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面浮现一柄长刀,刀柄似枪杆直挺,刀身浑厚厚重,依图样来看,不仅模样新奇,也远长于寻常刀剑。
图下还有小字备注。
双手带,通体铁铸,共长七尺有余,柄长四尺,刀长三尺。
许朝元和王勋看得眼中火热,身为军将,他们对于兵器的重视远超一切,如今亲眼目睹这新式武器,难免好奇万分。
不等秦风说明,王勋就急不可耐地做礼问询。
“殿下,此物是何兵器,又如何克制骑兵?”
秦风神色严肃看向两人。
“这刀名为双手带,顾名思义,需以双手相持方能使用,刀长七尺力重非凡,下扫马腿上砍骑兵,若以此刀对战骑兵,胜算几何?”
两人闻声目露惊疑,悄声对视更显喜色。
这刀虽然奇异,确是实用无比,一寸长一寸强,蛮夷就仗着军马之利手持狭长弯刀作战,寻常军士根本无法近身,若有了此刀,不仅可以限制军马,也能占尽优势砍杀骑兵,真是奇思妙想!
奇兵。。。。。。
奇兵啊!
许朝元满眼震动,立即起身做礼。
“殿下高明,若我等能有此神兵,那便不在受制于兵器,曾经的劣势大减,再次面对蛮夷铁骑,未必不能一战!”
到底是驰骋沙场的老将,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所在。
秦风心有赞赏,却是看着桌上图纸面露惋惜,许朝元是一名将才,邺城守军也战力不俗,可惜他所知晓的最佳兵器唯有这双手带而已。
若是说起最强骑兵克星,必属大唐陌刀!
可惜,大唐陌刀年代久远,经历历史变迁早已消失在时间长河,那神乎其技的工艺已然失传,前世的秦风根本无缘得知,就算是被两人如此赞誉的双手带,也不过是陌刀后代演化得来,威力和工艺大不如前。
带着一丝遗憾,秦风颇有感慨地看向壮汉。
“许将军,自从矿盐开采以来,本王就料想到了迟早会与蛮夷接战,如今虽未到来,却是为时不远,眼下来看,这双手带是最好的克敌之法,还望你能尽心打造。”
“至于开采矿盐之事,守军就不用再去了,本王自会命陈默自行招揽劳力。”
许朝元很是赞同地沉声点头。
“殿下所言甚是,如今即将入夏,边境冰雪早已消融,依往年惯例来看,突厥安顿牛羊迁徙完毕,比有小股骑兵流窜掠夺。”
“您能未雨绸缪,末将深感敬佩。”
两人你来我往,短短几言听得王勋眼中放光,也难得地灵机一动,借着机会称赞出声。
“殿下高明!”
“蛮夷劣性难改,如今邺城又有新盐,这可是人人都稀罕的宝贝东西,那群蛮子往日就看得极其重要,他们将来必会进犯,这就是怀璧其罪的道理!”
“殿下尽管放心,既然有了克敌之法,我等必会全力打造双手带,将来定要一血前耻!”
一番话说得是有头有尾。
许朝元怔怔注目,眼珠子都瞪圆了不少,他只觉得王勋这个憨货有些陌生,以这货曾经的愣头青作风,得罪了人都不自知,眼下居然能明白“怀璧其罪”的道理,还能说得有模有样。。。。。。
这简直就有些不可思议!
世人常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一个人的变化,往往与接触的身边人有莫大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