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其实我觉得我比较喜欢你叫我主人。&rdo;凌初南话锋一转。
男人凑到凌初南耳边,低声叫道:&ldo;好的,主人。&rdo;
一身酥麻的凌初南:&ldo;……&rdo;这人怎么自己叫个称呼都能起反应?眼看今天可能又要下不了床了,凌初南妥协了,&ldo;算了,还是叫宝贝好了。&rdo;
&ldo;好的,宝贝。&rdo;男人笑声低沉而性感。
&ldo;……&rdo;
对于自作孽的宿主,098保持了良好的看戏状态,谁让他平时那么欺负它。
虽然傅羡之说自己喜欢凌初南胖胖的样子,立志要将他养到他第一次见到凌初南时候的体重,但不知是不是灵魂更换的原因,就算他的到来让凌初南自己啃自己的行为终于停止了,但他体重也在不停的往下掉。
所以每次没事的时候傅羡之都心疼的抱着凌初南,捏捏这里摸摸那里,惋惜着那正在消失的软软厚厚的肉,不过在发现凌初南在体重减轻的同时身体也开始恢复健康了,傅羡之终于不那么自责了。
没羞没臊的过了好一段时间,就在098犹豫着要不要提醒凌初南存稿没了的时候,凌初南终于想起了自己抛到脑后的任务了。
这段时间凌初南每次更新之后傅羡之依旧会操着临渊羡鱼的马甲去给他投霸王票,加上他新书的题材在这个世界可谓独一无二,相当于开创者,其热度自然是不用说,文笔也在从原主的风格朝自己的风格过渡。
穆林柯的文风华丽优雅,遣词造句都带着一股子婉约风,而凌初南就相对简单粗暴了,他比较喜欢一针见血,用词恰到好处,干净利落,不过为了不一次性变得那么彻底,他还是在自己的风格里面加入了一些华丽元素。
而或许正因为这些原因,他的文红了。
对于凌初南来说,他的这篇文红得理所应当,但对于某些人来说,这却简直是晴天霹雳。
第101章
叶楚枫穿越之前就是个长相一般,靠着写点劣质种马文谋生,吃了上顿没下顿,但除了写文没有任何生存技能的小屌丝作者。
就在他思考怎么恳求房东宽限几天房租的时候,被一个雷劈得穿越了。
&ldo;系统绑定成功,宿主您好,我是文坛大神养成系统,代号文坛系统313,您可以叫我313。&rdo;
这是叶楚枫醒来之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然后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大帅哥,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虽然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但这并没有打击到他的积极性。
他的系统里面竟然有无数经典!而这个世界的文化简直贫瘠得可怕。
如果这样的情况下他都不成神,这也太对不起人民了。
至于系统所说的要完成任务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这一点是完全被叶楚枫忽略了。
正如叶楚枫所料,他的第一篇文在这个世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未见过武侠小说,尤其是在金庸先生的经典之下,更是纷纷跪服。
叶楚枫有预感,他将成为文学史上的变革者,至于挡在路上的拦路石,他从来没有放在眼里过,穆林柯在他的眼里也不过是个苍蝇的角色。
不过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竟然会有人写出仙侠文。
第一次被推荐那篇文的时候叶楚枫完全没有在意过,毕竟这个世界的文化底蕴摆在那里,再特别能特别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