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牢牢记得那个穿着白大褂的家伙说的话,他的工作只有一个,每当他的手机响起铃声,他就要来这个房间,确定每一个绿灯都亮着。
他困惑地绕着房间走了一圈,又走了一圈,不知道房间里有另一个人正默默地注视着他。
罗拉浮在培养仓上方,安静地等待着胖子从房间里离开。
蝙蝠侠的行踪是很难确定,但蝙蝠侠会被哥谭市中发生的任何异常情况吸引,所以,如果想要悄悄观察蝙蝠侠,只需要制造一起异常情况就行了。
说实话,具体要怎么做还是很让罗拉觉得苦恼的。
她在这种事情上没多少经验,不过她这些天从来没有停止从周围人的谈话中收集信息——她出乎意料地擅长这一点,几乎用不着思考就能从人们的对话中剥离出话语背后隐含的信息和情绪——哥谭市的人民似乎个个都很了解蝙蝠侠。
不过也对,蝙蝠侠在这个城市活动了十几年,或许是更长的时间,就算是再怎么隐藏自己的行踪和痕迹,也不可能掩饰他的行事作风。
根据罗拉听到的信息,蝙蝠侠是个十成十的怀疑论者和控制狂,而这就意味着他的每一次任务都伴随着大量的前期调查。
如果想要在短时间里见到蝙蝠侠,要么就追踪他正在调查的任务,要么就想办法路过他的夜巡路线,要么就得有一起必须马上处理的突发事件吸引蝙蝠侠的目光。
罗拉选最后一个。
其实她还挺乐意选第一个的,想想都觉得刺激,但是引起蝙蝠侠的注意太引火烧身了,罗拉可不乐意在没调查出什么成果之前把自己搞成通缉犯。
她现在是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要是出门的时候必须躲躲闪闪的,那也太可惜了吧!
去冰山餐厅的那天,哥谭市在下小雨。
罗拉把自己的衣服全都搬到了阿尔忒弥斯的衣柜里,阿尔忒弥斯的背心、T恤和牛仔裤在一个格子里,罗拉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裙子在另一个格子里——她挑了好久,才挑出来自己稍微有些满意的衣服。
因为是要去见一个“老板”,罗拉穿了一件经典款式的黑色长裙,浑身上下只在胸前点缀了一朵金色的珠花。
阿尔忒弥斯看了罗拉一眼,摇头道:“这朵珠花对你来说太朴素了。”
“难道我的美貌不足以点缀这身衣服吗?”罗拉十分臭美地回答,“服饰和珠宝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要我自己来说,我的骨骼最美,肌肉和经络次之,最后才是我的皮肉——至于覆盖在皮肉上面的衣服,那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阿尔忒弥斯没理会罗拉的发言,她转过身出去了,没一会儿就走了回来,在罗拉面前打开了一个盒子。
其中赫然是一枚鸽蛋大小的蓝宝石。
它晶莹剔透,在铂金托底的护持下,犹如一泓未曾接触过现代化污染的雪山泉水。
罗拉目不转睛地看着它,露出惊叹的神色。
“给你的。”阿尔忒弥斯说,“去换上你新买的那一身红裙子,再戴上这枚宝石吧——卡门。”
“谢谢,阿尔。”罗拉甜蜜地说。
她兴冲冲地接过了这枚宝石,抓起衣柜里的那条红色长裙,飞奔着去更换装束了。
阿尔忒弥斯冷眼看着她跑开,听到隔壁传来悉悉索索的脱衣声后,她才掏出手机,低下头,发了条信息过去。
“零号很喜欢礼物。”
对面秒回了:“很好。”
“她没问礼物是从哪里来的,也没问我为什么要给她这份礼物。”
“她不会问愚蠢的问题。更不会明知故问。”
阿尔忒弥斯翻了好大一个白眼,然后才耐着性子继续汇报:“她目前不打算离开哥谭,她想先在哥谭市完成任务再离开。她下一站打算去纽约。”
对面没有再回复,于是阿尔忒弥斯就知道对方的态度了。
罗拉几乎是掐着点出现在阿尔忒弥斯的面前:
“我换好啦!是不是很好看!”
她开心地拉开裙摆,摆了一个相当超模范的定格姿势。
“……很好。”阿尔忒弥斯面无表情地说,“虽然我知道你八成不会答应,但我还是需要问你这个问题:你要戴面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