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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百密一疏(第2页)

我说:“嗯。”

我爸说:“书诚,你记住,身为男子汉大丈夫,一旦决定了的事就要放手去做,不要畏首畏尾,半途而废。这样,只会让人看不起你。”

这时,宋琳琳突然捂着肚子,喊:“啊!好痛!”我看到她的腹部,血正在往外流,已经浸湿了衣服。

我哥说:“不好,羊水破了!要生了!快去医院!”接着,他们三个七手八脚地把宋琳琳抬上车,去了医院;而我则是去房间拿出罗盘找刘善的位置,安明珊去收拾家伙。我把刘善的名字和八字写在一张黄纸上,两根指头夹着,喊:“急急如律令!”接着在罗盘

正上方一抖,纸就烧着了。纸烧完后,罗盘中间的天池变魔术般地指向了一个方位。

我说:“安安,带上家伙,出发!”

安明珊出来了,穿着道袍,一手拿着桃木剑,肩上背着装满法器的背包,胳膊上搭着另一件道袍,说:“为什么要我拿所有东西?”

我拿过桃木剑,披上道袍,说:“我帮你拿点儿。好了,顺着这个方向,出发!”

安明珊说:“这就是帮我?你也太清闲了吧!”

我说:“我可没闲着,我拿着罗盘呢。好了,快走吧。”

我一手拿着桃木剑,一手托着罗盘,一路找到了人民医院,而宋琳琳也在这里!我看到刘善和吴思玲正在用墨斗线弹那只僵尸,周围的人竟然不害怕,都在远处围观,还有人拍照!

我站在远处看着他们,安明珊突然出现在我旁边,说:“快去帮他们。”

我说:“先等一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本事。好了,把包放下,开始准备。”安明珊把包放下后,我从里面拿出金钱剑、墨斗、装朱砂,鸡血,黑狗血,墨水的瓶子、毛笔、黄纸、八卦镜、枪、朱砂子弹。

我说:“糯米呢?”

安明珊说:“太重了,我放车子后备箱里了。”

我说:“快去拿!”

安明珊没有动作。

我接着说:“去啊!快点儿!还有,顺便借个碗儿!”

安明珊这才极不情愿地进医院里找我哥要钥匙去拿东西了。等她回来后,我把朱砂,墨汁,鸡血,黑狗血比例倒入碗中,用毛笔在黄纸上画了道火符,手一抖,符就着了,连咒语都没念。我把符往碗中一丢,碗中顿时腾起了一阵水雾。我把碗口和八卦镜贴在一起悬在墨斗储墨仓上空,碗中的混合液顿时徐徐倒入了储墨仓。

我说:“安安,把这个给胖子!”说完,我又咬破中指,拿起桃木剑,把血慢慢涂在上面,接着,我左手拿八卦镜,右手拿桃木剑,衣服口袋里放着罗盘,把其他东西放进背包里,背包我给了赶回来的安明珊。

我说:“安安,从里面挑几件儿趁手的,剩下的放进车里!我去帮他们!”说完,我就跑了过去。

读者对对碰。

问:作者先生,如果在手上刻一句话用来提醒自己,你会刻什么?

答: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语出自《周易-易传-大象-乾、坤》)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像天一样运行不息,即使颠沛流离,也要不屈不挠;度量要像大地一样,没有什么东西不能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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