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ˉ▽ ̄~)切~~”春华还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来。
“切什么切,你瞧瞧你的生活,似沉睡的古墓一样呆板单薄——”
“好啊你,笑话起我来,看我不给你个厉害!”
春华伸手咯吱她痒痒肉,徐华闪身避开了。
“回头我们大战三百回合,”爬上自己的床很快的换了一身松花撒花轻容纱抹胸裙,梳了双丫髻,红妆染腮,金钿映眸,正是双十少女最天真烂漫的年华。
钟声一响,她急急忙忙的汲上蝴蝶落花鞋,披了茜红的宝相罗披帛,对着宿舍墙上方形的水银镜子戴上她珍藏的钻石耳坠,倒了些桂花油理顺了翘着飞散的头发,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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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不用留我的饭,我们话剧社约好了聚餐。”大学生活怎么可能没有各式各样的聚会,有安雅这样日日打工的,有孙庆芳这样除了上课都在校外的,但更多的是徐华这样家境尚可,除了学习还有生活,正常的按部就班的大学生活,人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
至于春华这样的,向学院里已婚妇女们靠齐的少之又少,人称灭绝师太。
“自己注意安全。”
“安啦!”
徐华趴阳台上看了两眼,朝楼下挥挥手,顾不得春华,飞快的跑了下去。
宿舍里瞬间安静下来,除了钟声,依稀可听到炭笔划过蜡板的刷刷声。
还是太寂寞了啊!
如果能有个孩子还好些,但这样对孩子又何其不公?
或许,她应该养只狗,但十年,二十年之后应该怎么办?
不管了,先看书,一个人一辈子要吃的苦是有数的,不在这里就在那里。
还好,同她一样心有所属的人还有很多。
做定下一期的选刊,暮色渐合,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饭时候,一个人吃饭最没意思。
看着徐华摊在床上的几套纱裙,春华自己来了打扮自己的想法,不管怎么说,有钱是个很好的事情,她可以带来不少的快乐,她需要找些乐子来弥补情绪上的寂寥。
浅苏芳鸾色的修身西洋重工大摆裙,穿上修身的纨绔,配上短筒靴子,带上一把小型消音左轮枪,一个零钱包,永远不变的身份证和备用金,带上一顶千鸟格的贝蕾帽,披上斗篷,骑上徐华淘来的二手自行车,游荡在校园里。
滨海的春天来的晚,去的也疾,但这满城的花憋了整个冬天,开的就尤其的艳,即便是海棠、桃花,也有不输红梅的艳丽和热烈。
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春华不自觉的带上笑,喝一口酒,捧一卷唐诗,看一阙宣词,所有的喧嚣都得到了治愈。
“啪”
忽然的一阵闪光,只见纷飞的落英深处,身着西式燕尾服的程安之从花影深处走来,夕阳的光透过斑驳的树荫散落在他脸上,春华恍然想起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去芙蓉园她就见过这个少年,当时只觉得阳光帅,没想到现在成为了朋友。
“这是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