然想从这个角度看看我们办公室长什么样。”
“别看了,还是赶紧进去排电梯吧,现在都8点50分,再磨蹭就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