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了&ldo;和平统一祖国&rdo;的方针,根据《告台湾同胞书》的基本精神,中央批准了在国际组织中对台湾的新方针,把蒋帮的提法改为台湾当局,驱蒋的提法改为撤销台湾当局会籍或会员资格。在一些非政府性国际机构内,除了全国性席位由我有关部门机构占有外,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不同规定,可以允许台湾非政府机构作为我有关机构的分支参加,或允许其作为非全国性机构参加,名称可以是&ldo;中国x机构台湾分会&rdo;或&ldo;中国台湾x机构&rdo;,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冠以&ldo;roc&rdo;(中华民国)或单独用台湾名义。
新的方针为在国际体育组织中打开长期未能解决的恢复我国合法席位、妥善处理台湾问题的僵局开辟了道路。在过去多年的工作基础上,在国际奥委会内一些朋友的热心帮助下,经过会内外的大量工作,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在日本名古屋举行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并通过了恢复中国合法席位的决议,即名古屋决议。其内容如下: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委会决议(1979年10月25日于名古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奥委会的歌、旗和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歌和旗。提交并经执委会批准的会徽。
章程:符合规定。
位于台北的委员会:
名称: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奥委会的歌、旗和会徽:有别于目前使用的歌、旗和会徽,并须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
章程:须于1980年1月1日前进行修改,以符合国际奥委会章程。
国际奥委会将执委会名古屋决议交委员们通讯表决,获绝大多数同意。中国终于恢复了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席位。台湾方面在经过1年多的抗拒之后,最终不得不接受决议中规定的条件。1982年,台湾方面申请加入亚奥理事会。但是他们既想进去,又不想按名古屋决议办。亚奥理事会没有同意他们的申请。
1986年,台湾又提出参加亚奥理事会的申请,并表示同意按奥林匹克模式入会。我们认为只要台湾严格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名古屋决议,就可以同意台湾加入亚奥理事会,并欢迎台湾地区派出运动员参加北京的亚运会。后来,台湾的入会申请顺利通过。
萨马兰奇的倡议
对国际体育领域里的政治问题有着特殊嗅觉和兴趣的萨马兰奇,1987年5月突然倡议,由他出面邀请海峡两岸的运动员共同参加由他提供奖杯的&ldo;国际奥委会主席杯&rdo;比赛,地点可首先在中国大陆,第二届在台湾。当年,萨马兰奇是在国际奥委会伊斯坦布尔全会期间向何振梁提出这个倡议的。他说,提这个倡议的目的是推动海峡两岸的体育交往,以此作为台湾运动员去北京参加亚运会的第一步。萨马兰奇征求何振梁的意见。由于这事突然又特别重要,何振梁只原则性地回答说:&ldo;倡议如能实现,将具有重要意义。&rdo;
国家体委同意萨马兰奇的倡议,有关部门也认为是件好事,应大力促成。于是,中国奥委会答复萨:&ldo;支持你的倡议,比赛地点可以同意轮流在海峡两岸进行,比赛项目可以进一步商议。&rdo;
对于台湾来说,这个倡议却给他们出了一道难题。他们既不能拒绝,又不便接受。他们认为,目前两岸运动员直接比赛尚不具备条件,但同意在第三地并有第三队的情况下进行此赛。萨马兰奇于是建议1988年5月在香港进行有我们和中国台北及香港队参加的&ldo;国际奥委会主席杯&rdo;乒乓球比赛。我们立即表示同意。
1988年2月15日,萨马兰奇邀请何振梁、台湾的徐亨和刚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的吴经国商谈&ldo;主席杯&rdo;比赛事,徐亨借口已去外地而不来参加。会上,萨马兰奇开门见山,建议&ldo;主席杯&rdo;比赛在香港举行,时间定在6、7月间,项目为男子排球及乒乓球男、女单打,分两天赛完。萨马兰奇除自己出席外,还邀请国际排联和国际乒联的主席及祖国大陆、台湾、香港三地奥委会出席,三地均用国际奥委会批准的名称和旗、歌。何振梁表示赞成,吴经国则希望7月以后再作商议。萨坚持原议,并指出:&ldo;如果比赛成功,将更有利于台湾方面参加1990年在北京举行的亚运会;为了台湾加入亚奥理事会,国际奥委会帮了不少忙,如果台湾方面不参加,抵制1990年亚运会,将很不好。&rdo;
同年12月,何振梁出席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奥委会和各国(地区)奥委会大会,台湾的徐亨和吴经国也出席了这次大会。应徐、吴二人的要求,何振梁同他们会晤。会晤时吴经国提出,希望澳门和新加坡也参加&ldo;主席杯&rdo;比赛。显然,台湾方面的这个意见是想改变&ldo;主席杯&rdo;原来为海峡两岸的特殊情况而举办的宗旨。何振梁说&ldo;对澳门来参加,我们没有异议,但从体育上讲,澳门没有可以跟海峡两岸相等水平进行竞争的项目。但请新加坡参加就不妥了,虽然新加坡是由华人为主组成的社会,但它是个独立国家,不宜邀请。&rdo;何振梁当场就把新加坡问题给否了。
第二天,应萨马兰奇主席的邀请,何振梁和屠铭德、台湾的徐亨和吴经国、香港的沙理士和杨骏骧在萨马兰奇住处商谈&ldo;主席杯&rdo;事宜。萨马兰奇同意何振梁关于不邀请新加坡的意见。大家商定于1989年4月7日至10日在香港举行。只举行乒乓球比赛,设哪几个小项目待与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商定。原拟排球比赛暂缓。第二年4月比赛结束时宣布第二届比赛在何地何时举行。原则上是每两年一次,轮流在三地举行。后来,由于1989年4月6日,中国奥委会与中国台北奥委会已经谈妥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台湾地区将正式派团来北京参加亚洲运动会,&ldo;主席杯赛&rdo;已无必要,就此搁置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