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的大火整整烧了五日,天空都成一片赤-色。
天气亢旱,滴雨不落,热风席卷北地。
风助火势,火助风卷。
焰龙狂啸摆尾,城周五里内的溪水俱被蒸干,留下一条条皲裂的沟壑。自上空俯瞰,犹如利刃劈下的伤痕,诉说着之前战斗的惨烈。
城中的杂胡洗劫皇宫,捉拿鲜卑贵族官员,下手不留半点情面。
逃出火海之后,杂胡首领立即投奔秦氏大营,献上抢得的宝物,捆来一身狼狈的鲜卑贵族,以求能活得一命。
如果可以的话,更想投入秦氏麾下,借机博一个出身。
“我等愿为贵主冲锋陷阵,同坞堡的敌人拼杀!”
几名推举出的杂胡首领走进军帐,单臂扣在前胸,一边说着话,一边深深的弯腰。
他们不敢抬头,不是出于尊敬,而是恐惧。经历过邺城的大战,见识过秦氏仆兵的可怕,对能统领这支军队的人,更是尤其畏惧。
胡人天生强悍,纵然南下中原,常年学习汉文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不会改变。
强者为尊,胜者为王。
在北方的草原和沙漠里,凶猛的狼群,永远由最强悍的头狼带领。能独自占据绿洲的豹子,最不缺的就是尖牙利齿。
秦璟虽然年轻,一身的煞气却做不得假。
他们完全可以肯定,这位将军必定历经战火,手中的长-枪早被鲜血浸染,是一杆不折不扣的凶-器。
“我等愿为将军效命!”
一名匈奴首领一咬牙,竟然单膝跪地。与他同来的杂胡首领愣了一下,暗道一声“狡猾”,顺势弯下膝盖,希望能争等秦璟点头。
秦璟仍没出声。
秦玦和秦玸清点过战损,先后走进军帐,见到眼前的情形,奇怪的互看一眼,口中问道:“阿兄,可要将他们拖下去?”
两人心生误会,以为杂胡惹怒秦璟,这才通通跪在地上。说话间就要唤人动手。
几名首领顿时骇然。
不接受投靠不说,理由也不给一个就要将人咔嚓掉?
如此凶狠不讲理,究竟谁才是胡人?
见有仆兵进帐,铠甲上犹带着血迹,几人脸色煞白,下意识摸向腰间。意识到武器留在帐外,表情变了几变,矛盾的掺杂着凶狠和恐惧。
好在秦璟没打算杀人。
以他手中的兵力,能拿下邺城实属运气。不是慕容评“暗中相助”,带走城中大部分兵力,使得城防空虚,别说一战而下,人打光了估计也攻不开城门。
这些杂胡还不能杀,留着有大用处。
想到这里,秦璟手按宝剑,视线扫过跪在面前的杂胡。
“尔等诚心投靠于我?”
“是!”
“不敢有假!”
众人争先恐后出声,唯恐稍慢一步就要被拉下去砍头。
“好。”秦璟点点头,冰冷的目光落在为首两人身上,开门见山道,“尔等即刻召集人手,速往阳平、建兴等地,捉拿逃窜的慕容鲜卑。”
说到这里,秦璟顿了顿,声音略显低沉,煞气瞬间弥漫帐中。
“得一鲜卑贵族,可赏三金;得一百人部落,赏绢十匹。凡战中所得,除马匹之外,均只需上交六成,余下可自行处置。”
换句话说,剩下的人口和牛羊,乃至布匹香料等物,都可就地分配,作为出力的犒赏。
“诺!”
杂胡首领大喜,当场表示,必定将事情办得漂亮,不负将军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