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笨蛋属于青春期的心里,还是挂念着那个孤儿院里被锁住的女孩。他还是怀着点期盼,盼望着自己有天能够与她重逢,以人类的身份重逢。
虽然笨蛋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算不上是个人类,顶多就是个像人类的怪物。因为他永远戒不掉,那深入骨髓的,杀戮的本性。
即便如此,笨蛋还是希望自己像个人,像正常人那般去追寻女孩。
令笨蛋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居然真的会对他慷慨了回。
笨蛋在人世中飘荡了几年之后,偶然在路过间夜店时,碰到了陪着个老男人进夜店的女孩。
那家夜店叫做&ldo;紫色魅惑&rdo;,听着与&ldo;紫调酒吧&rdo;有些许相同,但其经营性质却完全不同。
&ldo;紫色魅惑&rdo;名义上是娱乐会所,实际上却是高官富人寻欢作乐之所。这间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红灯区,在笨蛋老板及工友的口中无数次被提起。
那时候的笨蛋,在家电子厂干活,工作就是从凌晨五点到夜里八点,每天十五小时的为老板组装电脑配件。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面,连文字都不识几个的笨蛋,居然学会了电脑的操作。这让人心里的感觉有些复杂,就像从原始森林里面放出来的野人,居然可以操纵高科技产品般令人惊讶。
对于其他人来说,&ldo;紫色诱惑&rdo;是心里龌龊的绮丽。对于笨蛋来说,那里仅仅是食物的来源地。
没错,的确只是食物的来源地。在夜店里,笨蛋只要把人的尸体处理好,就可以毫无忌肆的享用食物,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报警。
反正来到这里的,不是购买肉体的嫖客,就是出卖肉体的小姐牛郎。都是鸡鸭般的人物,消失了就算消失了,家属朋友很少会关注。
所以,当笨蛋压抑不住自己的天性时,就会跑到夜店里解馋。
笨蛋不会想到,就是在这种藏满污垢的地方,他会遇到自己的暗恋对象,连初恋都算不上的单恋。
渐懂事理的笨蛋,了解男女之事的快活。但他碰过的,都是被咬断脖子后的尸体,从来没想过会碰着有温度的活人。
有时候笨蛋觉得,自己就像交配后的毒蜘蛛,要吃掉对方的躯体才能达到快感的高峰。
那天午夜,笨蛋偷偷从&ldo;紫色诱惑&rdo;的三楼后窗翻入房间之中,准备解解馋,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
笨蛋刚刚进入漆黑的房间,就听到有人开门,然后灯被打开了。
这让笨蛋有些惊讶,根据往常的经验,这个时候应该是所有的房间都躺着对肉体横陈的男女,等着他去咬破喉咙。
令笨蛋更惊讶的是,开灯的居然是女孩。
女孩还是那副娃娃脸,只是头发染成黄色,打了耳钉,显得流里流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