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成作为本书的主角之一,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
为什么说他地道呢?因为他既没有一个当官的爹,也不是富二代,更没有那些能够白手起家的商业巨擘们所必不可少的,所谓的“鸿鹄之志”。
他就是只小麻雀。用尽全力才能活下去的小麻雀。
现在,还是一只死期将至的小麻雀。
打从小时候起,他就一直在为“吃饱饭”努力,一直就没搞清楚自己想干什么。长大了也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学习什么样的专业,成为怎么样的人。唯一的执念大概就是在自己内心秉承的道德允许的条件下,成为一个大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等到有一天,他终于有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蓦然回首时,却发现自己早就已经要不起了。
比如现在。
现在的他正坐在s市最大的教堂里。
这是一个盛大婚礼的现场。
毫不夸张的形容,可谓是“千里逢迎,高朋满座”。
从一开始耗尽了整个s市所有香槟玫瑰的花雨,红色的“天空”定制版跑车打头的黑色车队,到现在的第一古典教堂。以及教堂前停着的用于接送重要宾客的限量版飞行器。这些的这些,无一不昭示着它的非同一般,和主人的非同一般。
理所当然的,新郎不是他。而新娘是她。
她穿着rnai复古礼服,梳着一个略显成熟的发型。头上带着钻石王冠。仅仅以上几样,价值就已经超过了300万大秦币。
再往下,略过美丽的脸,可以看见她脖子上戴着的项链。价值300万。皓腕如雪,其上搭配着配套的手链。价值50万。
她笑的很幸福,就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他一直知道她喜欢珠宝,尤其是钻石,她说觉得那代表着“永恒的爱情”。
但是按照正常的进度发展下去,这辈子他都不可能赚到这么多的钱。也就是说这辈子他都无法满足她的愿望。
尽管近千年内来大秦国内的女权运动不断进行,然而时至今日,作为一个男人不能满足爱人的需求,在大秦的普世价值观里,依旧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所以,他一直对她感到莫名歉疚。
但现在回过头去看。这女人变心,也是迟早的吧?
她从来都只是在指使他,并没有为这段感情付出过什么。除了少的可怜的时间。
没有付出过,自然就不会感到可惜。爱情终究还是比不上钻石,毕竟它“恒久远”嘛。
陆成自嘲地笑了。他的右手无意识的捏紧记载了那张被特意送到他手中的、记载了婚礼所有花费的单子。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浓重的无力。
在权利与金钱面前,他什么也不是,所以只能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