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郡。
这里不如长安繁华,也不比洛阳古香古色,却自有一种静谧和安逸。
城中绿植颇多,在炎炎夏日中遍是阴凉,清晰可见的绿色让人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蝉鸣不绝,鸟鸣清脆。
马车慢慢前行,吸引了许多乘凉人的目光。
“听说齐郡以前并没有这么多树木,直到夏清风成为刺史,他刚一上任,便下令沿街栽种绿植,才有了今日的风景。”
吕纯良赞叹道。
自从听说夏清风棒打蝗神像后,他对夏清风的印象就十分不错。
楼翎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淡淡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觉得这个夏清风很不对劲,为官之人,谁会费尽心思去种树?”
种树并不能带来什么政绩,在所有官员都争相发展农业和商业时,他却一门心思放在种树上面,实在有些奇怪。
吕纯良没有反驳,毕竟夏清风的身上确实有着太多的疑点。
马车继续前行,上面的哮天却目光一动。
好一只漂亮的母狗!
只见前方跑来一只毛发金黄的大狗,街上的百姓见到这只狗却纷纷露出畏惧之色,连忙躲开。
但仍有一个孩子被大狗撞倒在地,哇哇哭泣。
大狗极为嚣张,对敢‘绊倒’自己的孩子毫不纵容,张开大嘴就在其腿上咬了一口。
它的牙齿极为尖锐锋利,轻松撕下了一大块滴血的肉。
就在它还要继续撕咬时,那孩子的父亲冲了出来,手持木棒,敲在了大狗的身上。
大狗发出一声咆哮,眼中凶光毕现,朝着那汉子扑去。
这恶犬似乎受过专业的训练,竟然专门朝着汉子的咽喉咬去,气势汹汹,动作迅疾,犹如饿虎扑食,专攻要害!
那汉子明显是个老实的庄家汉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呆立在了那里。
就在这时,一道箭矢如流星飞过,从恶犬的左耳射入,贯穿头颅,钉在了墙壁上,腥臭的狗血顺着箭尾一滴滴落下。
恶犬呜咽一声,当即暴毙。
哮天不屑地看了那只母狗一眼,心中非常鄙夷。
空有一张好看的皮囊,灵魂却丑陋不堪,这种货色,狗都不要!
楼翎收起弓箭,连眼睛都未曾望向那恶犬一下,听声辨位,百步穿杨,在旁人眼中的绝技,于她而言不过是随手为之。
然而一道身影却挡在了马车前方。
对方一身锦衣华服,镶金戴玉,满身的珠光宝气,面容英俊但过于苍白,望着楼翎的目光有几分玩味。
仿佛看到了一样有趣的东西。
“姑娘好箭法,不过打狗还需看主人,你杀了我的神威将军,它可是我用三千两银子买的吐蕃神犬,虽然不贵,但至少跟了我几年,有点情分。”
贾仲元抚摸着自己的翡翠扳指,笑眯眯道。
对方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乘坐的马车十分普通,倒是那匹白马十分神俊,让他有些心动。
叔父的寿诞快到了,他老人家最喜欢骑马,若是献上这样一匹神马,叔父必然大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