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厚颜无耻的人?
我把男孩丢到丹妮埃拉的墓前,一把火把烧了他。
前前后后,我总共杀了四十八个人,违反了几乎所有的巫师禁令,滥用黑魔法,滥用黑巫术,滥杀,肆意破坏等等,我正式上了长老团的通缉令。
可我不在乎,也一点都不后悔。
我开始四处流浪。
既然麻瓜可以拿巫师做试验,那我为什么不能拿麻瓜做实验呢?至少我很讲道理,只找那些有贪心愿望的家伙或者死有余辜的烂人来练手,于是,渐渐的,我在全法通缉令上的排名越来越靠前,一度还达到了前三名,可惜后来被一个专门截杀长老并吸取其魔力的疯子给挤了出来。
就这样过了很多很多年,日子久到我都忘了有几年,还是十几年?
后来又一次,我穷途末路,眼看要送命的时候,主人救了我,我发下庄严的誓言,我的生命从此属于lordvoldeort,和那些老想赖账的麻瓜不同,我很守信。
我跟了主人很久,从东欧的阿尔巴尼亚森林到英国,从他单枪匹马到后来建立了庞大的个人势力,我见证了几乎主人所有伟大的成就。
我崇拜他,敬重他,但是我也为他感到遗憾;我至少还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但他,却一直都那么孤单。
照顾您是我自丹妮埃拉死后最愉快的一段日子了,我又开始以前做饭买菜,打理家务的琐碎生活,看着您坐在我的厨房里一边吃点心一边说傻笑话的样子,我好像又回到了美丽的塞纳河边,丹妮埃拉还没有出事的岁月。
有时候,我会把您看成丹妮埃拉,可是你们是不一样的;您的家人十分幸运,您冷静理智,勇敢无畏,既能够保护自己,也保护了家人,丹妮埃拉要是有一半像您就好了。
您说将来的小小姐也起名叫丹妮埃拉的时候,我真高兴,我觉得rl真仁慈,他又给了我第二次弥补的机会,这次我会好好照顾她的,不要像我妹妹那样单纯天真,轻易受骗上当,我希望她能够像您一样聪慧,像主人一样强大。
我真的不想死,所以我会很努力的逃命,这本是我的拿手本领,然后等主人回来把事情都解决掉,天下就太平了。
将来,挑一个天气好的日子,我请您和主人到我出生的地方去野餐,美丽的塞纳河边,微分吹拂的草地,午后的阳光十分明媚,我们挑一颗枝叶茂盛的大树,在树下铺上一块洁白美丽的亚麻桌布,带上几篮子好吃的。
您和主人可以看书休息,小小姐和小少爷一定调皮的满草坪乱跑,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我会看着他们的。
我不会死的,一定不会死!我一定能活下去!
我要看着孩子们长大,看着小丹妮埃拉结婚生孩子,所以,我一定不能死!
……
羽毛笔在这里重重的划了几笔,仿佛他当时重重的决心。
艾比的眼泪似乎已经流干,红肿的眼眶木然的对着冰冷的尸体,她平静的吻了吻丹尼尔发凉的额头,因为哭泣而嘶哑的嗓音,轻轻说道:
&ldo;你当然不会死,你会和我们永远在一起的。&rdo;‐‐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