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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原来你也在这里(第1页)

理解需要智慧,而欣赏,只需要一颗爱心。

这世上很多事情,你不身入其中,亲身体会,是很难真正弄明白个中意味的。

比如这首曲子。

这曲子乃是后世一叫严蕊的妓女所作,严妹妹么,自不消说的,当然是善琴奕歌舞,丝竹书画,色冠南宋一时的,间作诗词,有新语,颇痛古今。善逢迎。四方闻其名,有不远千里而登门者;可见严妹妹的素质了,这样的妹妹可是摇钱树,官府如何会舍得让她脱籍?可别去骂老鸨!

才女自然要欣赏才子了,免不了诗词唱和的,台州知州唐仲友便是这样的才子,而这唐才子却偏偏喜欢跟朱熹过不去,他所在的永康学派老是喜欢挖苦人家辛苦创立的理学,而朱熹这时候正是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换句话说,就是省公安厅长,宋朝可有规定的,这官员让官妓陪着喝酒没关系,要是和官妓上床,那可是要丢官罢职的,于是朱熹便把严蕊拿下,让她供认与唐才子上了床,并连上六折弹劾唐才子,(朱熹六折中,其中第三、第四状论及唐与严蕊风化之罪,有据可查,维护理学的,请不要和我论,我这说的就是声色犬马!)朝野震动,可宋孝宗只是笑笑,说道:书生意气耳。

于是唐才子继续做他的风流官儿,朱熹可是所谓的圣人啊,如何个维护纲常自是有决心的,不知道怎么个收拾严妹妹法,此情无法考究,只是严妹妹委顿几死而已,人家狱卒都看不下去,说是严妹妹你就认了吧,认了人家最多只是丢官,不认你可要丢命的,严蕊却道:“身为贱妓,纵是与太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罪。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

没多久,朱熹给调了官,可见老天爷也有长眼的时候,接任的官叫岳霖,大名鼎鼎岳飞的孙子,他命严蕊自诉其冤,严妹妹便写了这首卜算子,岳霖一见,随即判严蕊脱籍从良,好个岳霖,好个岳飞后代,好个岳家门风!

好个严蕊!

也好个圣人朱熹!

厅中都没人言语,只闻些许抽泣之声。

李清盯着范仲淹说道:“这烟花女子或为贫家卖女,或为获罪入籍;这幼女何辜,父母何忍!官员获罪,妻女何干!这节当谁为守之?清愚钝,请范大人教我!”

手打sdxsbsp;指责别人的行为,总是很容易的,即便你真的在理,可你能消除行为的根源么?做永远比说要难,何况是难很多?范仲淹果然是范仲淹,所以他沉默,他的沉默也让李清对他肃然起敬。

李清微笑道:“范大人学究天人,应知绿珠、红拂,应知扬雄、王莽,这贱与不贱在行不在言,何论户籍乎?”

范仲淹只在座中拱手一礼,并不言语。

“圣人有云,‘君子之道,忠恕而已’,在座诸君学问都比李清高深,领悟必也强过李清的,还望莫与李清这等浮滑子弟一般见识。”说完李清端起杯酒,遥对晏殊敬道:“今日晏公高升之日,然清孟浪,多多得罪,还请晏公勿怪。”

说完,扬头一饮而尽,起身抱拳笑道:“扰了晏公兴致,异日必登门谢罪,李清告辞!”说完,转身便走。

把人家的局都给搅了,不走而何?柳七也是立刻跟着走了出来,张先犹豫了一下,抱拳对晏殊一礼,也是跟了出来,跟出来,还有随烟。

李清看着张先,柳七,心里有些愧疚,人家还想在仕途上发展,今天他这么一横炮,肯定对人家两个有影响的,不过一时话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三人站在街心,互相对望着。

张先已然下得楼来,反是他放下包袱的最快,对望一会,眼睛里已满是笑意,柳七抬头看看天,突得一声长啸,荡气回肠,啸声一落,三人再对望几眼,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

好久不曾见谢大娘、云三娘了,随烟既然跟出来,不如就顺路送了回去,安小哥就在一楼与那些从人们一起吃菜喝酒呢,一见李清下楼,立刻起身为李清牵了马来,看见三人在街心的这一幕,虽不知根由,心底也是一股子豪气涌上心头,也很想象柳七那么叫上一嗓子。

随烟自是坐大车回去的,李清骑马护卫在边上,忽得随烟掀开旁边的轿帘,仰着头,望着马上的李清,轻声问道:“公子,你说随烟亦会如若英姐姐一般好命不?”

李清望着那两只亮晶晶的眼睛,出了会神,方笑道:“这世上必有那么一人,为你所生,于某处等你,只是看你能否遇着,此世人所谓之缘分了,若果能如愿遇着那人,不妨对那人说道:‘原来你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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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一直象主角性格一般,没有红火过的,昨天的点击率和收藏数,让我受宠若惊,也让我汗颜,因为,我写的不太好。

以前收藏不怎么多的时候,每次看见有人下架,总是很心疼,这么好的一个宋,这么多的风流人物,在我笔下,居然暗淡无光,留人不住;那时候好想喊住下架的人,告诉他再看看,后面我会好好的写,一定用心写好。

男儿么,有泪尚且不轻弹,豪言壮语岂可轻言的?并不是有意要让主角有着暧昧的性格,总觉得人应该复杂些,记得尼采说的好:有一天要点亮闪电火花的人,他必须长时间的,先做天上的云。至于主角的为人处事么,则是中国有句老话说的好,叫‘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我无法让主角很牛x,用愚蠢的思维,少家教的行为加上白痴般的语言,或凭心计、或*剽窃在古人面前显摆,我认为是一种冒犯,因为那是从小在诗词歌赋里无数次咏读过的唐宋,那是历史长河中灿若星辰的人物,我不能,主角他也不配。

生于斯,长于斯,能不辱没斯,已不负平生。既然主角已穿越到宋朝,便让他融入宋朝,用他小小的蝴蝶翅膀,留下应有的痕迹,人生不过百年,谁能建万世基业?秦始皇够胸才伟略了,他亦不能。

读历史类小说的,不会一点不懂权谋,但这本书,只会隐晦的提到,因为那东西脏,总觉得唐宋是一件极精细的瓷器,不愿意磕碰它;另外,很多人物会让人羡慕,向往,崇拜,佩服;但能让人从心底里尊敬的,其言行往往与权谋无缘,如包拯,如海瑞。

是写个迎合市场的,还是写自己所爱的,也曾有过动摇的,就如中间的某些章节让你看了不愉快,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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