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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1页)

“别胡扯了!不过,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二婶儿告诉我的呀!”“耶?你二婶儿告诉你的,那这回她可真说了不少话了!”“没。”“没?”“每天说一句,两个多月才说完,加起来是不少,但一天一句,多吗?”“……”一天一句?。佩服!不过比较起来,有那耐性听哑阎罗一天一句说上两个多月才把话说完的家伙,那才真的叫厉害、叫伟大!老父甘拜下风!“不晓得什么时候他才会开始唱歌呢?”顽皮的眸子瞅住前方竹竿似的背影喃喃自语,蒙蒙又装鬼脸又吐舌头,这一路上,她不晓得做过多少回这种孩子气的动作了。打从离开南阳起,一个多月了,他们都是以这种方式行进,一前一后,相距恰恰好七步远,即便她加快脚步想赶上他也是白费功夫,因为她的相公很神奇,脑袋后面多长了一双眼,明明没有回头看过她半眼,偏偏就是知道她的一举一动。只要她加快步伐,他也会加快步伐;她故意放慢脚步,他也会放慢脚步;她停下来,他也会停下来,总之,他们之间永远都保持著七步的距离。虽然娘亲教过她识字,但她看过的书并不多,许多成语词句她听过却不懂得含义,因为娘亲重视的是女人的礼教与妇德、妇功,其他都是次要的,知道即可,不需要懂得太多。又不考状元,懂那么多干嘛?因此就算她问了,娘亲也不一定会解释给她懂——也许娘亲自己都不懂,她只好自己摸索。然而现在,她总算又多了解一句何谓“夫唱妇随”了。就像眼下这种情况,夫婿在前面走,她在后头跟,好奇地等著他何时要开始唱歌?“也许他根本不会唱,只好这样打混过去?”蒙蒙咕哝,又吐了一下舌头。幸好她没有裹小脚。因为娘亲“忘了”,她也不晓得娘亲是真的忘了,还是故意忘了,总之,娘亲压根儿没提过裹小脚的事。也幸亏是如此,现在她才能够紧跟在夫婿后头,而且始终“保持”在七步的距离,没有拐了小脚,也没有把一只脚走成两只脚粗,更没有走著走著就学四脚蛇爬到地上去。可是……“人家又不是木头人,脚也会酸耶!”她小小声抱怨,两脚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握紧拳头用力虐待大腿,双眼却偷偷往前觑,果然,前方的某人也停了下来,但并没有转回来探视她。只有两种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才会拉近。一种是停下来用餐的时候,因为他要拿半颗馒头给她,不靠近她不行,除非丢在地上给她捡……请等一下……“半颗?!”她的食量是不大,但一整日这样走下来,半颗馒头哪够顶!不过,她能了解啦,看他那样子,养他自己都有困难了,再多喂一张嘴,不管是多小张的嘴,就算她只是一只小蚂蚁,情况只会更拮据,绝不会有任何进步,除非他打算把她当成乳猪烤来吃。想到这,她不禁懊恼的叹了口气。其实在离开南阳之前,大哥曾偷偷塞给她一百两银票,可是等她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她千万别乱用,免得伤了妹夫的自尊心。她哪里知道怎样才叫“乱用”?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样才叫“乱用”,那她就干脆不用,这就绝不会“乱用”到了吧?呿,有拿等于没拿嘛!不过,这也难不倒她,住在陈家大宅时,她也曾向难民们学习过如何挖地瓜、摘野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找到一窝鸟蛋,甚至碰上受伤的野兔、野鸡,手到擒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譬如刚刚,在经过的水田边,她不过随便掘了几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两支给你!”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双手捧著两支大地瓜,讨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望夫婿能施舍给她另一张脸。老是对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好无趣喔,亏他还长得挺好看的说!可是,大概是觉得两支地瓜实在不够看,某人仅仅施舍给她两个字,“不用。”旋即又自顾自啃他的半颗馒头。他不喜欢吃地瓜吗?蒙蒙困惑的收回地瓜,有点泄气,然而转眼一想,嗯嗯,也对,地瓜吃多了会放屁,斯文人不喜欢放屁,一个不小心脑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光了怎么办?下回摘野果给他好了。“那……相公,这还给你好了,”她很慷慨的把半颗馒头递还给夫婿。“你是男人,应该多吃一点,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她脑袋里也没有多少之乎也者,放光了也无所谓。没想到某人竟把她那半颗馒头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继续吃他自己那半颗馒头。蒙蒙看得直眨眼,终于了解到她的夫婿究竟有多穷窘,竟然连多吃半颗馒头都不行!好,这点她是了解了,但另一点反而更困惑了。既然他医术那样高明,出手救人的代价又是那么昂贵,为何他反而会如此穷困呢?他“赚”来的奇珍异宝又跑到哪里去了?她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见他那张瘦骨嶙峋的脸就想问,然而娘亲也教导过她,有些男人家的事,女人家是不合过问的,她想这应该就是了,因此她也不敢随便开口问,只能放在脑袋里发酵。“要休息了吗,相公?”对了,这就是另一种会拉近距离的情况。虽然他们一整日都在“行军”,几乎没有停过,但天一黑,他一定会歇下来找地方睡觉,不过他们从不在客栈里过夜,要有破土地庙或荒废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随地一铺凑合著睡,就算经过城镇也会绕城而过。除非是要买馒头。而且如同新婚夜,他们也从不睡在一起,总是睡在火堆两旁,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隔著「楚河汉界”遥遥相对,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觉好眠到天亮。“相公,我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吗?”因为愈来愈冷了。“……长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铺毯子,看也没有看她一眼。“你家在长白山吗?”不然干嘛特意挑这种时候往那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去。“不是。”拿包袱取馒头。“不用给我馒头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够吃了,馒头你吃吧!”“……”收回半颗馒头塞回包袱里头去。“相公,你不爱说话对不对?”她啃野果。“嗯。”他啃馒头。“那我可以说吗?”“……”可以?不可以?就当可以好了。“相公,我觉得你很差劲耶,成亲才两天,你就带我走人,我大哥好说歹说,你却连一天也不肯多待,我是无所谓啦,可是我大哥会担心,我妹妹会伤心啊!”“……”“想想,我们认识也不久,更别提我大哥了,他根本不了解你,你就这样把我带走,他怎能不担心呢?”“……”“还有我妹妹,现在想来,我还有好多事没教她们呢,我这个做大姊的可真失职啊!”“……”“再有,既然你的医术那样高明,为何不肯多救人命呢?还不准人家叫你大夫呢,真是怪人!”“……”“另外,你明明长得很好看呀,为什么总是僵著一张脸呢?”“……”“对了、对了,章大哥还说……”“闭嘴!”“是,相公。”“睡觉。”“是,相公。”于是,他们分别躺下去睡了。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生活,很枯燥,也十分无聊,因为他不但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不跟她走一起,她几乎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走这趟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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