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了那年自己给他买的那双棉鞋,她以为北京的冬天也是要穿棉鞋的,所以那双鞋子内里厚厚的人造毛看起来格外暖和。
看到鞋子时,钟磊笑嘻嘻的抱到怀里说:“我正好缺双棉鞋,丫头对我真好。”
然后那年冬天,他一直在穿棉鞋,总舍不得用别的鞋子换。得到认可的梁悦当然很高兴,直到有一天她听见他对同事笑着说:“热阿,咱们办公室的空调那么好,穿皮鞋都热,别说是厚棉鞋了。可是这是我女朋友买的,我舍不得脱。”
有很多东西,我们以为是最好的,就想让心爱的人也享受到诸多好处,可是许许多多的东西伴随那时的情感,最后都被渐渐遗忘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左一件,右一件。
凶手正是,不远不近的岁月距离。
梁悦身后的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追上来,于是她微笑的拿出家门钥匙。
光毓苑那里,她的身份是客人,所以很少随身揣着家门钥匙。
这里,她的身份是主人,于是出门都不会忘记带上自家的钥匙。
顺着栏杆走到三十号楼的时候,她才敢回头。
有些东西,她宁愿自己不知道。
原来,三十号和二十七号,她的家和他的家,中间并没有住户,原来,他一直在她身边,而她不知道。
狼狈的梁悦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打开门踉跄的跑回屋子,站在那个无数次梦想过的大落地窗户前看过去。
一盏橘黄色的小灯照耀在对面房间的阳台上。
长而柔软的白色羊毛地毯,一排大大的书柜,一个休闲的小台子上是轻巧的笔记本电脑。
还有那个靠垫是柔柔的鹅黄色小碎花布,还有,还有一双他们两个人都有的厚厚的拖鞋。“你在干什么?”郑曦则靠在车子旁仰头冷笑问。
到楼下第一眼他就认出那个趴在阳台上拿床单往下顺的女人是那个严规事务所的女律师,叫……叫梁悦来着。他一向引以为傲的就是对他人的姓名拥有非凡的记忆力,但是梁悦的名字他怎么品都觉得那么怪,几次到嘴边都想不起来。
不过今天的她和那天好像有点不一样,乱蓬蓬的长发,干净净的脸,虽然身子被窗子下面的墙挡在,但是露出来的衣服领子好像是粉红色的小碎花。郑曦则强忍住心底想笑的欲望,以前某个外面在有情人的朋友说过,从不在外过夜的原因是他坚决不想看情人早上起床,不管昨晚多旖旎多浪漫,看完以后保管下次面对时再没有欣赏美丽酮体的心情。今天一看,此话果然不假,试想谁能对着头发乱七八糟,眼角都是眼垢的女人说出情意绵绵的话?看看眼前这个“大律师”就知道女人清晨有多邋遢,多么倒人胃口了。
“这么快就到了?”梁悦有点诧异他的速度,意识到他的讽刺后又自嘲的说:“难道郑先生看不出来吗?我在准备顺着床单爬下去。”
其实郑曦则本人很帅,梁悦心里暗想。靠在车旁的他西装笔挺,玉树临风。虽然嘴角的笑容还是那么冷冰冰的,但总体上还是社会精英的味道。
他的个子很高,上次见面已经给人以压迫的感觉,这次更让她有些戚戚。她觉得男人做事业一定要个子高,因为可以从身高上给对手心理暗示,直到对方放弃垂死挣扎乖乖投降,看来郑曦则的个子足够做到这点。
“你确定那个床单不会裂开?”他瞥了一眼单薄的床单问。如果没记错,这个女律师还是很高很壮的。
其实梁悦早就想好了很多说服自己的理由,催眠自己相信可怜床单绝对可以用于逃生。可就在他认真的探究询问下让那么多的理由顿时灰飞烟灭。她仔细打量一下懊恼的发现,估计还真的够呛。最主要的是她到目前为止也没想到到底应该把床单的另外一头拴到哪里。
“不如你跳下来。”郑曦则从怀里掏出烟盒,含支烟用打火机点燃,而后面无表情的抬头讲笑话。
梁悦怔了一下,其实这办法是最快最简便的方法,也是受伤率很高的方法。不过如果他要是能在下面当个肉垫子……
“那你接住我。”梁悦面容沉静,话语间没有丁点玩笑态度。
也正是此时,他扬起的双眼接着冬日阴冷的阳光看清楚三楼那个女人。阳光折she下的玻璃泛滥七色虹彩,闪闪烁烁下让人有些恍惚,仿佛被什么看傻了神智,过了好久他才回过神,把烟扔到一旁伸开双臂,站在她窗户的正下方说:“只要你敢跳,我一定接住你。”
梁悦把床单扔到一旁,连想都不曾多想,迈腿上了窗台,双腿蹲好后,用最标准的跳楼姿势扑下去。
粉色小碎花的睡衣顿时被风鼓起来,从内到外的冷。她甚至还赤裸着双脚。这个笨女人毫不怀疑的跳下来,让郑曦则心忽而一动。
下坠力道极猛,梁悦扑在郑曦则身上时也把他惯性带倒在地。被双臂紧紧拦住的身子贴在他的身上,连带着头顶暖呼呼的慰籍,甚至还有一些淡淡烟糙的味道一同唤醒她的神智。
快速从他的身上爬起来,上下拍打身子察看伤势,除了手肘有点擦伤以外,一切安好。于是她大方的伸出手示好说:“来,我拉你起来。”
郑曦则看她得意洋洋的拍打灰尘,又笑容满面地伸出手,一双眼睛笑弯弯让人无法拒绝,依然乱糟糟的头发被她尴尬抓在身后,露出尖尖的下颌,嘴角上扬的弧度很是诱人。
他站起来,没有理会梁悦横在半空中手笑着说:“我还真不知道,原来当个小小的律师还要玩命。”
整理头发的梁悦没事人一样说:“说实话,我也今天才知道。”
郑曦则嗤的笑笑而后对梁悦说:“上车。”
她面孔登时变紧:“干什么?”
“如果你要光着脚站在雪地里我也无所谓,不过你看那边有人在看我们俩,我想你还想在这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