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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我会说我:一个笨蛋!

4把自己化为作品

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象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它还要不断地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这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先天匾乏,后天无补。

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左手书法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圆月所替代。不少缺乏宏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即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我写了各种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属于我自己的。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

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我好比瞎子摸象,这一下摸到坚实粗壮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软的耳朵,再一下摸到无比锋利的牙。

哪个都像我,哪个又不是。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它像一个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

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个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于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憎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创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为后世甚至现世所废弃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拿起笔来的心境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

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气,批判自己则需要更大的勇气。

读者希望在作品上看到真实却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愿意看到真切却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舍弃自己的一切之后,文学便油然诞生。就像太阳在燃烧自己时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就像身上的肚脐儿,可有可无,完全没用,只不过在习惯中,没有这姓名不算一个齐全的整体罢了。‐‐这是句笑话。

我是说,作家不需要在文学之外享受什么了。这便是我心中的文学!

5寻找心的出路

我能干许多种事,干得都不错。干这些事时我都轻松快活,如果我挑一样干,保管都能出色。所以我说,我写作并非自愿,是出于无奈。我还说,写作是人生最苦的事。

在我没动过稿纸钢笔那时,我画画。可是全国人在受难,我也受难。时时感到别人的泪别人的血滴在我心上。有时我的心承受不了,就画,拿如梦的山如烟的树如歌的溪水抚慰自己。渐渐我觉得自己熟悉的方式那样软弱无力。现在则十分明白,我所需要的是清醒,并不是迷醉。心里消化不了的东西必需释放出来才得安宁。有一次我悄悄写一个故事,写一个青年在政治高压下被迫与自己的母亲断绝关系,因而酿成悲剧而深深忏悔。这小说原稿我早烧掉,但我头一次尝到全部身心颤动抖动冲动时的快感,感受到以写作表达的深刻的幸福,发现到只有写作的方式最适合自己的内心要求。我想,这大概就是我写作生涯的开始。写作不开端于一部什么处女作,而开端于发现自己被幽闭被困扰被抑制的内心的出路。有如钻出笼的鸟儿的无限畅快,有如奔泻的江口的无比酣放。

写作来自于沉重的心,写作是这心的出路。

我也问自己,什么时候搁笔不再写了?

除非我的心平静了。它只要还有一点点不安,就非写不可。

我前边说,我什么都能干。其实不对,其实我很笨,因为我找不到其它方式更能倾尽我的心。

6我非画家

偶尔画兴忽发,改书桌为画案,开启了尘封已久的笔墨纸砚,友人问我,还能如先前那样随心所欲么?

我曾有志于绘画,并度过15年的丹青生涯,后迫于&ldo;文革&rdo;剧创,欲为民族记录心灵历程,遂改道易辙,步入了陌生的文坛。然而,叫我离开绘画又何其困难。

画者练就了一双画眼。大千世界各种形象随时随地、有光有色流过眼前,偶有美感,即刻被这双画眼捉住,尽情地痴醉其问,这是何等的快乐!这些快感一层层积存心中,闲暇时便一片片翻出来看,这又是何等美妙的享受!

时而,浩阔深幽的心底,会悠然浮起一幅画来,它不是那些眼见过的画面,而是心中向往的画,这才是一幅真正的画!我不过没有时间将它形之于纸,却常常这样完成了绘画所必需的全部思维过程。

文学的思维也包含着绘画的思维。

文学形象如同绘画形象,一样是心中的形象,一样全凭虚构,一样先要用心来看。无论写人、写物、写环境,必需看得逼真,直至看到细节,方能落笔。文学是延绵不断的绘画,绘画是片断静止的文学。文学用文字作画,所有文字都是色彩;绘画是用笔墨写作,画中一点一线,一块色调,一片水墨,都是语言。画非画,文非文,画同文,文亦画。我画,不过再现一句诗,一阙词,一段散文而已;站在画面上千姿万态的树,全是感动过我的不同境遇中的人物,或者全是我自己,淌过纸表的流水,不论舒缓、激荡,还是迷茫虚渺,更是我一时真切的情绪,这与写作时的心态又有何异?

在一种艺术里呆久了,易生麻木,今人称之为:感觉疲劳。自己创造的,愈有魅力,愈束缚自己。与之疏远一段时间,相隔一段距离,反而能更好地感觉它;艺术的表现欲望,压抑它反倒能成全它。这样,每每写乏了,开砚捉笔,展纸于案,皎白一张纸上好似布满神经,锋毫触之,敏感异常,仿佛指尖碰到恋人的手臂,这才是绘画的最佳状态。放笔纵墨,久抑心中的形象便化做有情感、有呼吸、有灵魂的活命,活脱脱呈现出来。

艺术,对于社会人生是一种责任方式,对于自身是一种深刻的生命方式。

我为文,更多追求前者;我作画,更多尽其后者。

至于画风画法,欲言无多,一任自然则已。风格是一种气质,或是一种生命状态。风格无法追求,只有听任生命气质的充分发挥。若以技法立风格,匠也。

友人说,我还是不愿意你成为画家。

我笑而不答。画家这两个字,对于绘画本身从无帮助。

7遵从生命

一位记者问我:

&ldo;你怎样分配写作和作画的时间?&rdo;我说,我从来不分配,只听命于生命的需要,或者说遵从生命。他不明白,我告诉他:

写作时,我被文字淹没。一切想象中的形象和画面,还有情感乃至最细微的感觉,都必须&ldo;翻译&rdo;成文字符号,都必须寻觅到最恰如其分的文字代号,文字好比一种代用数码。我的脑袋便成了一本厚厚又沉重的字典。渐渐感到,语言不是一种沟通的工具,而是交流的隔膜与障碍‐‐一旦把脑袋里的想象与心中的感受化为文字,就很难通过这些文字找到最初那种形象的鲜活状态。同时,我还会被自己组织起来的情节、故事、人物的纠葛,牢牢困住,就像陷入坚硬的石阵中。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渴望从这些故事和文字的fèng隙中钻出去,奔向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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