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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第1页)

默里&iddot;罗斯在1950年写道,&ldo;没有多少年青人是同一群致力于并积极献身于人类最崇高目标的人共命运的。&rdo;那年的《生活》周刊为了弄清楚什么东西才使青年人激动,请他们举出自己眼中的英雄人物。回答倒是直接了当的:林肯、富兰克林&iddot;罗斯福、乔&iddot;狄马乔、麦克阿瑟、贝贝&iddot;鲁斯、罗伊&iddot;罗杰斯、克拉拉&iddot;巴顿、维拉&iddot;埃伦、弗洛伦斯&iddot;南丁格尔、多丽丝&iddot;戴和伊丽莎白&iddot;肯尼修女。【这里所列举的除美国的总统、将军外,乔&iddot;狄马乔与贝贝&iddot;鲁斯为美棒球运动员,罗伊&iddot;罗杰斯、维拉&iddot;埃伦、多丽丝&iddot;戴均为美电影演员或歌唱家;克拉拉&iddot;巴顿为美红十字会的组织者,弗洛伦斯&iddot;南丁格尔为克里米亚战争时期英国女护士;伊丽莎白&iddot;肯尼为一名澳大利亚女护士。‐‐译者】他们父母们的意见也不会有多大出入。确实这样,这新的十年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美国青年人接受老一代人的准则竟达如此程度。&ldo;美国资产阶级致力于谋求个人安全,&rdo;威斯康星大学的威廉&iddot;奥尼尔写道,这产生了&ldo;怀有强烈的中年人的准则的一代人&rdo;。过去可以有把握地假设:一个年青人的政治观点形成时在左冀,然后随着年岁的增长慢慢向右翼移动。现在没有这种情况了;五十年代的青年大学生是从正中间开始,而且停留在那里。

当然,在任何一代学生当中,大多数人总是沉默的;作为特征的总是那肯讲话的少数。在二十年代里,并没有很多大学生穿浣熊皮大衣,只有少数几个人驾驶斯塔兹熊猫牌赛车;在三十年代里,一小批人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同盟,或是为和平举行罢课。但在五十年代里,很难找出任何肯讲话的人,很难找出任何称得上是领袖的人。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大学足球队同时选出两名队长,或是选出人轮换当队长。作为美国优秀大学生联盟会员章的钥匙也都悄悄地揣在口袋里。大学生们似乎蔑视领袖的概念,而宁愿代之以他们称为&ldo;面面俱到的人&rdo;。但仔细琢磨起来,所谓&ldo;面面俱到的人&rdo;其实是一个全无特点的家伙。关于人的这种美德,威廉&iddot;怀特在《有组织的人》一书中曾阐述说是,&ldo;表现决不突出,热情决不过分&rdo;。这些校园里面面俱到的人相信领导来自集体,进步要靠所谓解决问题的会议,于是认为用不着进精神神和想象力。最主要的还在于他们不相信个人主义。个人靠牺性别人来寻求声誉和成就。个人爱闹摩擦,制造麻烦,危及神圣的集体,谁也不愿与之发生联系。

根据他们的奥妙观点,好争论竟成了最严重的罪孽。沉默的一代避免承担任何任务,其实他们首先是政治上缺乏教养。这一代人的成员没有幻想,因此也不可能有幻想的破灭。他们闭口不谈什么话,避免严肃的讨论:他们把改良家称为&ldo;假善人&rdo;,敬而远之。在个人自由与社会制度的冲突中,他们竖决站在社会制度一边。他们不求名,只求别人的赞许。他们渴望在集体行动中协作,有意克制可能脱离群众的特性。在这些年代里,富有的大学生开始装出一副寒酸相,他们身穿斜纹布衣服,以免显出与众不同。一名大学游泳运动员找着里斯曼说:&ldo;我对那些我想与之竞争的家伙感到恼火。我一定有了什么毛病。我希望我象某人那样,他真能同别人合作。从不象我这么计较输赢。&rdo;维特也注意到大学生们不再梦想自己开业做生意,他们要去给别人工作,而且企业越大,他们就越加信任。但是,对当推销员或是步步高升到当主要的经理人员,他们并不大感兴趣。推销员是竞争者;经理人员有时要严厉一些。大学四年级学生多半告诉公司招工人员说,他们想在人事部门工作,因为他们喜欢人;他们也想到宣传联络部门,维特不加渲染地指出,因为在那里,他们能够&ldo;在公司的时间内对大家讨好。&rdo;

这种观点自然同抗议行动格格不入。在教授中,和麦卡锡主义作斗争是当时一件激昂慷概的事情,但是学生们却不怎么关心。这个参议员在校园里找不到几个新的支持者,但是他也引不起人们多大的愤慨;大多数的大学生觉得这个问题令人厌烦。在各个领域‐‐包括神学、新闻学、法学‐‐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都显而易见,但是有重要意义的是学生们对职业的选择却发生了极为明显的变化。现在的热门是工商管理。在1940年到1950年之间,把人文科学放在首位的倾向已经衰退,以至于在十个大学生中主修基础学科的不到三名。职业训练得到了年青人的专爱,而工商业又是最受欢迎的职业,因为它对学生们选择的投资提供最高的利润。在四十年代的末期,美国所有大学生中只有百分之十九&iddot;四的人主修工商专业。到一九五五年,主修工商专业的成了大学生中最大的集体。

如果他们有什么理想人物的话,那便是汤姆&iddot;拉思。他是斯隆&iddot;威尔逊所写的《穿整套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里的主人公。小说开始时,威尔逊的男主人公有个叫做贝特西的妻子、三个小孩、在韦斯特波特有座六个房间的住宅、一辆1939年出厂的福特牌汽车、一万块钱的军人人寿保险,并且在一个慈善事业基金会里任职,年俸七千元,但却是闲差。生活是愉快的,虽然比较简朴;他需要买一部新汽车,厨房里的油毡又开始磨损了,等等。后来,汤姆似乎碰到了好运气,有一份工资九千元的搞宣传联络的公共关系,工作让他干。他接受了,但却发现了难题。在他的新工作岗位上,他必须工作。再也不能吃上三个小时的午饭,再也没有长时间喝咖啡的休息,再也不能在公司时间内讨好别人;他现在必须生产,有时还要在办公桌边工作到5点钟以后,甚至还要在星期六上班,占去了他和贝特西以及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这一切使他恼怒,他告诉老板应在哪里刹车。汤姆对多挣钱没有意见,但是如果作为交换条件他必须减少作为丈夫、父亲、面面俱到的老好人的作用,那他可坚决不干。这是故事的高潮,而结局就更为离奇。老板竟让了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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