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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肉钱我付(第1页)

时间若流水,晃过四季,转眼间,距密林血翅鹰一战已过去一年。

洛水国都城,洛神城内,一身穿碧衣的少女正拉着一少年在街上走,如同姐弟,亲密无间,少女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禁感叹道:“风少爷,这洛神城真大,看那边,我可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阁楼呢。”

孩子样的洛风说出话却有着这个年纪所不具备的成熟:“的确壮观,就算是号称洛水国最富有的洛阳城也完全比不上,这种规模,这种建筑,如此气派壮观也只有洛神城才能做到。”

一年的时间,洛风从洛阳城走到洛神城,自知也见了些世面,可庞大的洛神城依旧令洛风无比震惊,繁荣度,奢华度都不是诸侯城可以比拟的。

“想到以后会在这里住下我就兴奋呢。”少女一脸期待:“公子,我们刚到洛神城,好好逛逛吧,我可是有很多东西都想买。”

洛神城单论规模就是洛阳城的十倍,其中大型商会,各种商行数不胜数,很多稀有的东西在其他地方买不到,洛神城说不定就有很多。

“夕月,你自己先逛逛吧,刚到洛神城,我自然是要先去血影。”洛风看了眼这位一年前跟着自己的少女,郑重道:“我们会在这里住很久,买下一个安静些的住所,还有,小心一点。”

然夕月小下巴一抬:“我都跟公子一年了,一般的小贼可对付不了我。”

洛风摇头一笑:“洛神城不同于其他地方,洛水国内外很多势力都潜伏在这里,血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在我的们还惹不起。”

说完,洛风独自一人离去,虽然这般说着,可对呈夕月他还是很放心的,一年来,洛风教了她很多,在洛风看来,现在的呈夕月作为杀手非常优秀。

穿过一条无人的小巷,洛风的身体突然发生一阵阵骨骼肌肉的响动,身体渐渐变的高大,随手从怀中拿出一张人皮面具戴在脸上,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洛风,而是一年前被他杀掉的血影白银杀手。

一年来的历练,洛风身体稍作改变已经不需要荆轲帮助了,一枚银se令牌握在手中,这枚令牌代表了他现在的身份,血影白银级别杀手,快刀夜鸣。

洛神城非常大,洛风早就打探好血影的位置,可步行依旧要两ri,这还是因为洛风走的是距血影较近的城门,以洛风的实力,若是全力奔跑的确不需要多久,可这里是洛神城,隐藏在暗中的势力高手太多,洛风可不敢有半点大意。

“嘿,兄弟,是第一次来洛神城吧。”一黑胡子大汉不知从何处走来,把手搭在洛风肩膀,露出一脸和善的笑容:“这洛神城可大着呢,随便说个地方,不到天黑都绝对到不了,怎样,跟老哥我去看看马匹吧。”洛风一点头,他现在的确需要代步工具,随即一笑:“有劳壮士了。”

洛神城乃是洛水国第一大城,有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入城内不远都会有贩卖马匹的集市,很多第一次到这里的人都会购买马匹。

黑胡子大汉轻车熟路,带着洛风来到一条街,整条街竟都是卖马的商贩,下到将死的瘦弱老马,上到千里神驹可谓应有尽有。

黑胡子大汉拉着洛风热情的介绍着:“兄弟你看,这是追影,这可是我洛神城最好的马匹,可ri行千里。”

“那边那匹灰se的是大枣马,能ri行五百里,价钱比追影要便宜多了。”

“看这个像牛一样壮的马,这是乌托马,好家伙,这畜生能拉着万斤货物行走一整天,也是我们这卖的最多的马,兄弟若是商人,买这乌托马最划算。”

黑胡子大汉也是专挑好马贵马为洛风介绍,很明显,卖的越贵,他得到的好处也越多。

可走了近半条街,洛风都没有选一匹马,甚至都没有询问,大汉有些不快,却也随和道:“兄弟,是不是这里的马都太贵了,要是想要便宜点的也有。”

洛风道:“不知这里可有卖马车的,而且是带车夫那种,洛水国太大,我对这里有不熟悉,也省着买地图了。”

黑胡子两眼一放光:“兄弟你这可算问对人了,我正好知道一家卖马车的商户。”

马匹一般只是代步工具,而马车才是真正的奢侈品,特别是一些极具奢华的马车,上面的马儿不一定最好,可价钱极高,卖家也赚的最多,黑胡子心中乐开了花,洛风要真买了一辆马车,他可是会大赚一笔的。

黑胡子大汉非常效率,生怕洛风有看重的马匹改变主意,一路上也不再啰嗦,二人很快便来到一偌大的庭院内,庭院内有一广场,广场正中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马车,半数马车上还有车夫在休息,偶尔会有人来选购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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