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亲随即卖掉房子回到老家居住,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没人会查到他们,没想到才仅仅过了个把月就被抓了。
当警察问周美的父亲为什么找他的时候,她父亲还在跟警察装聋作哑,摆出浑然不知的样子。
不管周美的父亲再怎么极力掩饰,但是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警察从周美父亲说话的声音就能判断出他在撒谎,毕竟他还在缓刑期内,再加上他又是帮凶,纵火案的罪魁祸首,此时的内心深处早已慌得一匹。
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警察当场将他们控制起来带回了派出所。
当我们看到周美和她父亲的那一刻,她们的眼里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嚣张跋扈的眼神了,剩下的只有害怕。
周美走到铁门前苦苦哀求着大哥,希望大哥能够原谅她,她也愿意赔偿一切的损失。
周美是真的害怕了,事发后的几天,她还特意约她的那个男人一起吃饭,顺便把他的律师朋友也一起叫上。
她们在吃饭的过程中,周美有意无意的问了一下有关纵火案的认定和刑期。
律师告诉周美,如果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判的刑期会长一点,如果光是烧了货物的话,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外,还得要坐牢。
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去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再就是行为与预备行为相比,能直接的揭示行为人的犯罪意图。
犯纵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从那时候,周美一直生活在恐惧中,整个人就像惊弓之鸟似的,只要在路上一看到警车就下意识的转身回避,生怕警车在她身边停下来将她带走。
直到警察上门找到她们,她终于不用再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整个人终于解脱了。
但是她觉得自己还很年轻,如果再被判个十年有期徒刑,这一辈子就毁了。
周美不甘心,但是又害怕坐那么长时间的牢,她不断的哀求大哥,希望大哥能原谅自己一时的冲动,这样一来,从量刑这一块可以减轻她的罪行。
再看看周美的父亲,表面和蔼可亲,内心却阴狠无比,与他的面相完全相反。
他坐在长板凳上沮丧的低着头,却没有上前请求大哥的原谅,在他认为,老辈向小辈乞求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大哥认为这样也好,也懒得跟他废话,既然犯了罪,就该面对法律的严惩,之前又是在缓刑期内,这下好了,罪加一等,这一次也够他喝一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