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研究]《二战风云人物(出书版)》作者:马骏【完结】
作者简介:
马骏:法学博士。1953年生,曾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国防大学和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历史学学士、军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外国军事思想和军事历史研究工作,现执教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为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研究会理事。著有《世界经典战役》、《二战风云人物》等著作。
正文
巴顿
(上)
内容简介:在巴顿几十年的戎马生涯中,创造了美国历史上不少的第一,他有&ldo;美国陆军第一剑客&rdo;的声誉,巴顿骑兵出身,爱好马术,他即使一身戎装也透显着浓郁的西部牛仔风格。他还被誉为&ldo;美国第一勇士&rdo;,他指挥金戈铁马驰骋于北非大漠,战功显赫、攻无不克。而巴顿还有一个第一,却是美国军事史上的大事,巴顿创建了美国第一支坦克部队。由此掀开了他军事生涯新的一页。
巴顿的威名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战场上的表现。而与此相反的非议,主要来自于他近乎无情的军纪和训练。是巴顿规定士兵床前不能有女人的画像,强调军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军事素质,是巴顿严整军容风纪,他的部队是美军中军容最整军纪最严的。是巴顿要求军官必须按时到位,训练中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松懈。是巴顿改变了美军牧师布道30分钟的冗长时间,10分钟简短结束布道。也是巴顿的部队是美军中伤亡最小的,而这一切刻薄的要求均来自于巴顿听到的一个故事。
巴顿高贵的出身,使他身上带有贵族式的天性,缺乏保持沉默的自制力。这种秉性成就了他出人头地的愿望,却也是他人生仕途上的障碍,有人甚至说如果在和平年代,巴顿很可能是一个&ldo;捣乱分子&rdo;。而即使在军纪严明的部队,巴顿的自制力也没能受到束缚,他偶尔的一时冲动,就会让他的上司难以消受。可是在娇小的妻子面前,巴顿却善良敦厚,侠骨柔情,与战场上的他判若两人。
(全文)
巴顿在美国历史上是非常具有个性的一个将军,美国人把他叫做血胆将军,他是一个缺点优点都突出的人。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他的缺点和优点,你有的时候根本分不清,什么是他的缺点,什么是他的优点。比如他热爱战争,熟读兵书,热爱军事历史,对新技术新兵器在战争中的运用,简直是了如指掌。但是,他生活非常考究,他走到哪里,他的司令部就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沙龙,简直跟军人是不一样的。他敢打硬仗,作风顽强,作战激动灵活,讲究进攻、进攻、再进攻。但是这个人耳朵软,惧内,怕老婆,他有西部牛仔的风格,不受拘束,但是却信任部属,民主作风非常浓,他作战非常民主,他爱出风头,傲慢偏激,口无遮拦,但是他却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遇到有什么战功的时候,总是说这是我的部下干的,跟我没有关系,他经常这样说,去找我的部下,去找我的参谋。所以,正由于他这个十分矛盾的个性,因而本人却备受非议,争议非常大,军事生涯几经沉浮。战后,巴顿的传记作家们一直在探讨巴顿的个性,为什么在他身上表现得是那么近似的完美,即使他的敌人也认为巴顿是一个真正的军人,今天我就从几个方面让我们走近巴顿。
第一个问题就听了岳父的一句话,巴顿成为了美国装甲兵的创始人。大家知道坦克的出现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1916年9月15日,坦克第一次出现在索姆河战役,并初战告捷,索姆河战役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军和德军在法国境内实施的重大战役行动。在这次战役行动的时候,英军第一次将坦克送上了战场,也就是在这作战中,英军使用了坦克这个武器。因为当时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东西,立即吓得目瞪口呆,你拿机枪打,打不透它。所以当天的战果,英军推进了五公里。那么这个战果如果在从前,也就是在没有坦克作战时候的战役和战斗中,英军要付出十几倍的伤亡,才能取得这个战果。首战告捷以后,那么坦克名声大振,各国纷纷仿效,当时巴顿在干什么呢?当时巴顿正在美国著名的将军,也是美军第一个五星上将,潘兴的手下当副官。副官用现在的话讲就是首长的秘书,一切围绕着首长转。巴顿是一个不受拘束的人,他喜欢到前线去打仗,整天围着潘兴屁股后面转,对他来讲简直是一个折磨。所以,有一天巴顿找潘兴,他说我要到作战部队去。潘兴对巴顿非常熟,潘兴有一个外号叫&ldo;恐怖的杰克&rdo;,为什么叫&ldo;恐怖的杰克&rdo;?因为潘兴非常讲究军容风纪,潘兴不能允许他部下的皮鞋,有一点灰尘的。有一次也就是在对墨西哥的武装干涉中,当部队急行军到达目的地之后。大家累呀,顾不得擦皮鞋就休息,当时潘兴看到了之后,非常生气,就批评值日军官,命令大家立即起来擦皮鞋。那么他一眼就瞄到了巴顿,他看到巴顿的皮鞋锃明瓦亮,潘兴说就照着他这样做,他怎么擦的,你们就怎么擦。所以说潘兴对巴顿非常喜欢,那么巴顿也非常敬重自己的上司,即使他后来谈起潘兴也充满了敬意。
那么当时潘兴正考虑在美军建立一支坦克部队,他听了巴顿的请求,点了点头说好吧,你要离开这里,我没有意见,有两个岗位让你去选择。一个是指挥一个步兵营,一个是组建坦克部队。巴顿听了之后,心头不免一紧,为什么?因为巴顿不愿当步兵,他觉得步兵不过瘾,巴顿最想去当的是骑兵。巴顿这个人马术很好,他家里养了一群马,有马厩,他善于打马球,他马术非常好,可以说他对马术和剑术到了痴迷的地步。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1912年他和他的妻子比阿特丽丝到瑞典斯德哥尔摩参加军事五项全能运动会,巴顿去了。那么顺道他到巴黎去旅游,巴顿的妻子非常看重这次法国之行,法国是浪漫之都啊,妻子说这是我们的第二个蜜月。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巴顿把妻子领到了当时法国最富盛名的索米尔骑兵学校,他去拜访当时这个学校的副校长,著名的剑术大师克莱里,他去听克莱里讲课去了。一听听了一周,所以回国之后他就研制了一个马刀。并立即被骑兵部队所采用,当时他因此被授予为&ldo;美国陆军第一剑客&rdo;的称号。巴顿马术非常好,大家知道美军的敬礼,那是巴顿创造的,为什么呢?因为巴顿他西部牛仔的风格很浓的,他用他的马鞭一捅他那个帽子,就这么一个动作,就叫巴顿演绎成后来美国的军礼。非常随意,表示自己那种个性,巴顿的军礼,现在美军还是这个军礼。你们看看美国军人相互之间的敬礼,巴顿创造的,所以说呢,他特别喜欢到骑兵部队,可是潘兴恰恰就没有让他到骑兵部队,他知道潘兴是什么人啊,吐口唾沫就是个钉,不能更改的。步兵不愿意当,那么坦克可是当时美军连一辆也没有,组建什么坦克部队?巴顿看过坦克,但是由于当时坦克是新式武器,性能远远不及后来我所见到的坦克,存在很大的争议,巴顿想如果自己组建失败,证明坦克是无用的东西,那么不管战争给我们提供多少良机,也会影响我的仕途的,影响我的晋升的。他拿不定主意,步兵不愿意当,坦克又是这么一个情况。于是他想起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岳父艾尔,艾尔是美国的社会名流,马萨诸塞州一个著名的纺织巨头,巴顿非常信赖他的岳父。所以他把自己的想法写信告诉自己的老丈人,艾尔的回信非常及时,他回信有这么几段话,他说&ldo;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对于战争一无所知,这里我对你的建议是,应该选择那些你认为对敌人打击最沉重,对自己伤亡最小的武器。&rdo;看完了岳父的信之后,巴顿立即就找潘兴,他说长官,我决定去组建坦克部队,我怀着一种特别的热情接受您的任命。因为我相信我能用轻型坦克给敌人最大的杀伤,而减少自己的伤亡。这样1917年11月9号,一纸任命就给巴顿送到了美军第一支坦克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