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是没有长眼睛。”宋晨飞开口。
听到有些耳熟的声音,瘸子定睛一看,眼前之人穿着一身官服,正是——宋晨飞!
“是你!宋晨飞!”瘸子脸色大变。
他落到今天这个下场,最痛恨的就是宋晨飞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宋千山的狗腿子,李家仆。
后来,被平阳王府拿来顶罪,被宋晨飞打断了一条腿,沦为瘸子,只能偷鸡摸狗度日。
“不要跑啊,你不是说我没长眼睛,想要打死我吗?”宋晨飞一个箭步就追上对方,挡住了对方去路。
“宋晨飞,不,宋大人,饶命啊,我已经被你打断了一只腿,如今只能够在街上讨个生活,求您饶命,大人不记小人过。”李家仆赶忙求饶。
宋晨飞寒声道:“盗窃他人钱财,若是我送你去官府,按照大乾律法,免不了几年牢狱之灾。”
噗通一声,李家仆赶紧跪下磕头:“宋大人,我知道以前得罪了你,但也是因为宋千山世子。我也只是当个手下,真正害你,想你倒霉的是世子,不是我。”
“我知道你就是个跑腿的。”
宋晨飞见他满脸恐惧的样子,知道效果达到了,“所以,如果你识相的话,我可以放你一马。毕竟,你也只是个帮凶罢了。”
“我一定识相,大人,您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李家仆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我问你,为什么宋千山平阳王他们这么想要我回去?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宋晨飞问道。
李家仆迟疑。
可是看着宋晨飞凌厉的目光,不由打了个寒颤,赶紧老实回答:“的确是遇到了大麻烦。”
“什么大麻烦?”宋晨飞追问。
如果是以前,李家仆是绝对不敢说的,可是现在他已经被平阳王府抛弃了,沦落至此,要说没有怨恨是不可能的。
于是,把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事情还要从世子一次聚会喝酒说起。那一天,世子喝多了,翻窗闯入兵部尚书女儿孙美美的房间中,然后,强行玷污了孙美美。”
听了,宋晨飞毫不诧异,这家伙打从一个菜市场卖猪肉的摇身一变,变成了王爷世子,明显飘了,都敢对公主殿下动手动脚了。
当初,就是宋晨飞替他顶的罪。
现在又来,这次更猛,强占了兵部尚书的女儿孙美美。
看来,上次公主事件没有得到教训,更加色胆包天啊!
“发生了这种事情,兵部尚书十分愤怒,要平阳王府给个交代。”
“平阳王府打算赔钱了事,可是,兵部尚书岂是一般老百姓能够比的,哪里能够赔钱了事。说了,必须世子娶了她的女儿,负责到底,不然,就闹到皇上那里去。”
“大乾皇上最讨厌这种作奸犯科之人,若是闹到皇上那里去,世子的下场绝对凄惨无比。”
听到这里,宋晨飞明白了:“所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娶了兵部尚书的女儿,孙美美。”
“对。”李家仆点头。
“这是好事情啊,犯了事情没有牢狱之灾,反而能够娶了人家,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情。”宋晨飞疑惑了。
“可问题是,兵部尚书的女儿,那个孙美美,是整个大乾国都有名的千斤大小姐,身高很矮,却有着大约三百斤,是名副其实的千斤大小姐。”李家仆把“千斤”两个字咬得格外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