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鼓号齐鸣,战旗招展,金戈铁马,长枪如林。一队队骑兵率先冲出了要塞大门,一列列步兵排列的整齐的方阵,雄赳赳气昂昂的扑向北边,他们已经憋屈的太久了,以至于刚迈出城门,已经收不住自己的脚步,阵型拉长开始向前奔去。
是的,特别是北疆大军,除了剑兰军团五百里急袭在布尔迪索打了一仗后,其他的军团几乎一直窝囊在城内,看着苏丹人在城下耀武扬威,因为被窝囊的太久,他们急需发泄。
普鲸要塞的正北,是一片长满杂草荒地,杂草在苏丹人前几个月的攻城中,被人马践踏的贴伏在地面,一具具散乱毁坏的攻城器械和几条苏丹人刚挖掘的堑壕,被乌尔萨派人连夜打理干净,所以这一路上都是坦途,乌尔萨尽起城内四十万大军,一直急行到离苏丹大营一千五百米的地方,才再次整军摆阵。
苏丹人在南征大军被歼灭后,立刻放弃对普鲸要塞自杀式进攻后,并谨慎的注视着普鲸要塞的一举一动。当美尼德南疆大军进城后,苏丹人预计美尼德人至少需要二周来整军修养,万没想到乌尔萨第二天就整军出击,一副决战的气势。
现在苏丹人与美尼德人的军力对比是三十五万对四十万,几乎旗鼓相当。问题是,苏丹最精锐的南征大军已经被歼灭,剩下的军团的战斗力根本没法跟美尼德人比,而且,对方有四大帝国骑士,纵翻大陆通史,美尼德人四大帝国骑士同时领兵,仅此一次,不敢说绝后,绝对是空前的豪华阵容。这让苏丹人不得不谨慎的以营盘为依托,在大营后面摆开阵势,骑兵调至两翼,谨防美尼德人从侧翼偷袭。
要知道,乌尔萨毒蛇之名,可不是吹出来的,苏丹南征大军的溃败就证明乌尔萨是个诡计多端,心狠手辣的统帅,要说他会直接正面硬冲苏丹大营,打死苏丹统帅弗尼列也不会相信,那样乌尔萨将会直接面临一千名法师的魔法攻击,保守估计至少要伤亡五万人,那样的话,美尼德人将在兵力上的一点点优势将完全丧失。
但是,当弗尼列站在箭塔上,远远的看到乌尔萨几乎把超过一半以上的骑兵,都集中在大军的中央后,这位弗尼列将军糊涂了,或者说,他认为乌尔萨糊涂了,他不知道乌尔萨打的什么主意,如果乌尔萨硬要以骑兵为先锋,从正面硬撼苏丹大营,那么,弗尼列是一点意见也没有啊。
苏丹大营周围四百米内,挖掘了两条深宽六米的堑壕,这样即让美尼德的骑兵一时冲不过来,还能拖住他们,让他们的战士尽可能久一点的处在魔法的打击范围内。
而临时筑起的苏丹大营,用黄土堆成了两米高的土墙,上面再密集的插上坚硬粗壮的松柏木当栏栅,一具具箭塔和军弩密集的矗立在栏栅上方,而法师们,则统一的站在栏栅后方十米的一个土台上,时刻准备对密集冲锋的美尼德战士实施魔法打击。
可以这样说,如果美尼德人执意要正面进攻苏丹大营,其困难的程度,一点也不比苏丹人攻击普鲸要塞容易,至少,在伤亡上面要更甚。
所以弗尼列坚持认为,这是乌尔萨的疑兵之机,目的是让他把防守两翼的重步兵和骑兵掉到中央,应付美尼德人的密集冲击,而乌尔萨则乘机从两翼偷袭。弗尼列自认为把乌尔萨的诡计,看的透透彻彻,所以,在一众参谋将领的反对声中,弗尼列力排众议,坚持按先前的部署。
长风咧咧,撕裂着旗子哗哗作响,战斗在还没有正式打响,整个战场已经弥漫着一股沉重与亢奋相互纠结的气氛。是的,感到沉重的是苏丹人,而美尼德人,从不畏惧牺牲,沙场裹尸是每一个骑士国度的军人最理想的归属。而且,他们有四大帝国骑士,他们更有传说中无所不能,无往不破,敢在五十万奥苏大军军营前只身挑衅的第九骑士。
有这样的人在,美尼德的战士,唯有倾力一战之,以身报国。
太阳,有橘红变成了金红。
美尼德人迟迟没有发起进攻,这然苏丹统帅弗尼列愈发认定了这是乌尔萨的诡计,现在没进攻的原因是因为他迟迟没有改变阵型。
自我感觉良好的弗尼列那里知道,美尼德人没发起进攻的原因压根不是这么回事。而是美尼德人万众敬仰的,无所不能无往不破的第九骑士,格里菲利大人不知什么原因迟迟没有现身。
“难道这小子昨天牛皮吹大了,所以连夜溜了?”第六骑士史汀望着主帅乌尔萨大胆假设着,事实上连第三骑士艾玛勒也是这般想的。不过艾玛勒显然要含蓄多了,他看向了身后的海普,问道:“昨晚你们叔侄二人重逢,不会是喝高了在家睡懒觉吧。”
海普尴尬的笑了笑,他跟格里菲利都不是贪杯之人,昨晚小饮了两杯,饭后格里菲利就回去了。所以他看向了跟随格里菲利而来的黑一,黑一给了海普一个抱歉的眼神,格里菲利昨晚压根就没有回营…
这下…海普傻眼了,格里菲利难道昨夜被苏丹人劫走了?想想也不可能啊?
那他到底在哪儿?这是很多人的想法。
在场的,只有两个人知道,乌尔萨和康朵。
换上了一身黑甲的康朵,就像很多年前在道拉斯一样,持着帅旗骑马矗立在乌尔萨身后,康朵被一顶全罩式头盔罩住了面容,但是她身边的将领们那个不知道她是谁,只是她的身份不宜暴露而已。
乌尔萨回头尴尬的看了康朵一眼,昨夜格里菲利这个狗胆包天的混蛋,半夜翻窗入室,摸进了康朵的房间,那里瞒得过乌尔萨的感知,不过这种事情,他自然不好明说,而且,康朵的人,早就是他的人,他乌尔萨还能把格里菲利这个准女婿赶出去,所以他只能装着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父亲的眼光,康朵比谁都不好意思。昨夜二人缠绵了大半夜,一直醉心于修炼久未睡觉的格里菲利就此沉沉睡去,康朵早上起床的时候,又不好拉格里菲利一起出来,就先行跟随乌尔萨出门了,没想到格里菲利这个挨千刀的竟然在大战前睡过了头…
但是这样窘着也不是办法啊,康朵刚准备亲自带人回城去叫格里菲利,这时大军后方一人一马急速奔来,后方立刻让开一条路并响起了欢呼声,等马到阵前,不是格里菲利还有谁。
只是,他的形象实在是有辱帝国骑士的身份,压根没来得及穿铠甲的他一身锦袍上的钉扣扣得歪歪斜斜,一头金发散乱的弥漫的额前,遮挡住了眼角的一陀眼屎,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连武器都没有带。
一时间,气氛有些凝滞,乌尔萨以治军严格著称,众人很想知道乌尔萨怎么处罚这个无法无天的第九骑士。事实上乌尔萨连屁都没来得及放一个,格里菲利从马上一跃而下,已经嚷嚷开了。
“抱歉抱歉,昨晚喝的太多,今晨没听到集合号,来晚了来晚了,”格里菲利说着把眼角的眼屎揉掉,不顾众人的鄙视,走到旁边重步兵的阵列前,吼道:“告诉我,你们谁的铠甲最重最厚!”
前排的一个身高六尺的壮汉,把手中的塔盾竖到腿旁,想要跪着给格里菲利行礼,只是一身重甲的他跪了半天都没跪下去,只好作罢。“报告骑士大人,我的铠甲重达六百斤,全军无人能比。”
“好!”格里菲利向他一指,“以帝国骑士的名义,你的铠甲被我征用了。”
这个重步兵兴奋的立刻把重甲脱了下来,并亲自帮格里菲利披挂整齐,格里菲利道谢一声,顺带把他长达五米的拒马枪没收了,这个重步兵立刻傻了眼,光个塔盾还杀个屁的敌啊。
身着六百斤重甲的格里菲利跟没事一样,手持拒马枪长身而起跃于马上,他胯下的一匹正宗的格罗林根战马,马肚子微微一沉又挺立起来。
他策马缓缓的行向乌尔萨,“作为迟到的惩罚,我愿为先锋,为大军杀出一条血路。”这是昨天都议定好的,没想到被他拿来当了借口,几位帝国骑士算是彻底佩服他的无耻了。
格里菲利说完不等乌尔萨表态,直接纵马走到康朵身边,拿过了她手中的帅旗,一手持枪一手抗旗,跃马于阵前,面对四十万美尼德大军,高举长枪吼道:“帝国骑士!”
“帝国的铠甲!”
“帝国的铠甲!”
“帝国的铠甲!”
一连回应了三遍,声声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