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赫赫有名的潭州第一捕头。
人称:“顺爷”。
这不。
一大早,他就肩扛朴刀,带着二个捕快,
漫步各个街道。
“顺爷,您早。”
凡是认识的都会和他打招呼。
往往在这个时候。
他总是眯着一双眼,稍胖脸上笑哈哈。
不是这身衣服,毫丝看不出是让贼人闻风而逃的人物。
太阳好温柔,他心情也好温柔。
温柔的连街边有人打架都不知道。
“顺爷,有人在闹事。”身旁捕快提醒他。
李长顺一回神,双眼一瞪。
“谁?”
捕快努了努嘴。
他一看。
居然看见一个肥胖女子,正压在一个瘦小男子身上,用肉肉的肥手击他头部。
“叫你昨天晚上不回家,叫你……”
突然女子一愣。
一把刀。
一把朴刀正在她眼前晃动。
“顺,顺爷。”
女子迅速从男子身上爬起,略带惊恐。
“怎么?不打了?”
“不,不打了,回家再…”
“再打,对不对。”李长顺一笑。
“不,不是。是再,再说。”女子两手垂直互捏,腰身微斜,头稍望,满脸通红,脸带假笑,说道。
那男子也翻身站了起来。
“光天化日,在我眼皮底下打男人,怕不怕,我给你按一个罪名?。”
一听这话,肥胖女子先前的跋扈早已不见,双脚一跪,头往地下猛磕:“顺爷,顺爷,饶了我,饶了我吧。”
“是啊,是啊,顺爷,饶了我家媳妇,我也是昨天晚上犯了错,娘子才这样对我的。”那男子也跪下说道。
“哼哼,你们起来,赶快回家。”李长顺略一停顿:“记住,回家再打,打到你男人保证不再喝花酒为止,听到没?”
肥胖女人这下来了劲,手捏住男子耳朵:“走,回去。”
身旁的两个捕快见状,哈哈大笑。
这时,街路上急促地跑来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捕快服装的人。
“顺爷,利水虚神庙发生了大事,大人叫你立刻前往。”
“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