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汽车。
&iddot;福特探路者,车龄三年左右。棕色地垫。棕黄色车身。
&iddot;检查该地区星期一夜间所有停泊车辆的车牌,没有可疑记录。
&iddot;查询打击卖淫部门的娼妓记录,回复:可能有目击者。
&iddot;没有线索。
与霍勒斯坦的询问记录
罪犯:
&iddot;电子面部识别技术系统合成的钟表匠照片‐‐四十七八岁至五十刚出头的年纪,圆脸,双下巴,大鼻子,非常淡的蓝色眼睛。身高六英尺多,体型偏瘦,黑发,头发中等长度,未佩戴珠宝,黑色衣服。无名。
&iddot;精通钟表,知晓最近拍卖会上售出的钟表情况,参观过本市正在举行的钟表展览会。
&iddot;曾威胁钟表商保持沉默。
&iddot;买过十只时钟。是否意味着有十名受害者?
&iddot;以现金方式购买。
&iddot;需要钟面上有月亮脸和很响的嘀嗒声。
证据:
&iddot;这些时钟购于霍勒斯坦钟表店,位于纽约的熨斗区。
&iddot;付给店主的现金上无指纹,钱币序列号无任何犯罪特征。钱上没有痕迹。
&iddot;在投币电话上打过电话。
犯罪现场三
地点:
&iddot;斯普林大街481号。
受害者:
&iddot;乔安妮&iddot;哈珀。
&iddot;无明显犯罪动机。
&iddot;不认识第二受害者亚当斯。
罪犯:
&iddot;钟表匠。
&iddot;有帮凶。
&iddot;或许是受害者早些时候在其花店里看到的男人。
&iddot;白人,体格高大,戴墨镜,乳白色大衣,戴帽子。驾驶运动休闲车。
作案手法:
&iddot;撬锁进入。
&iddot;预谋的袭击方式不详。可能计划使用花店的线绳作为凶器。
证据:
&iddot;鱼类蛋白源自乔安妮的花房(用作兰花的肥料)。
&iddot;铊硫酸盐来自附近区域。
&iddot;花店的线绳,切割成完全均等的长度。(是否将用作杀人凶器?)
&iddot;时钟。
&iddot;和其他的钟一样。无硝酸炸药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