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令!”四人轰然应诺。
半个时辰前。
老麦站在一辆歪倒路边的粮车前,伸手拍了拍车上鼓鼓囊囊的粮包。押运粮草的新罗兵只抵抗了一轮,就被一百名老兵切瓜砍菜般的消灭大半,剩下的人四散奔逃,被元鼎率领的一百人在外围用弓箭纷纷射杀。扶余尧率领的一百人都没机会动手,战斗便结束了。
“把新罗人的衣服扒下来,兵器收好!”元鼎一边大声指挥老兵们打扫战场,一边走到老麦身边,道,“舍不得?”
老麦拍拍粮包,道:“每一粒,都是命。”
元鼎道:“我原本有个更大胆的计策,可以不用烧这些粮食,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所以,这些粮食还得烧,给新罗人整点儿麻烦。”
“我懂。”老麦点点头,将手中火把放在粮包上。他和他的手下们对元鼎有种天生的亲近感,一来这小子是汉人,沟通起来毫无障碍;二来行事作风大胆泼辣,连郡主都敢招惹,还有股狡猾的浑劲,很对老兵们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当过兵、打过仗,在他的分派下第一次出手就大获全胜,还是零伤亡。
“你一个汉人,来趟百济这趟浑水作甚?”老麦问道。
元鼎朝扶余尧那边瞥了一眼,道:“说是不放心她,你信?”
老麦笑了,道:“她对你有意思。”
“我娃都会拍马屁了。”元鼎随口胡诌一句。
老麦道:“麻烦了,好不容易有个能收拾她的。”
元鼎笑了笑,道:“收拾完,我们再干一票大的!”
老麦道:“新罗人碰上你,算是倒了大霉了。”
“是碰上我们。”元鼎纠正道,“麦这个姓,不多见。”
老麦道:“岭南,遍地都是。”
元鼎道:“日行百里铁脚板,一刀格杀三十人。”
老麦虎躯一震,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句当年流传天下的赞语了。
元鼎道:“前隋大唐,汉人唐人,都是一个种。至少在我当兵的时候,边关的兄弟们还经常会念起这句。”
老麦掂了掂手中铁杖,道:“希望还有杀高句丽狗的机会!”
元鼎伸手按在他肩头,沉声道:“海东即将大乱,我带你们出来,就是不想你们白白送命!干完下一票,带着你的兄弟,找个能养活自己的地方,山贼也好,马贼也罢,藏起来,活下去!”
老麦又是一震,道:“大营里还有一千多兄弟……”
元鼎摇摇头,他自然知道他指的是留在黄山原小寨中的汉军主力,可很明显,他们是阶伯最后的利器,决不可能再放出来执行任务了。
老麦道:“若非阶伯将军收留,我等早就落草为寇了。”
火光熊熊,近百辆粮车挤在一起被点着,发出滚滚热浪。老兵们每人拿了五斤粮食,用袋子装好背在身后,已经将战场打扫干净。
扶余尧快步走来,道:“你们两个大男人聊什么呢?”
老麦道:“我们打算再干一票大的,元鼎说你姑娘家的就别去了。”说完,嘴角露出一丝坏笑。
扶余尧两眼一瞪,眉毛一挑,怒视元鼎,道:“你敢!”
元鼎心想好你个老麦,这就把我卖了,跟你没完!