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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采红使上(第1页)

扶余波哼着小曲,拍了拍腰间沉甸甸的布袋,醉醺醺的转进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扶余波是百济王室的旁支子弟,现在的身份,是一名红得发紫的采红使。

一个月前,王从凤凰台上发布了一道诏命:泗沘城、熊津城,甚至更远的郡县,只要是十二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年,不论男女,只要户籍册上符合要求的,统统带走。名曰采红。所有符合年龄要求的少年都会被带到泗沘城外的一处行宫内,进行第二轮筛查:身体残缺、相貌丑陋者淘汰,行凶作恶、德行不佳者淘汰,贱民所生、非处子者淘汰。

有采红,就要有采红使。沙吒千福跟扶余璋建议,说采红是宫里的事,无需动用朝中大臣,交给王室成员去办最合适。扶余璋认为很有道理,若是让大臣们去办,必定惹来一片非议,事儿没办,倒先弄得一身骚,于是就让内廷宗正扶余仲明在王室内部物色合适的人选。那些年长和跟扶余璋这一支距离较近的王族成员纷纷婉拒,他们很清楚采红使是个什么差事;只有像扶余波这等旁支庶出、没机会染指王位的闲散子弟们偷偷报名,想借机改变下人生的境遇。

采者,采访,采摘,采掘。

红者,鲜美,娇嫩,艳丽。

使者,身负王命,百官莫可抗,万民莫可挡。缇骑四出,威风八面。

扶余波是从酒局上偷偷溜出来的,今天是他们几个采红使的庆功宴,庆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面布置的采红任务。他在王族中没什么地位,在朝中也没有任何职务,平日里只能另一份王室的俸禄,然后跟一群同样闲得蛋疼的狐朋狗友们一块儿吃喝玩乐。接下采红使的差事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是气质上的,此前不论打扮得多花哨,人们看他的目光中总是带着几分嘲弄;如今采红使的袍子一穿,鸡尾巴毛帽子上一插,采红簿手里一拿,不论谁见了都是面带敬畏,特别是那些家里有少年的,更是如临瘟神——让人害怕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其次是金钱上的,王族的俸禄虽然能让他衣食无忧,可总是不够花,每到月末几天更是紧巴巴的连家门都不敢出;而今腰间的钱袋子就从来没有空着过,那些不愿儿女入宫的人家总是拿钱来让他睁只眼闭只眼,让他有足够的底气出去花天酒地。最后是心理上的,扶余波一直活得特没成就感,今天就能把几十年后直到死前的日子都看得一清二楚;当了采红使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变重要了,王要靠自己来享受,家有少年的人家要求自己放一马,同事们每看自己在采红簿上划一道,都羡慕的不行。最爽的是,前几天他采了一个十五岁的美少女,在同伴的怂恿下强奸了她,然后把她丢给那些粗鄙肮脏的手下,一边吃火锅,一边看他们轮奸她,最后把她卖进了泗沘城最大的青楼!接下来几天,他发现别的采红使也在这么干,一点事都没有。他们告诉扶余波,朝廷刚刚颁布了新的法令,只要当官、有钱,强奸十二岁以下的少年,就算被报官,也不过是个嫖宿少年罪,没什么大不了!接下来的几天,他几乎每天都要从被采来的少女中留下一两个,自己先玩,再丢给手下玩,最后卖到青楼,稳赚不赔。

当然,采红使的恶行也引来了举国骚动,民间更是遍布各种可怕的消息:一种说法是,这次采红,并不仅仅是为王室选拔妃子宫女,而是要将少男少女的处子之躯供巫师使用,为武王做法祈福;祈福之后,这些少男少女就会变成毫无意识的行尸走肉。还有人说,这些被选中的少男少女入宫后,就会变成玩物,供武王和权贵大臣们在凤凰台上淫乐。最可怕的说法是,武王在凤凰台上荒淫无度,命不久矣,这些少男少女被抓进去后,统统都要给他陪葬!

一时间,聪明的百济国人想出了各种办法来应对采红:

招数一,成亲。

开始,那些家有少年的父母们,还想找个门当户对、年岁相仿的来办婚事,后来他们发现,只消稍一犹豫,那些家中有屋又有田,有学问又不难看的孩子们就会被如狼似虎的邻居朋友们抢订一空。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女大几岁,离过婚、死过老公,只要没孩子;男老几十岁,只要能养活全家,人不算太坏,有几个孩子无所谓,都能接受。再到后来,他们发现连上面那些条件的单身男女都找不到了;于是两家商量,强迫夫妻离婚,男娶少女,女嫁少男,高矮胖瘦都不问,立刻拜堂!一时间,媒人成了百济最吃香的职业,身价蹭蹭的往上涨,提着礼物都未必能见上一面;那些资格老、口碑好、资源丰富的媒人,更是一早就被权贵大臣家包下,全国上下一片红灯高挂、喜气洋洋。

招数二,报案。

结婚狂潮持续七天后,官府一纸命令:少男少女未满十二岁者不得拜堂成亲。于是那些没来得及嫁儿嫁女的人们便找来讼师,继续寻找王命中的漏洞。继媒人之后,那些读书不精、四体不全,混迹市井街坊替人写字打官司的酸臭书生们突然吃香起来,还真给他们找到了对策——王命身家清白、处子之身,那好办,把你家儿子叫来,找个房间,让他强奸他家女儿,两个条件都满足了。一家高呼,我家儿子还不到十二岁,那个的,不会,哦,是不行,怎么办?讼师书生们嘿嘿一笑,说,我们可以代劳啊,花前月下,落魄书生与富家小姐私定终身,多么的凄美绝伦。那少年怎么办?讼师书生们又道,把你们家烧饭扫地的女仆喊来,让她们去官府报案,就说被家里少爷强奸了。

一时间,各级官府门前人声鼎沸,清一色都是报案之人,所报之案,无一例外都是强奸,受害者无论男女,都不到十二岁。只消被立案,便能躲过采红之灾。

七天后,各级官府忍无可忍,由管理司法的朝廷佐平正式下令,不到十二岁者,不以强奸罪论处,还为此新定了一项罪名——嫖宿少年罪。犯此罪者,可以官职、爵位、罚款,冲抵刑罚。此罪一出,满朝额手相庆,纷纷赞美迟受宣达的秉公论断。

招数三,毁容。

官府还是低估了老百姓的智慧。当讼师书生们被重新赶上大街的时候,另一个职业变得火爆起来——医生。要俊俏漂亮的,不让结婚,不让强奸,那就只能祭出杀手锏!那几个晚上,泗沘城、熊津城的深宅院落里总能传来声声惨叫。天明后,大街上便出现很多眼睛被熏瞎、耳朵被割掉、五指不全、跛足瘸腿的少年。他们手里攥着石块,瓦片,用怨毒的眼神打量每一个人,原本美好的生活,从此残缺灰败。就连耀武扬威的采红使遇到他们,也会感到阵阵寒意。每当月亮升起,这些残疾少年就会聚集在落花岩下,发出狼一般的嘶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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