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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原地挖了一个坑把一家三口埋了,为了防止其他野兽盗尸,坑挖的很深,又压了一块大石头。抱着小豹子回家,养在炕头上。黄牛恐怕还得过几天才能产下小牛犊,到时候才有牛奶喂小豹子,最麻烦的就是这几天了。第一次试着用小勺子喂了点加糖的米汤,不是很喜欢。第二次喂了点熬成奶白色的鱼汤,倒是喝的很干净。鱼汤,肉汤,都可以。也试过蒸蛋,加一勺荤油,拌的碎碎的,小豹子超级喜欢。只是家里鸡蛋不多,一天也只能喂一个而已。小豹子食量又大,只能用鱼汤肉汤补充。甚至以后有了牛奶的时候还得辅以鸡蛋鱼汤肉汤,毕竟牛奶得先喂小牛犊。小牛犊浑身黑亮,眼睛乌溜溜的,非常可爱。当然,最可爱的是小豹子,毛茸茸的,软绵绵的,怎么抱怎么舒服。在一次刚刚喂完小豹子抱在怀里揉小肚皮的时候,小东西居然睁开了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反应就是在我脸上舔了一下。默,把我当妈了!小东西慢慢长大,也得到了一个本人亲自命名的昵称:花花。很没创意吧!前世我家里哥哥最喜欢的那条狗就叫花花。

一人,一豹,两头牛,一群鸡鸭鹅。生活,照样可以很乐和。

第9章番外,谢文谦(一)

我不喜欢这个家,从懂事起就没喜欢过。母亲是父亲不知道第几个小老婆,我是不知道第几个孩子。从来都是生活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看着这个家里的勾心斗角,也看着母亲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父亲的注意。母亲一心想要包装我,好让我替他讨得父亲多几分关注。我不喜欢,可我喜欢看书,喜欢抚琴,所以母亲找人教我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学了。

在父亲面前,我一直是透明的。每日两次请安,再无其他。恐怕父亲连我的名字我的脸都没有记住。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在路上撞上了,父亲会不会问出一句你是谁。很好笑的感觉。

但我还是脱颖而出了。那次我在小院里抚琴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听了我的琴,看了我放在案上来不及收起来的诗作。然后,我成了父亲面前的红人,母亲成了最受宠的姬妾。后来我才得知,那天的两个人,是刚登基不久的新皇和刚刚册立的皇后。

父亲,本朝唯一的一个异姓王,世袭。世子之位从来都是选贤继承而不是长子继承,所以,明争暗斗一直是家里历久不衰的戏码。许是我让其他人感到了威胁,这次的矛头集中对准了我。先是母亲莫名中毒而死,再是自己在卧室里被人绑架。下手的是我的三个哥哥。对我用的手段不算惨烈,只是每天用剑、刀和鞭子招呼几次而已。他们似乎对折磨人很感兴趣,每天都拿了钝刀子在我身上割来割去,然后泼上脏水,不厌其烦。

我的体质一向很好。就连那样每天持续流血都不会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是幸运,终于被我趁着守卫醉酒的机会偷走钥匙逃了出去。慌不择路的逃。半夜藏进了一辆运货的马车,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趁人不备下车再次找机会蹭车继续逃。就这样一连逃了十多天,期间只能以偷来的一包干馒头充饥。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到了一座山脚,好不容易爬到山顶想翻过去却一头栽倒滚落下去。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

再次醒来,身上干干慡慡,伤口都被仔细处理过,用白布包扎的好好的。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趴在我旁边,眼睛黑黑亮亮,见我醒来就大呼小叫着把他哥哥拉了进来。那是一个清慡的男人,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手上带着长期劳作的厚茧,身上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褂,而他的弟弟身上却是上好的绸缎。这是一对从衣着来看很不搭的兄弟,而那个男人脸上的淡淡微笑却让人很想信赖,很想依靠。

午饭很丰盛,对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油水的我来说。豆角炖排骨,豆角炒肉片,酱猪蹄,五香毛豆,凉拌小菠菜,大骨汤。哥哥一直在照顾着弟弟吃饭,见我动作不方便也一并照顾了。我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天知道以前我在家里只有一小碗的量。不知道我是饿极了,还是被这样的用餐气氛感染了,而从那以后我的饭量一直没有减过。弟弟也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我们两个人吃光了所有的白米饭所有的肉所有的五香毛豆,喝光了所有的汤。吃饱喝足才终于注意到那个哥哥,他的碗里是小米捞饭,拌了我们吃剩的菜汤肉汤,就着唯一没人动过的凉拌菠菜连扒了两大碗,吃得很香的样子。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主人就不会沦落到吃剩饭剩菜的地步。可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林易扬,我记住了那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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